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強佔民婦,朱元璋聽說後為什麼一連處死了數十名官員?

貓眼觀史


網上關於朱元璋殺人的段子層出不窮,很多都是惡意誣陷+無良抹黑,不過這次一點都不冤枉老朱,因為這是朱元璋本人親自收錄的案例,講的是一個男人巧取豪奪一個人妻,結果導致數十名官員都被處死的奇葩故事。

朱元璋親編《御製大誥》

我們知道朱元璋是個超級勞模,他廢了丞相,自己一人大權獨攬,五加二,白加黑,夜以繼日的勤奮工作,還經常親力親為,審訊案件,絕對是個工作狂。

朱元璋很重視刑律建設,他不像現在某些領導,光是靠嘴上功夫,“說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為了普及法律知識,老朱親自靠上抓,親自主持編纂《御製大誥》(又稱《明大誥》),下令全國各級學校作為必修課授課講習,還規定老百姓每戶一冊《御製大誥》。誰犯了法,官府去家裡搜查,如果有這本《御製大誥》,說明你認真學習了,可以減刑;如果沒有這本《御製大誥》,說明你不把皇帝的話當回事,從重處罰。

這部《御製大誥》很有意思,裡面不是枯燥單調的法律條文,而是一個個生動的真實案例,並且都是重刑案,諸如某地發生一起XX故意殺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斬立決,類似現在的《今日說法》,就像講故事一樣,老百姓茶餘飯後很喜歡看。

考慮到老百姓大多不識字,朱元璋還搞出了“文盲專用連環畫版”的《御製大誥》,老百姓光是翻看圖畫也能大體明白,起到警示教育目的,簡單實用,效果不錯。

最高法院的奇葩判決

《御製大誥》中記載了一個很複雜、很奇葩的案例,是一個男人巧取一個人妻的故事。

話說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山西洪洞縣(就是種著大槐樹的那個縣)一個叫姚小五的農民遇到了一次“無厘頭”的判決,與他結婚多年,娃都生了好幾個的史靈芝老婆被“最高法院”判給了另一個叫唐閏山的男人,給別人當了媳婦。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史靈芝很小的時候曾和唐閏山的哥哥訂有婚約,也就是“娃娃親”,但唐閏山的哥哥還沒長大就死了,娃娃親沒法履行,自然就不算數了,所以史靈芝長大後,經人介紹嫁給了姚小五,一晃多少年過去了,也從未有人過問。

有一天,唐閏山偶遇了史靈芝,他見史靈芝正是花信少婦,韻味十足,自己光棍一條,著實可憐,就起了邪念,想把史靈芝據為己有,但他知道“霸王硬上弓”是犯罪,自己也沒這個膽量,於是就“劍走偏鋒”,想出了一個奇葩的計策。

唐閏山是現役軍人,歸兵部管轄,所以他鄉兵部起訴說,俺們那片風俗講究“兄死弟繼”,哥哥死了,嫂子就該嫁給弟弟,由弟弟繼承,史靈芝和俺哥訂過娃娃親,她就是俺嫂子,俺哥哥死了,她不能嫁給別人,應該優先嫁給我,請求兵部主持公道。

兵部居然受理了這個案件,還搞了一次指定管轄,把案子指定給洪洞縣辦理,結果時任洪洞縣縣令也是一個奇葩,他以當地確有“兄死弟繼”的“收繼婚”風俗為由,再加上唐閏山是現役軍人,有兵部撐腰,就把史靈芝判給了唐閏山。

姚小五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己結婚多年的妻子,心裡是一百個不服氣,因為所謂“兄死弟繼”的“收繼婚”風俗是在元朝時才實行的,這是蒙古族“收繼婚”的影響,可現在是大明的天下,官府怎麼還在搞元朝哪一套呢?

姚小五是一個很執拗,很有法律意識的農民,他決定向上申訴,請求重審,但逐級申訴了好幾次都沒成功,最後直接向“最高法院”——刑部提出了重審的請求。

可沒想到刑部的大佬們也犯起了糊塗,刑部尚書王峕(音同“時”)認為民俗高於法律,駁回了姚小五的上訴,足見古代的“法治”根本而言還是“人治”。

朱元璋的主持公道

姚小五決心堅持到底,他進一步把事情鬧大,終於驚動了勞模朱元璋。

朱元璋瞭解事情原委後勃然大怒,史靈芝和唐閏山的哥哥是娃娃親,娃娃親只是一個約定,約定到某一時間結婚,但時間還沒到男方就死了,婚約根本就沒執行,並且一方當事人死亡,婚約自動解除,史靈芝和唐閏山一家不再有半毛錢關係。

可這幫腦袋不開竅的混球,不僅強制把史靈芝判給唐閏山,破壞了一個圓滿的家庭,更重要的他們把元朝的婚俗習慣凌駕於大明律法之上,這是嚴重的政治站位錯誤!

老朱提筆寫下了如下批示意見:史靈芝歸還姚小五;唐閏山用心歹毒,投機取巧,斬立決;刑部尚書王峕、山西洪洞縣令等人,胡亂判案,影響惡劣,全部斬首,以儆效尤。

朱元璋因為一起普通民事糾紛讓數十名官員人頭落地,根本目的是為了傳達一個信號:像唐閏山這種心術不正的壞蛋要堅決打擊,像王峕這種司法不公的官員要堅決懲處,讓大明百姓和官員養成厚道做人、老實做人事的淳樸民風,否則大家會群起而效仿,帶壞社會風氣。

以上便是故朱元璋不惜殺掉眾多官員,並把案例寫入《御製大誥》以警天下的原因所在,看似奇葩卻影響深遠。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認為朱元璋的終審判決是否合理?換做你們又會如何判決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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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飛驚


1385年,大明洪武15年,帝國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案,包括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在內的數十名官員被誅殺。

一下子處死了這麼多高官顯貴,而事情的起因,不過是民間的一次小小的婚姻糾紛。

這場婚姻糾紛發生在今天的山西洪洞縣,當時,一名叫唐閏山的兵戶出身的痞子向知縣遞交了個狀子,控告洪洞縣的姚小五搶了自己的媳婦史靈芝。

這個姚小五和史靈芝何許人也,他們是一對已經結婚5年的小夫妻,姚小五也是命好,一個普通農民,卻娶了個美少婦,是百裡挑一的美女子,姚小五娶了如此美貌的妻子,自然對其百般呵護,史靈芝也一門心思跟著姚小五過日子,還一起養育了三個子女,可以說小日子過得和和美美。

但是,史靈芝被唐閏山這個痞子盯上了。

原來,唐閏山的哥哥之前和史靈芝訂了娃娃親,不過他哥哥沒幾年就死了,於是史靈芝父母就把女兒許配給了老實巴交的姚小五。

從百姓視角來看,這本該就是天經地義,很正常的事情嘛。

不過,唐閏山看上了如花似玉的史靈芝,一門心思要霸佔她,於是,他以元朝法律為依據,說按照元朝傳下來的習俗,哥哥死了,弟弟有權“繼承”守寡的嫂子,因此,史靈芝自然就是自己的媳婦。

其實,本來就很好判的案子,畢竟元朝都不知道滅亡多少年了,不過洪洞知縣就有點傻眼了,不知道怎麼判了。

於是,唐閏山作為兵戶子弟,又跑到兵部去折騰了一陣子,最後,兵部給洪洞知縣下了個通知:要求知縣派人把史靈芝作為軍屬送給唐閏山。

兵部的命令知縣自然不敢怠慢,就找了一些差役,連夜把史靈芝從家裡綁走,準備帶去唐閏山家裡。

姚小五自然不幹了,他一路逐級上告,可惜,一級級官員都沒怎麼搭理他,即使告到了刑部,刑部尚書巖也維持了原判。

最終,這事兒被朱元璋知曉了,朱元璋出身貧寒,自然懂得民間疾苦,更明白一些老百姓視角里的樸素道理,這不明擺著麼,史靈芝肯定是姚小五的妻子,朕趕走了蒙古人,你們這些臣子居然還拿著胡人的習慣來判案,這不胡扯麼?

於是,朱元璋按奈不住怒火,就去找刑部尚書責問為什麼要那麼判,他還主動提到“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則收其妻”的婚姻習俗不好,要改變這個前朝的習俗,於是皇帝建議刑部尚書放開此案,交給都察院,由御史去調查這個案子。

按道理,皇帝都把話挑明到這個份上了,刑部尚書應該知趣的話就趕緊扔掉這個燙手山芋。

不過,王巖此時居然還和皇帝頂真了,他和朱元璋滔滔不絕地理論起來,把李世民和武則天的例子講了一大通,無非就是李世民勇於納諫放手讓臣下去做事情,而武則天則利用酷吏迫害官員,言下之意,朱皇帝你這是要請出那些酷吏般的御史將來來彈劾我,以後少不了把我“請君入甕”。

王巖最後說:“你入我罪,久後少不得請公入甕。”

朱元璋心裡本來就火,一聽這些話,頓時火了,你們這些糊塗混蛋,胡元的習俗重要還是我們大明的法律重要?

最後,朱元璋大筆一揮,砍下了所有涉案的官員腦袋,至於姚小五和史靈芝,則繼續過好小日子,唐閏山也一起跟著那些官員去了地下。


雲中史記


自漢唐以來,兒子收繼庶母,弟弟收繼嫂子,都被視為禽獸之行,要治罪。但這對於蒙古人來說,根本不是問題。朱元璋聽聞此事後勃然大怒:“這幫混蛋!夫妻關係是綱常的核心,怎容肆意破壞!把這幫貪官庸吏全部抓起來殺了!”隨後,從洪洞縣令到兵部、刑部尚書,涉案的大小數十名官員全被抓了起來,最終一個不落,全部斬首。 明太祖朱元璋,中國最傑出的皇帝之一。朱元璋出身草根,嫉惡如仇,對待貪官汙吏和地方惡霸,他從來不手軟,只要百姓受到了欺負,朱元璋便一定會為他們做主。洪武十八年,一件突然其來的“小事”讓朱皇帝勃然大怒,竟一連處死了數十名官員,而這是怎麼回事呢? 當時有個兵痞名叫唐閏山,他大哥小時候定了一個娃娃親,對象叫史靈芝。然而唐閏山大哥沒福分,很小就夭折了。於是史靈芝便另外嫁給了一個名叫姚小五的洪洞縣人,還給他生了三個孩子。 唐閏山當兵回鄉後,自恃武藝高強,竟從姚小五家中搶走了史靈芝,非要逼她與自己成親。同時,唐閏山還大言道:“按照以前大元的法律,“兄死,嫂子就應由弟弟繼承“,我抓走史靈芝,不過是拿回本該屬於我的東西!” 後來這事還鬧到了刑部,當時刑部尚書王峕也認為兵部的判決很合理。在給朱元璋的奏報中,他引經據典,說中國的“弟弟收繼嫂子”古已有之,朱元璋聽到奏報後,心裡十分不痛快。 最終,在朱元璋的親自過問下,霸佔他人妻子的唐閏山得到了嚴懲,被斬首示眾,而史靈芝也回到了丈夫和孩子們的懷抱。 朱元璋的行為雖然看似不近人情,但是這是基於“亂世必用重典”原則的需要。試問如果放任唐閏山這等惡霸強搶民女,社會豈不是要亂了套?而官員們撞在了朱元璋的槍口上,最終等待他們的只有死亡了一


農民出國記之畲族小藍


朱元璋統一全國後,接手了蒙元留下來的爛攤子,當時朱元璋為了治理好天下徵詢了劉伯溫的意見。劉伯溫說如果要想治理天下,首先就要修法令震懾百官,其次要讓百姓修養生意。經過商議朱元璋最終制定了“重典治吏、寬而治民”的政策。在這之後出現了一個案件,朱元璋一連斬殺了十幾名官員,原因就是有人強佔民婦。



古代兩家人關係比較好的話,可以結成娃娃親,兩個人小時候便指腹為婚,從此約定終生。在洪武年間一戶唐姓人家和一戶史姓人家從小定下了娃娃親,不過不幸的是唐家指腹為婚的大兒子不幸夭折,所以這門婚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史家人得知唐家的長子去世後,便將女兒史靈芝嫁給了一名叫做姚小五的人。婚後史靈芝和姚小五非常恩愛,而且兩人還生育了三個兒女。但後來唐家的老二唐閏山得知史靈芝非常漂亮,所以動了歪腦筋。



唐閏山在軍隊當過兵,因此在鄉里橫行無忌,屬於當地的潑皮無賴。因為姚家在當地也屬於大族,所以唐閏山也不敢明搶,而是向兵部遞了一份文書,說自己的哥哥死了,按照兄終弟及的習俗,史靈芝就應該嫁給自己。

當時的兵部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竟然認為元朝蒙古人留下的習俗是正確的,所以就給了一份文書,讓當地縣衙為唐閏山申冤做主。當地縣令一看兵部尚書都發話了,自己必須照辦呀。於是縣令帶著一幫衙役去了姚家,直接把史靈芝搶了送給唐閏山。



史靈芝被搶走後,姚家人自然不肯善罷甘休。於是姚小五就層層上告,但當時官官相護,根本沒有人受理姚家的案子。最終姚家告到了刑部,當時的刑部尚書王峕(shi)也認為這種習俗非常正確,所以也決定維護這一習俗。最終宣判史靈芝應該嫁給唐閏山為妻。

這件事最終震動了朱元璋,當時朱元璋正在努力推廣移風易俗。他認為漢人應該實行漢人的民俗,所以他早就希望能夠去除[收繼婚制]的落後陋習。於是命令御史審訊王峕,王峕心中不滿,拿出了李世民納弟妹的事情反唇相譏,之後又拿出了武則天任用酷吏刑訊逼供的事情舉例。



朱元璋一聽就火了,在搞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把所有經手過這件案子的官員全部處斬了,包括兩名尚書。不過令人奇怪的是唐閏山卻沒有收到任何處罰,最終被釋放了。

案件收錄:《御製大誥初編·軍人妄給妻室》

我是越關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老話說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不足吃月亮,這話擱這挺應景的。這人有貪錢的,有貪權的,還有貪色的,更有人貪面子的,等等不一而足。

而題主說的這事,這幫人死就死在了一個貪字上了。咱就說朱元璋洪武大帝,絕對配的上那個大字,真龍天子好皇帝啊,咱大華夏地頭上四百多個皇帝裡頭,唯一一個平民出生的皇帝,就一個字——牛!

打小大字不識一個,就憑著好學上進,才有了出人頭地。小時的環境也不好,爹餓死,媽餓死,大哥餓死,大哥的兒子餓死,僅僅是為了活下去三哥做了人上門女婿。

他和二哥倆人為了給爹媽弄一個葬身的地,那叫個求爺爺告奶奶的,這經歷何值是一個苦字了得。最後為了一口飽飯不得不當和尚,五十天的飽飯剛吃了沒有多久,這就開始在外化緣一化就是三年,一般人還真做不到,人世間的冷暖,黑暗光明那叫個門清。

這不愧為從最底層爬起來的慾火焚身的真龍,眼睛裡揉不得一粒沙子,最為痛恨的欺壓百姓的官,剁了他們的腦殼這都算便宜他們了,這事辦的就倆字——漂亮。

說了這麼多不和題搭邊的話,其實就是為了一個鋪墊,讓大傢伙瞭解一下朱元璋這人,別一提朱元璋,這就和殺人魔王聯繫在一起。千古一帝雖然差一點,但也僅僅是一步之遙而已。別沒事就給他老人家摸黑,沒勁!

好了有了這鋪墊,咱在說接下來這事,就容易多了。

事情

1385年,也就是大明洪武十五年,洪武大帝一口氣把兵部尚書,刑部尚書一窩子幾十個官,一傢伙全部處決了,一點子情面都沒有留,驚得滿朝堂下巴掉了一地。

後來洪武大帝朱元璋親自將這事的前前後後,編入了《御製大誥初編》就是要告誡大明的官,以後有誰膽敢這麼幹,這就是案例,這就是結果。

話說這事的根源其實就是一痞子霸佔人老婆的案件,要論理一般情況下,壓根就不會有這麼大陣仗,但這事弄的太大了,大到不嚴厲懲處,這幫子官員還以為他們是元朝的官。

話說這事一開頭就牽扯了四個人,三活人,一個死人。其中姚小五和史靈芝這倆人是夫妻關係,都結婚有五年了,孩子都有三。

那麼另一個活人和死人是倆兄弟,這死人是大哥,這活人是弟弟唐閏山有著當兵身份的兵痞。

那麼這四個人又是咋套上關係的呢?話說這史靈芝和這死人打小訂的娃娃親,可這死人他福薄,這媳婦還沒有過門,人就死了。

得咧,這婚事算是黃了,人家史靈芝畢竟還沒有過門,所以人身還是自由的,後來人家的父母就把史靈芝嫁給了這姚小五。

就這麼一點子聯繫。

後來這不天下太平了,洪武大帝老朱把元朝給趕回了大草原放牧去了,這大傢伙打了一輩子了都能喘口氣。

這唐閏山就回了家。這有一天這人在街上閒溜達,這冷不丁就瞅到一個美婦,這就鑽了心坎裡去了,這回了家瞅不見這美婦,他鬧心挖眼的難受。

得咧,經過這麼一打聽,他知道要是他哥哥還活著,這美婦就是他嫂子了。

得到這信了,把這唐閏山坑的,自拍大腿根,這就想把這史靈芝娶回家當自己的老婆。

說道這裡,大傢伙評評理,這也叫個事?但凡有點道德底線的人,知道了這麼一層關係,罷了,就算是再喜歡,這壓根就不能碰不是。

可問題是這唐閏山他就沒有底線,這就理直氣壯的跑到人姚小五的家裡邊鬧騰,要認回這嫂嫂。

而人家姚小五家裡邊,在當地也是大族,人家壓根就不吃他這一套。

“他是你嫂嫂,你要認回。過門了嗎?拜堂了嗎?成親了嗎?洞房了嗎?這套儀式都沒整過,哪裡的嫂嫂。再說你把史靈芝認回去,要幹嘛?”

“幹嘛?當然是娶她了,這麼漂亮的嫂嫂不娶,這不浪費了嗎?”這唐閏山都無恥到了這種地步了。

人家姚小五當然不答應了,結果他唐閏山拿人家也沒轍。

這不回頭,寫了一份狀紙就告到了縣太爺哪裡。

說是按照元朝的習慣,記住是習慣,那哥哥死了,他所有的東西都應該有弟弟繼承,尤其是這嫂子,必須有弟弟繼承,這是倫理,必須遵守。

畢竟這大元剛走了沒有多久,咱不能忘本啊!

話說這縣太爺腦殼也不機敏,拿著這狀紙,他也不知道怎麼判。

其實大傢伙瞅到這裡,都應該明白這唐閏山壓根就無理取鬧,你大華夏的人還遵守元的習慣?朱元璋廢老半天勁把元打出去,這就算白打了?

唐閏山感覺這縣太爺太軟了,得給他加把火,這事才能成,才能把他喜歡的嫂嫂弄回家去。

咋弄呢?這唐閏山不是還有一個當兵的身份嗎?於是他依靠這身份就跑到了南京那兵部胡攪蠻纏起來。

大傢伙也看到了這唐閏山貪色都貪到了啥程度,無恥到了極點。

結果讓大傢伙都咋舌,這兵部居然就認可了唐閏山的要求,就給那縣太爺下了個通知,要求把史靈芝給人唐閏山送過去。

您瞧這兵部是管理兵事的,結果管到了地方上,但官大一級壓死人,這縣太爺也就沒有那麼畏畏縮縮的,帶著衙門口的衙役提著水火棍就去了。

把人家好好的一家拆散了,客客氣氣的規規矩矩的將史靈芝送給了唐閏山,這就差點炮仗給人家慶祝了。

這傢伙把個唐閏山開心壞了,朝思暮想的嫂嫂馬上就要變成自己的媳婦了,這日日夜夜都能瞅上了,縣太爺沒有放炮仗,他到放了起來。

這事,人家姚小五能同意嗎?不能啊!所以人家就一級一級的上告。可這些個官員聽到是兵部直接下的命令,所以連個大眼皮都不瞅人家,不搭理就算了,還轟了出去。

最後這事就擺到了刑部的案頭,作為刑部尚書王昰他一瞅這是兵部捅的簍子,大傢伙都是同朝為官的,所以維持原判一腳把這姚小五給踢了回去。

這事似乎到這裡就結束了。唐閏山娶了自己的嫂嫂天天樂呵,一幫子官員過著你好俺好大傢伙的小日子,倒黴的就是姚小五一家子,媽沒了家完蛋了。

但這事最後就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眼裡了。漢武大帝老朱一聽這事,當時就怒了,這也叫個事?

爺們打天下,好不容易把腐敗到了極點的元朝給打出去,你們到好,用元朝的陋習來治理俺大明朝的老百姓?翻天了不是!

但朱元璋還是把火壓了下去,這就找刑部尚書王昰:“咱是大華夏的子孫,就得按照大華夏的禮儀來辦,大華夏的禮儀才是正統。而且人家兩口子都過了五年,孩子都有三了。這理還用問啊?把這事重新審理一下!”

按說朱元璋已經把話說的很明白了!

這王昰也許是喝墨水喝多了,心眼讓糊上了,他就和朱元璋講道理。

啥皇帝就幹皇帝的事,到了具體的事就應該讓下邊的人幹,別瞎操心。

學學人家唐太宗李世民,為嘛人家能成為千古一帝呢?人家就是放手讓大臣幹事,自己蹲在龍椅上享福就行了,別像武則天那樣,一天天的瞎操心,其結果就是酷吏滿天下,把個朝堂弄的烏煙瘴氣的。

哎!這話把個朱元璋頂的一愣一愣的,這一傢伙就怒了,好,你不辦是吧!俺親自上手辦!

好吧!大傢伙都知道,這事要真讓朱元璋親自辦理,那可就要出大事了。

後來的官員都恨死這王昰。沒多久這判決就下來了,但凡和這案子挨邊的官員,包括那刑部尚書,兵部尚書,以及各個州縣官員,幾十個人,一股腦全拉出去,來了個斬立決,壓根就沒有等到秋後,就這麼痛快!當然作為事情的始作俑者唐閏山,也一併下去和閻王老爺掰扯這事去了。至於他是上刀山還是下油鍋,咱就不得而知了。

後來這姚小五和史靈芝人家依然是夫妻,過小日子去了。

好了,今天就寫到這裡,喜歡的朋友加個關注,順手點個贊呦!


梁老師說歷史


我是史小二記,我來說一說!

宋後是元,元后是明。明朝的建立者是朱元璋,白衣出身,然順潮流,處在風口,立大明王朝。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發起了一場對禮制風俗的改革運動,史稱“明初禮俗改革”。包括婚俗、日常雜禮、服飾等。總而言之,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現在要去蒙古化,恢復傳統。

下面將要說得就是婚俗……洪武年間,山西洪洞縣發生了一場婚姻糾紛。事到最後,朱元璋殺了很多人。

事件主人公叫姚小五,他娶了個漂亮妻子叫史靈芝。古來,靈芝被譽為仙草、靈草、瑞草……史靈芝算不上仙女,但起碼樣貌好看,十分的俊俏。尤其生育後,那是風韻十足。



不料在某天,兵痞子唐閨山找上門來,說:“嫂子,跟我回家吧……”回家?沒聽錯,確實是回家。唐閨山認為史靈芝該是她的老婆。

原來!史靈芝三歲時,曾與唐閨山的兄長定下娃娃親。唐閨山兄長早早夭折,史靈芝便嫁給姚小五,婚後兩人生活幸福,育有三個孩子。

唐閨山起歹心,來打擾史靈芝,史靈芝堅決拒絕。唐閨山死咬舊俗,向兵部打報告。兵部下令,著洪洞縣派人將史靈芝帶到鎮江,交付唐閨山。



這裡,舊俗是指陋俗——收繼婚俗。追溯到先秦,指的是“烝”、“報”。司馬遷在《史記》的匈奴列傳中說: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舉例子,呼韓邪單于死後,王昭君上書,祈求迴歸中原。然漢成帝回覆“從胡俗”;努爾哈赤考慮身後事時,曾想過讓代善繼娶大妃阿巴亥。



洪洞縣縣令得到兵部給與的符契文書,明明知道“非理”。但也本著“不敢擅違”的特殊原則,執行了。

洪武年間,朱元璋除用重典和嚴刑之外,還特地推行了這一舉措——鼓勵檢舉。但凡有人阻擋赴京者,處以族誅。

自然,這一件婚姻糾紛鬧到刑部。刑部尚書王峕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後,竟然:

不行明坐妄取他人妻室為妻之罪

反而吹毛求疵,派人去洪洞縣找尋早年那一樁娃娃親的見證人。



朱元璋知道後,直接過問,將案件交給都察院,由御史過問。王峕沒有認真體會君心,直接發揮書呆子性格,和御史唐鐸理論起來。理論過程,居然引用唐時武則天的故事。

上侮朝廷,下慢執法之官,其詞曰:你入我罪,久後少不得請公入甕

到最後,朱元璋那是:

所以有司,盡行處斬

有司,涉案的人,都被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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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御製大誥》(又叫明大誥,由朱元璋指導編纂而成,用來訓誡天下)。


三叔小記


歷史上無論哪個年代,有權勢的人倚仗強勢力成為一方惡霸後,強佔民女、欺壓百姓的事情均層出不窮。不過這種事,一般都是由地方官員出面解決,除非是皇親貴族出了強佔民女之事才會驚動皇上以外,其他的地方性案件,基本不會傳到京城,畢竟天高皇帝遠,家國大事都忙不完,皇上哪有心思過問民間婚姻糾紛。然而在明太祖年間,朱元璋卻因一起惡霸強佔民婦的案件,先後處死了數10名官員,這起案件真相如何,為何引得朱元璋大怒?

朱元璋畫像

這件事情發生在洪武18年,其案件也記錄在朱元璋所頒佈的《明大誥》中。山西洪洞縣有一個名叫姚小五的人,他與妻子史靈芝一同生育了兒女三人,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這時有一個名叫唐閏山的人,他當兵出身,仗著自己武藝高強,竟然將史靈芝擄走,逼迫她與自己成親。原來這個唐閏山有一個英年早逝的大哥,他的大哥自幼和史靈芝定了娃娃親,由於大哥早逝,這份娃娃親也就不作數了,隨後史靈芝才和姚小五在一起成家立業。

惡霸劇照

可是當唐閏山回家以後,發現本來應是他嫂子的史靈芝,竟然出落得越發動人,隨後他便起了歹念,想起大元以前有這樣一條法律,兄長去世,嫂嫂應當由弟弟繼承。所以唐閏山理所當然的認為,史靈芝本該就是他的妻子,他這是在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並沒有違反法律。為了證明自己的這個理由足夠充分,唐閏山竟然將姚小五告到了兵部尚書那裡,請求兵部尚書為自己做主。最令人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這位兵部尚書竟然被唐閏山的歪理說服,下令讓地方官員趕緊將史靈芝送到唐閏山家中去。

明朝民女

對於這一判決姚小五自然不服,為了奪回妻子,姚小武便開始一級一級上告官員,官吏之間本就是官官相護,再說又有兵部尚書發話,他們自然不敢冒著違背上級命令的風險,去給一個毫無用處的草民做主。姚小五其妻被擄官府又奈何不了唐閏山,姚小五一不做而不像將唐閏山告到了刑部,刑部倒是很給力將此案件上呈朱元璋,在此份奏章之中,這位刑部尚書竟然提到元朝法律中確實有“兄亡弟繼”的法律。所以這史靈芝本就應該嫁給唐閏山,而非姚小五。

朱元璋劇照

然而,就是因為刑部上說的這一席話,才引得朱元璋大怒。他將蒙古人驅逐出中原,為的就是恢復漢人江山,現如今他的這些官員和民間百姓,既然至今都在效仿蒙古人的習俗,這種做法豈不是將他辛辛苦苦打來的江山不放在眼裡。更何況這案件都告到了皇上面前,上級與下級也在層層庇護,朱元璋一怒之下,將所有參與辦理此案的官吏追究查辦,大大小小數十名的官員,最終一個不落全被處死。

這本是一起簡單的婚姻糾紛,然而身為明朝官員卻要依照元朝法律辦事,我朝官員行前朝之事,這豈不是當眾打了皇上的臉;更何況朱元璋一直推行漢人禮法,唐閏山的這種做法實在是有違倫理綱常。這兩個方面全部都觸及了朱元璋的槍口,也難怪這些官吏包括唐閏山,最終都落的一個斬首示眾的下場。


鳶飛九天2018


朱元璋,大明的開國之君,從一個給地主放牛娃、廟裡的小和尚,再到參加郭子興的起義軍 ,一步一步發達起來的,在這廣告過程中,他看清了當時大元朝的黑暗統治,也對元朝的一些惡俗禮儀深惡痛絕,於是,在建立大明朝後,他尤其注重加強官吏的管理,可以說這方面有點讓官吏毛骨悚然,還有就是掃除元朝時不符合中原禮俗的一些惡俗。

影視劇中的朱元璋

題目中的問題就是朱元璋對於官員管理,以及元朝惡俗根除的一個經典案例。案例中的主人公叫唐潤山,在部隊裡當兵,還有一個哥哥在家務農。他哥哥從小就與一戶人家的女兒定了娃娃親,但是他的哥哥短命,還沒成親就死了,所以那個女孩家就把女兒嫁給了其他人家,並生有小孩。



待唐潤山退役回家之後,聽到此事不依不饒,強行將此此女子搶回,而且言之鑿鑿,哥哥與其定了娃娃親,哥哥沒了,就應該嫁給他。他說的這種情況在元朝確實是可以這樣的。而且他將此事上告到兵部,兵部大老爺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他的這種做法給予了默認,但是女子現在的丈夫家不能忍受如此窩囊,也上告,要求唐潤山歸還自己的妻子。但是兵部仍然繼續執行之前的判決。後來此時轉到刑部,刑部的大老爺和兵部大老爺水平一樣,都是二百五,以正式公文的形式下達判決,此女歸唐潤山所有。理由是以前都是這麼做的,是合理的,只是沒有以法律形形式明確而已。

影視劇



這件事讓朱元璋知道了,他大為惱火,本來就對元朝的種種惡習深惡痛絕,如今已經將元朝推翻,但舊習依然,而且出現在自己的官僚體系當中,這與剛剛建立的大明朝格格不入,於是朱元璋將所有參與的官員全部殺掉,唐潤山也被處死 ,那個女子歸還夫家。

不得不說朱元璋此舉確實符民意順民心,這贏得了老百姓對大明朝的支持。



自古,惡霸有之,劫人錢財,奪人美婦,致使家破人亡者,有之。

先說一個習俗,古代,很長一段時間裡,中原地區生產力遠高於北方少數民族,中原地區漢民以孔學治國,以儒家思想兼濟天下。


封建社會好嗎?好也不好,好是相對於北方少數民族的落後制度,不好則是相較於現如今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而言。

封建陋習,嫁做人婦,夫死,則守寡,不得與異性男子交往過密。當然,實際上丈夫去世的,很多女子也都會另尋夫家,只不過說出去會不太好聽。

中原如此,北方少數民族則不然,北方遊牧民族生產力落後,這就導致了在男女婚姻方面,北方少數民族與中原漢民差距不小。

北方遊牧民族講究女子一旦出嫁,一輩子都是某一家的人。若是丈夫去世,女子需要嫁給丈夫的兄弟,更嚴苛的,丈夫去世,妻妾甚至還要嫁給兒子。

於現如今的人看來,這一習俗確實落後不堪,但在某一段時間裡,這一習俗卻是被奉為經典。


統治了中國不到一百年的大元王朝,嚴重摧殘了古老的華夏文明,蒙古族的某些陋習,也被引入了中原地區。這一陋習,破壞了一個家庭,姚小五和史靈芝的家庭。

姚小五與史靈芝,結婚五年,生有子女三人,生活美滿。

奈何,史靈芝曾經與一唐姓男子有過婚約,稱娃娃親。這一婚約,在唐姓男子暴斃以後,也便隨之取消。

唐姓男子並未迎娶史靈芝,也就是說,史靈芝嫁給姚小五,天經地義。

唐姓男子有一弟弟,名為唐閏山,暗中窺覷為過門的嫂嫂,史靈芝的美貌,想要將史靈芝佔為己有,於是便向官府申冤,希望官府為自己搶回嫂嫂,並根據元朝舊習將嫂嫂嫁給自己做妻子。


以現如今人的眼光來看,這一要求簡直無理,即使是當時那樣的時期,元末明初,蒙古人也已經被趕會了北方草原,為何要奉行蒙古舊約?更何況,史靈芝甚至都還沒過門!

奈何,經過唐閏山的上下打點,史靈芝最終還真被判給了唐閏山。

姚小五咽的下這口氣嗎?當然咽不下,於是姚小五便層層向上申訴,希望有清官能還他一個公道。

奈何官官相護,告了一個,又有另一個,最終告到了刑部,依舊被打了回去。

終於,這件事被朱元璋知曉了,官官相護,也管不了他朱元璋!朱元璋若是在乎那點情面,怎可能成為屠戮幾乎有功舊臣的鐵血君主?朱元璋傳喚姚小五,得知了整件事情的經過,決定,將參與其中的所有官員全部斬首!

官官相護,若是換作其他帝王,或許還會因其複雜的內情對此案不屑一顧,但朱元璋絕對是個狠心的人,因為一件小事,牽連整個刑部,以及參與過案件的所有地方官員,絕對是可能的。

怪,不能怪朱元璋暴虐,只能怪官官相護,其中沒一個值得偏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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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建國之後以嚴厲的法制治國,大小官吏莫不如履薄冰。但是對於老百姓而言,卻是一大幸事。據史載,明初,老百姓要是對官員不滿,可以直接扭送朝廷,不過這樣的事情很少發生,歷來都是官逼民反,哪有民告官的道理。可是你要是生在朱元璋時代當一個普通的民眾,就有這樣的權力。

這裡講到的,是朱元璋宣傳法制手冊《御製大誥》裡面的案例,什麼是《御製大誥》是個什麼書呢?

眾所周知,朱元璋的《大明律》是繼《唐律》以來最為完備的法律制度,法律雖然很嚴格,但是犯法之人卻始終存在。每有案子發生後,朱元璋便叫相關部門將案件整理後,編印成冊,這就是《御製大誥》,且上至朝廷官員,下至黎民百姓,人手一本,有本還可以免罪,無本加罰。後來,因為案子越來越多,還有《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等。

這個《御製大誥》裡的案子是怎麼說的呢?

話說洪武年間在山西洪洞縣,有個叫唐閏山的軍戶,他的兄弟從小和一個叫史靈芝的女子定過娃娃親,但是這個唐閏山的兄弟還沒成人便死掉了,於是,史靈芝只好另嫁給一個叫姚小五的普通農民,還生養了三個孩子。

不想,這史靈芝被唐閏山這個軍戶給盯上了,為什麼他會盯上史靈芝這個已經生養了三個孩子的女子了呢?因為史靈芝長得漂亮,唐閏山生了邪念。怎樣把史靈芝搞到手呢?這唐閏山打起了元朝舊俗的主意。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根據蒙古的舊俗,弟弟可以迎娶喪失了哥哥的嫂子,兒子可以迎娶老子死後的妻妾(非親生母親),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於是唐閏山一紙狀書告到縣衙們,這洪洞縣的知縣文化不高,鑑於唐閏山是個軍戶,不好隨便惹,就把這個案子推了。

唐閏山不依不饒,以為自己是個軍戶(明朝的軍戶是世襲制,吃國家飯的人,地位比農民高),歸兵部管,於是跑到兵部去折騰,說姚小五佔了軍屬的老婆,後果很嚴重。兵部尚書大概正是因為這點,居然鼓動洪洞縣知縣把史靈芝“還”給唐閏山。

這洪洞縣知縣見是兵部的命令,趕緊將史靈芝捉到唐閏山的府上去了。這下子姚小五不幹了,好好的妻子怎麼一下子就成別人的了,於是跑到縣衙去告狀,縣官哪裡想管,都把姚小五往外推。沒辦法,姚小五一路上告,直告到刑部去了。當時的刑部尚書王昰也不知道腦子是不是進水了,居然維持原判。

姚小五哪裡肯依,最後鬧得皇帝朱元璋知道了這件事。朱元璋便找來刑部尚書,說元朝蒙古人是那些舊俗不好,應該提倡漢族禮儀正統,況且這史靈芝都和姚小五生活多年,都生育了三個孩子了。還說讓監察御史去查證這件事,給人家解決此事。

這王昰不知道哪邊耳朵聽錯了,以為朱元璋要監察御史來查證自己的問題,便在朱元璋面前大談李世民與武則天的事兒。意思是讓朱元璋學李世民放手臣子幹事,不要像武則天一樣用酷吏(監察御史)監管幹部。王昰強行為自己辯駁的行為觸怒了朱元璋,朱元璋於是下令與此案有關人等斬立決,全部給殺了。

史靈芝回到自家,繼續和姚小五過日子。此案所涉兩名尚書(兵部和刑部),州官縣官一干數十名官員被處斬,可見朱元璋法令之嚴酷。

故而說明初朝廷官員,每日出門上朝與妻兒訣別,若當日回來便舉家慶賀,算是又多活了一天,一定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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