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咳嗽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開工前先滿足防疫要求

  為推動黑龍江省新項目開工建設和在建項目復工復產,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房屋與市政工程項目安全開(復)工管理,近日黑龍江省住建廳印發《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和市政工程開(復)工安全管理指導手冊》,指導已按規定申報開(復)工並得到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新建或在建工程項目。

  到崗前建立施工人員臺賬

  嚴格落實企業 “ 兩個責任 ”,各建築業用工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法人和項目負責人 “ 第一責任人 ” 責任。加強企業內部組織領導,成立本企業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委員會,建立完善企業疫情防控體系,把責任落實到每個建設工程項目、每個人。

  通知擬定施工人員到崗前,完成對到崗人員的旅行居住和身體健康狀況的調查工作,建立施工人員健康臺賬。施工人員入場前,必須完成與疫情防控措施相關的全部準備工作,否則施工人員不得入場施工。施工人員到場,立即完成首次體溫檢測並簽訂《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排查情況告知書》。集中隔離期間,完成衛生防疫常識教育與預防新型肺炎防疫交底工作。

  項目開工前儲備兩週用防疫物品

  加強施工現場圍擋設置,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辦公區的圍擋或圍牆必須嚴密牢固,對暫時無使用需要的出入口採取有效的封閉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實施體溫監測登記和手機掃碼(龍江健康碼)應用制度。門衛人員負責體溫監測與登記工作。

  工程項目開(復)工前必須儲備醫療測溫槍、口罩、“84” 消毒液、75 度乙醇消毒液、消毒用噴霧器、防疫藥品等防疫物資,口罩、消毒液的儲備量不少於兩週的需求量,醫療測溫槍不少於 3 支,防護服、防護鞋、防護眼鏡或面罩不少於 5 套。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及施工人員數量,配備滿足防疫工作需要的衛生員、保安人員和值班人員,其中衛生員配備數量不得少於 2 人。

  工程項目部開(復)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的情況進行調查,並實行分類管理。重點疫區或途經重點疫區的施工人員必須暫緩返回參加施工;其他地區的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在原籍做好居家隔離且身體健康;返回施工現場後,應按不同區域分別集中隔離 14 日無問題後,方可返崗;本省高、中風險地區的施工人員,按照外來施工人員規定執行;本省低風險地區施工人員,按照普通防疫要求執行。隔離人員每天早、中、晚體溫檢測不少於 3 次,並詳細記錄。

  外埠施工人員必須統一居住並嚴禁隨意離開居住地,嚴禁施工人員從事非施工活動的聚集,嚴禁使用防疫情況不明的施工人員。衛生員負責體溫檢測工作,每天中午和下班時對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各檢查一次,並詳細記錄。禁止發燒、咳嗽症狀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未經批准不得串崗、換崗、變換作業部位。

  兩人以上辦公需全程佩戴口罩

  工程項目部統一配發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兩人及以上辦公、開會或作業時,必須全程正確佩戴。在隔離有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的施工人員前,負責執行隔離工作的人員必須穿戴隔離用品。

  工程項目部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通風與消毒工作,並做好詳細的消毒記錄。門衛室、辦公室、宿舍等應定時通風,室內無人時方可使用 “84” 消毒液進行噴霧消毒。

  施工升降機轎廂、閘機、倉庫以及會議室、農民工學校、文體活動室、廁所、盥洗室、樓梯、走廊等區域,應使用 “84” 消毒液進行噴霧消毒。食堂操作間與餐廳、儲藏間進行專項消毒,操作檯、炊具與餐具進行高溫消毒。依法採取科學消毒措施,不宜對室外環境進行大規模的消毒,不可直接使用消毒劑(粉)對人員進行全身消毒。

  避免面對面就餐,實行分餐錯食

  炊事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並持證上崗,實行分餐和錯時用餐制。施工人員應使用個人餐具,餐桌可使用硬質材料設置高度 500 毫米的隔斷,用餐時避免面對面就坐,不與他人交談。未設立食堂的安排專人線上訂餐,必須選擇合法經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休息期間,員工要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風險。

  對於有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的施工人員,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報告企業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委員會及政府防疫指揮部處理。

  不滿足開復工條件不允許入場

  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對開(復)工程項目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行自檢自查,不滿足開(復)工條件的,不允許人員進場。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施工企業的自檢情況進行復查確認,滿足防疫工作要求後,方可允許施工人員入場。

  施工人員入場後,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部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於防控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立即下達監理通知單,按 “ 四定 ” 原則提出整改要求,對於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報告建設單位處理,對於拒不整改的應向主管部門發監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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