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而這個文化最好的表現就是衣冠。《春秋左傳正義・定公十年》:“

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周易・繫辭下》記載“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周公制周禮而治天下,被儒家尊為聖人。衣冠、禮儀在古代往往用來代指文明。程頤認為:“禮一失則為夷秋,再失則為禽獸。聖人恐人之入夷狄也,故《春秋》之法極謹嚴,所以謹嚴者,華夷之辨尤切切也。”中國數千年的衣冠也成為華夷之別的標準之一,而古代周邊國家為顯示自己是文明華夏成員,紛紛都向中原王朝朝貢,而中原王朝對於藩屬國最高的禮儀就是賜服,賜予象徵華夏的各種服飾。中原王朝給藩屬國賜服最多的就是明朝,明朝向前來朝貢的高麗(後為朝鮮王朝)、日本、安南、琉球三國(後只剩中山國)、暹羅等國賜服,這些藩屬國接受明朝賜服後,視為珍寶,模仿製作,從而影響了本國的民族服飾。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明朝皇帝畫像

明朝建立之初向前來朝貢國家賜服,象徵自己是華夏正宗

古代東亞文化中會嚴格區分華夷,華代表華夏正統,是最有文化的代表,而夷是野蠻,落後的象徵。中原衣冠制度是辦別夷夏的重要標準之一,也是華夏禮儀的必要組成。對華夷衣冠區分,古時常用用“右衽”區分、華夏服裝的特性皆為“右衽”。上古時代,上衣多為交領斜襟,中原人崇尚右,習慣上衣襟右掩為右衽。北方遊牧民族崇尚左,衣襟左掩,為左衽,被稱為胡服,右衽就成為華夏民族的象徵符號。孔子說過:“微管仲,吾其披髮左徵矣。”把左衽披髮看成的蠻夷落後的象徵。元朝屬於蒙古族建立,當時周邊中原藩屬國多稱為左衽披髮匈奴入帝,並不承認為華夏正統。明朝建立之後,漢人重新奪回華夏政權,明朝向周邊藩屬國發出聖旨,宣告明朝上承天命,驅除胡虜恢復中華,明朝是協和萬邦的皇朝。

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月所照,無所有近,一視同仁。故巾國尊安,四方得所,非有意於臣服之也。自元政失綱,天下兵徵者十有七年,四方遅遠,信好不通。誠肇基江左,掃群雄,定華夏,臣民推戴,己主中國,建國號大明,該元洪武。頃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統,方與遠跡相安無事,以共享太平之福。

明朝建立認為自北宋以來,北方民族多次入主中原,影響華夏服飾。於是改革服飾,提出恢復漢唐服飾,以“明尊卑、別華夷”。洪武元年二月,明朝建立不久明太祖就下令“復衣冠如唐制”,禁止穿受蒙古人影響的服飾。以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實現。

何孟春《餘冬序錄摘抄》曾記載: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變異中國之制,士庶鹹辮髮椎髻,深襜胡帽,衣服則為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無復中國衣冠之舊。

朱元璋為表示明朝是華夏正統,頒詔四方,與周邊的高麗、安南、琉球三國(山南國、山北國、中山國)、占城、暹羅等國建立藩屬關係。當時明朝在頒詔建立藩屬關係後,就開始將明朝恢復的華夏衣冠賜予藩屬國,明朝通過這種賜服,重新建立起華夷秩序,體現明朝對藩屬國的宗主國地位。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明朝對朝鮮、安南、琉球、日本、占城等國的賜服

明朝對於藩屬國賜服,在明太祖建國前期沒有規定,大多是直接賜予華麗的布匹或應藩屬國請求賜服,直到洪武晚期制定賜予藩屬國服飾制度,給予藩屬國國王郡王級別服飾。“二十七年定蕃國朝貢儀,國王來朝,如賞賜朝服者,服之以朝。

明朝最早對外國賜服是對洪武二年(1369年)對高麗賜服,“二年,高麗入朝,請祭服制度,命制給之。”洪武三年應高麗請求賜予高麗國王冕服,這是朱元璋時對藩屬國最高等級賜服。明朝除了對高麗國王賜服,對其王妃、文武百官都有賜服,當時對於明朝的賜服,高麗大臣感激涕零,當時高麗使臣鄭夢周作《蒙賜朝服行賀禮》表達自己感受:

上國崇文治,藩邦賀太平。聖恩容賤介,朝服拜明廷。日照添袍色,風清送佩聲。小臣何以報,億載祝皇齡。

高麗後被李成桂篡位,明朝賜其國號為朝鮮,並賜予李成桂服飾。李成桂的繼任者們也多次上表請求明朝皇帝賜予服飾。

《明會典》記載:永樂元年,因請冕服書籍。帝嘉其能慕中國禮,賜金印、詰命、晃服、九章、圭玉、佩玉,妃珠翠七翟冠、服帔、金墜,及經筵彩幣表裡。

之後李氏國王登基,必嚮明朝進攻請求賜服,而明朝必賜予李氏王室及大臣各種服飾布匹,以示宗主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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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太祖李成桂

明朝第二個賜予藩屬國服飾的安南國,洪武二年明太祖命侍讀學士張以寧、典簿牛諒冊封安南國王,賜駝紐塗金銀印,大統歷,織金文綺、紗、羅四十匹。宣德年賜予交阯頭目文綺衣。正統七年(1442年)開始賜安南國王皮弁冠服和一品常服紗帽。

安南貢使還,令資皮弁服,金織表衣賜其王。

朱元璋時期對琉球賜服也頗多,當時小小的琉球存在山南、山北、中山三個王國,當時朱元璋都接受他們的朝貢,賜予三國君主為國王,賜予冠服。明成祖時中山王統一了琉球國,明朝直接安裝郡王級別賜予琉球中山王皮弁冠服和二品冠服。

洪武三十ー年賜琉球國王並共臣下冠服。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主,麟袍,犀帶,視二品秩。

明朝時期日本也曾是中國的藩屬國,當時幕府將軍進行朝貢,明朝賜予幕府將軍為日本國王,並賜予冠服。而賜予日本國王冠服始於永樂時期,賜予日本國王九章冕服。正德五年春曰本國王“遣使臣宋素卿來貢,時劉謹權柄,納其黃金千兩,賜飛魚服,前所未有也。”在明萬曆時期為了安撫豐臣秀吉,明朝封豐臣秀吉為日本國王,賜予其冕服、皮弁冠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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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賜予豐臣秀吉的冕服

占城國在明朝建立後也被朱元璋納入藩屬國之列,自洪武二年開始就賜予占城國王大統歷,賜予國王冠帶。使臣文綺、紗、羅等布匹,明成祖永樂帝命鄭和下西洋時出使占城,並應占城請求賜予冠帶。

藩屬國賜服的區分,恭順的朝鮮王朝賜服待遇最高

明朝在賜予藩屬國冠服時,基本上按照洪武二十七年的規定賜予郡王級別服飾皮弁冠服,不過對於朝鮮格外優待,在冠服上給予親王級別的待遇。

在建文帝時,由於朱棣靖難之役,為了拉攏李氏王朝國王,建文帝賜予李氏國王親王服飾。遣鴻妒潘文奎賜予親王用的九張冕服。

《朝鮮王朝實錄》有載:

且朝鮮本郡王,宜賜以五章或七章服。朕為春秋之義,遠人自進於中國則中國之,今朝鮮固遠郡也,而能自進於禮義,不得待以子男禮,且地逖在海外。非恃中國之寵數,則無以令其臣民,茲特命賜以親王九章之服,遣使者往諭朕意。

當時善於在大國間周旋的李氏王室還和朱棣往來,後來朱棣奪位成功,成為明成祖,對於這位曾經聯絡自己恭順之邦,更給高待遇,除了給親王九章冕服,賜予王妃七翟冠。之後李朝恭順,明朝對於朝鮮王朝方面請求賜服也一律許可。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穿冕服的朝鮮王室

宣德三年,朝鮮國王求賜予王世子冠服:“洪武中,蒙賜國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逸降二等,故陪臣一等,比期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樂初,先臣芳遠遣世子禔入朝,蒙賜五梁冠服。臣竊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為定製。”於是明朝賜予王世子冠服。正統三年,應朝鮮國王請求明英宗命行在禮部制烏紗遠遊冠、玄圭降紗袍、玉佩赤舄及常時視事冠服賜予。

相比朝鮮國王,其他藩屬國就都是皮弁冠服和一二品官服。當時藩屬國中也有國王請求明朝按照朝鮮國王例賜予冕服,然而都被否了。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安南國黎氏國王,在成化年間,黎氏國王第一次請求明朝賜予冕服,當然沒意外的被明朝直接給否了,只給皮弁冠服和一品朝服。安南國王之後每次進貢都請求明朝給冕服,明朝則一次次的拒絕。

明弘治十年(1497年)安南國使臣以其國主賜服與臣下無別為由乞求改賜,這次明朝可能是因為安南人太煩了,最終給了一個終極理由,告訴安南國王為何得不到冕服。

明朝禮官表示:安南名為王,實中國臣也。嗣王新立,必賜皮弁服,使不失主宰一國之尊又賜一品服,俾不忘臣事中國之義。今所請素亂祖制,不可許

這意思就是表示安南本身永樂帝設置的郡縣,黎氏是判臣分離了安南。雖然宣德時期已經承認黎氏自立,英宗時賜予黎氏為安南國王,但是實際上還是中國的內臣,明朝給黎氏國王面子賜予郡王級別的皮弁服,但是也同時賜予一品朝服,要安南明白自己是明朝的臣子,和朝鮮王朝不同。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穿皮弁服的琉球國王

從明朝對朝鮮王國和安南王國的賜服來看,可以說明朝對於朝鮮王朝的賜服是藩屬國中最高,也是種類最多的。而對於其他藩屬國則是郡王級別的皮弁服和象徵臣子是朝服,表明明朝宗主國對於藩屬國之間的區別。

明朝賜服影響藩屬國服飾,清朝時期藩屬國朝鮮、安南、琉球依然是明朝服飾

明朝對於藩屬國賜服,影響深遠。尤其是對於朝鮮王國、安南王國、琉球王國最為明顯。明朝對於朝鮮的賜服,從國王到文武百官,均有賜服,沒有賜予也會給予明朝朝廷制定的樣式,讓朝鮮自己製作。所以朝鮮的服飾基本上都是明朝的翻版,早在洪武二十年,朝鮮王朝李朝成立前的高麗就按照明朝制度制定了百官朝服,衣冠制度悉尊華制。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清末朝鮮王朝大臣穿明朝式樣官服

清朝建立,作為華夏的中原大地全部剃髮易發,正統華夏服飾消失。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朝鮮進賀兼謝恩副使徐浩修入北京,就自豪的稱華夏都不存正統漢服, 只有戲曲中存在。

今天下皆遵滿洲衣冠,而獨劇演尤存華制,後有王者必取法於此

而滿清政府對藩屬國服飾並未作強行的要求,所以朝鮮王朝依然保留明朝時期服飾。在沒有賜服之後,朝鮮王朝依照明朝會典中的規定製造文物百官服飾,而百姓也都依照明朝樣式服網巾戴豎笠,女子穿襖裙。朝鮮王朝雖然後來服飾上多少受到清朝影響,官袍長度變短、袖子變窄、腰帶位置越來越高、補子較以前小,不如明朝大氣,但是總體上沒有多大的變化。

從明朝賜藩屬國服飾,看中國服飾對周邊國家官服的影響

越南(原安南)在民國時期依然身穿明朝交領式樣孝服

而安南王國和琉球王國也都和朝鮮王朝類似,在明亡之後,清朝沒有干預他們服飾,所以他們依然保留著明朝服飾制度,文武官員依然是明朝時期的圓領袍補服,國王身穿皮弁服,官員及百姓大多穿交領服。這些從現在流傳下來的清朝時期的《職貢圖》和日本留下來的《琉球使臣上江戶圖》都可以看出官員都身穿明朝時期的服飾。

總之,明朝建立之後,華夷秩序重新建立。明朝為宣揚華夏正統,賜予藩屬國服飾。而且為了凸顯明朝的宗主國的地位,明朝對於恭順程度不一樣的藩屬國賜予不一樣的服飾。明朝存在近三百年,對周邊國家多次賜服,使周邊國家都身穿象徵華夏的漢服。使得就算是明朝滅亡,這些國家依然保存著明朝時期的服飾體系。

參考資料:《明史》、《明會典》、《朝鮮王朝實錄》、《大越史記全書》

論文:《明朝賜服制度研究》《明清時期朝貢體系中的朝鮮服飾》《衣裳與風教》

《“衣冠文物悉同中國”略論明代賜服對李氏朝鮮服飾文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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