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八年?

褚逸飛


我剛剛訓練完畢,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國際體育仲裁院的裁決結果,我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

我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怎麼就成了我的錯誤?!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讓更多的人知道事實真相。

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

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助!感謝國家體育總局,中國游泳協會和各級領導的關心,感謝國內外體育愛好者的支持!我要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奮戰到底!


這是孫楊剛剛發佈的消息,從這裡面我們看到這次裁決結果有很多問題,孫楊也委託律師上訴了,我們應該相信他,相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大白楊加油!



武漢小劉的生活日記


這是個就事論事的問題,但我從另一個角度分析:1,紅線問題:興奮劑問題就是運動員的紅線。無論是誰都不能碰觸。恰恰孫揚碰了,同樣的飛檢程序,實行了23年,全球各類運動員19000餘次,就是孫揚也經過60次。不處罰你能行嗎?2,職業操守:運動員是個職業。守行業規則是起碼的操守。違章是要被處罰。3,心態:心中有愛,才有度。目中有人,才有路。一個人的修養,來自一顆尊重他人的心。


WangWei8


CAS算什麼東西?一個歐美狗代言的組織。美國鬼好色鬼魔術師艾滋病。賭鬼喬丹,吸食大麻的飛魚菲爾普斯。這些人渣CAs怎麼不去管?就欺負中國的運動員是不是?中國運動孫楊已經非常的厲害了,非常優秀,非常棒。CAs這個組織人都是腦殘,舔著美國鬼屁股的人嗎?你們這些雜碎去死吧!傳染梅毒跟艾滋病死翹翹了。




手機用戶6985477791子華


首先覺得孫楊事件在奧運之年來臨很蹊蹺,而且判罰的過於嚴厲。顯然仲裁法庭經過了長時間的準備,而孫楊團隊的準備明顯的不充分。

孫楊一百多次的血檢足以證明清白,這其中包括孫楊團隊認為的某次的不夠規範操作。檢查官曾以此質問此次為此不配合,其用心極其險惡。反過來說,上次配合不規範的操作,並不應該成為再次不規範的藉口,更不應該據此暗示孫楊此次不配合可能隱藏有問題。

核心問題是暴力抗檢。當晚主檢官帶兩位資質有疑問尿檢官和護士,對孫楊進行飛檢。從表面上看孫楊不存在暴力杭檢的問題。

當孫楊團隊感覺飛檢人員當中有證件不妥後,聲明血樣不能帶走的訴求。

任何運動員都會認為飛檢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嚴肅到事關運動員運動生命的程度。此次的抽檢對孫楊來說更為嚴肅,因為孫楊有過一次教訓。孫楊及團隊對此次飛檢嚴格要求與認真是可以理解的,我認為也是應該的。

經過一番理論,主檢官在請示後確認此次抽檢無效,血樣可以留在孫楊處。但血檢的外包裝必須隨主檢官帶走。而分離血樣瓶和外包裝的唯一辦法,就必須破壞同樣是玻璃材質的外包裝。這就是孫楊暴力抗檢的核心所在。

興奮劑檢測機構或主檢官應該知道帶回外包裝意味著什麼,同意血樣瓶與外包裝分離同樣存在著玄機,而破壞外包裝的髒活三名從檢人員並未參與。

可能興奮劑檢測機構或主檢官對這次飛檢因自身的資質不全未成惱羞成怒,於是順手安排了上一幕。

既然確認此次血檢無效,而又過於強調外包裝的破壞的嚴重性。請問興奮劑檢測機構,不破壞外包裝怎麼能兼顧兩全呢?在運釀了很長時間後,以"暴力抗檢"遐以罪名,也實在是無奈。此次國際興奮劑檢測機構對孫楊的判罰,可以概括地認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順便提一下孫楊上次的教訓,只禁賽三個月,就足以證明孫楊過錯輕微性,興奮劑機構的檢測報告也足以證明孫楊過錯的輕微性。

運動員的權益應該得到尊重,中國運動員更應如此。國際興奮劑機構和它的官員們更應該憑良心和誠信對待每個國家的運動員。


試曰心語


血檢和尿檢人員的具備什麼資質問題是由制定規則一方決定而不是由孫楊和他的團隊決定,孫楊有權利質疑血尿檢人員的資質但沒有權利砸血檢樣品,在沒有得到國際泳聯允許的情況下把檢樣砸了是錯誤的況且國際泳聯的代表當時正用電話和國際泳聯溝通,錯誤不在孫楊而是在孫楊的隊醫和他的團隊,由於他們的無知才造成了孫楊今天的結果,國際仲裁法庭對孫楊8年禁賽裁決已經回答了代表國際血尿人員資質是否有效,


老王4320


說白了,這世界沒有絕對公平。正所謂有前因才有後果,而只提後果而強加罪行那隻能說明不公,所有的公平就是沙子堆出來的。很多人噴孫楊,我認為都是無腦,孫楊是體制下的一員,是國家培養出來的,當然代表國家,怎麼可能只代表他自己?大家要扒開表像看實質,去偽才能存真。有些事,我們還真應該頂真的翻,直到翻過來為止,即使翻不過來,也要達到以後我們的運動員不會被欺負。


雪地篝火


興奮劑的檢測結果,無疑對運動員是關乎存亡的影響,這麼重大的事頂,難道可以隨便找人取樣?這本身很可笑。

在此案中,關鍵點應該是,是否有規定採血的流程,孫場的質疑有沒有文件依據,只要有,就沒問題,與後來的行為無關。如果文件有明確丘採血人員可以隨意,那就沒話說了。


腳前有燈Lion


只要三個檢測員不是冒充的!孫楊你自己說清者自清!你在怕什麼?甚至還不顧一切砸取樣箱!是巴隊醫告訴你什麼了?你們知道這次拿走血樣尿樣結果了?真正目的你們最瞭解!還有你們團隊不要一來就說,我們中國!萬一你有什麼我們中國以要為你個人行為背黑禍嗎?


用戶62399607326


WCDC和體育仲裁庭費盡心機,指驢(指南)為馬(建議),這中間又多次偷換概念,糾纏以前誤服等等,終於完成了所謂的華麗轉變,這是一幫玩世不恭的小人在玩弄的屬於常規常理的基本良知。想一想,他們在國際泳聯裁定時還沒想出這個辦法,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終於想出這個損招,把指南說成是建議,實質上說指南是廢紙,引孫楊眾人入坑。實事上,指南和標準在與運動員關聯的部分要高度一致,並且指南是你寫給我的,如果我遵守了指南的規定,又冒犯了標準,責任在你不在我。法庭怎麼不問上次仲裁時你們沒有提出指南是建議嗎?我也反感孫楊他們開口閉口建築工,但事情各歸各。


莫小林說事


“知道我李雲龍喜歡什麼嗎?我喜歡狼,老虎見了他都要怕三分。我們獨立團見了鬼子不但要消滅它,還要嚼碎它的骨頭!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打仗就要像李雲龍這樣,比賽就要像孫楊這樣的。支持你孫楊!即使你就輸了官司你也是打過勝仗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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