司法部安置帮教督导组到太和区检查太和区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3月12日,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立法三局副处长张宏杨、张伟,省司法厅副厅长郝集体,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李晓强一行到锦州市太和区司法局检查疫情期间对于湖北籍、北京籍刑满释放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牟宗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胡明,太和区司法局局长田东旭、副局长董兴华,锦州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李晓辉陪同检查。

司法部安置帮教督导组到太和区检查太和区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为切实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锦州市太和区司法局严格落实省、市、区相关要求,本着精准防控,无缝衔接,底数清、情况明原则,充分认识做好临时性安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北京籍、湖北籍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性安置工作。

锦州监狱于3月11日释放两名湖北籍人员,锦州市太和区司法局在太和区西郊派出所协助监狱完成交接任务,并事先为两名释放人员买好了生活必备用品(被褥、餐具、洗漱用品等),向每人发放300元生活费,同时安抚释放人员情绪,讲明疫情期间的国家政策,说明利弊,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司法部安置帮教督导组到太和区检查太和区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

现两名湖北籍释放人员安置在太和公安分局西郊派出所,西郊派出所安排住宿,民警进行日常心理疏导工作,太和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两次沟通联系,了解释放人员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及时做好记录,并不定期进行回访。

王振江局长对锦州市太和区司法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实施包干到人、动态跟踪、强化问责的工作要求予以充分认可。

今后,太和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的临时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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