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香港公司人事变动 多位执行董事辞职

3月9日,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总工程师及本集团财务总监变动。

中国重汽香港公司人事变动 多位执行董事辞职

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总工程师辞任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董事会宣布,王善坡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已辞任执行董事、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本公司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本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自2020年3月9日起生效。

王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王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最崇高之敬意。

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本集团财务总监辞任

董事会亦宣布,孙成龙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已辞任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本集团财务总监职务,自2020年3月9日起生效。

孙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孙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最崇高之敬意。

委任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欣然宣布,刘正涛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自2020年3月9日起生效。

刘先生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刘正涛先生,49岁,工程师,大学学历。刘先生于1992年7月加入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之一)。于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刘先生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且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951)担任质量部副处长、处长及部长。于2009年12月至2015年4月,彼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担任销售部副总经理、销售部总经理及执行总经理。于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刘先生于中国重汽集团担任市场部总经理、采购中心主任及采购总监。自2015年11月起,刘先生于中国重汽集团希尔博(山东)装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2019年10月起,刘先生于中国重汽集团任职副总经理,兼任中国重汽集团采购中心主任及采购总监。

刘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固定年期为三年的服务协议,彼将收取每年约人民币672,400元的酬金,并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刘先生之薪酬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照全体执行董事的薪酬及刘先生之建议职务及职责作出的推荐建议后厘定。刘先生之薪酬将由董事会根据年终评估及考核作每年检讨及调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刘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自之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其他关系;(ii)并无于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及(i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彼亦无于过去三年内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刘先生概无涉及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项下的任何事件,亦无与刘先生获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刘先生加入董事会。

委任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本集团财务总监

董事会欣然宣布,曲洪坤女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成员、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本集团财务总监,自2020年3月9日起生效。

曲女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曲洪坤女士,39岁,高级会计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彼于2005年7月毕业于中国哈尔滨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同年,曲女士加入潍坊柴油机厂(现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柴控股”)。于2010年6月至2016年4月,彼于潍柴控股担任财务部科长及部长助理等多个职位。于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曲女士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880)的财务总监及财务部部长。于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彼于潍柴控股担任财务部部长。于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曲女士于潍柴(潍坊)后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及于博杜安(潍坊)动力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彼亦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担任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于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曲女士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部长且于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自2018年4月起,曲女士亦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自2020年2月至今,曲女士担任本集团财务部部长。

曲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固定年期为三年的服务协议,彼将收取每年约人民币672,400元的酬金,并须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曲女士之薪酬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照全体执行董事的薪酬及曲女士之建议职务及职责作出的推荐建议后厘定。曲女士之薪酬将由董事会根据年终评估及考核作每年检讨及调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曲女士(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各自之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其他关系;(ii)并无于股份或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及(i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彼亦无于过去三年内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曲女士概无涉及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项下的任何事件,亦无与曲女士获委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曲女士加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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