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美女總監貪汙24萬被判八個月

3月12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官網公佈了“京0108刑初2245號判決書”,判決書中記載,被告人趙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因為刑期從被拘押之日算起,實際上趙芊已經在2019年12月24日被釋放出獄。


雖然判決書中未寫明趙芊工作的單位,但從各方面信息綜合來看,這個趙芊就是曾經擔任小米公司市場創意視頻部總監的那個“美女總監”。


小米美女總監貪汙24萬被判八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6月,趙芊入職小米公司市場創意視頻部,2016年開始擔任部門負責人。


此前有網友爆料,趙芊利用職務便利向合作供應商索要好處,金額較大,損害公司利益,觸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拘捕。在傳言說,這個貪汙回扣的數額高達700萬。


小米美女總監貪汙24萬被判八個月


(圖中紅圈者為趙芊,素顏和標準照相差真大,說是美女很勉強)


但判決書中未支持傳言中的數字,判決書僅記錄了兩筆、總額為24萬的貪汙款項,趙芊向兩家承辦發佈會的公關公司索要回扣。


但讓人覺得蹊蹺的是,趙芊於2016年擔任部門負責人,為啥直到2019年才這麼瘋狂索賄,而且一犯案就被警方拘捕。如果是內部風控發現的問題,小米的風控也太牛了。


但更為合乎邏輯的推測是:她貪汙的不止這點錢,但既然家屬已經退賠,就放她一馬。反正只要有了犯罪記錄,基本趙芊想找合適的工作已經難上加難,除非自行創業。(想起了此前玖富金融市場總監的貪汙案例,有傳言說公司索要貪汙金額四倍的退賠,總監付不起只能乖乖入獄)


預計這個事會在今晚大大發酵,畢竟小米的對手肯定會拿這個案例做文章。


小米美女總監貪汙24萬被判八個月


但我個人的意見是,類似事情在大點的公司都少不了,如果利用這個興風作浪,那你自己公司如果出了類似的事,又該咋辦啊。


畢竟即使年年參觀看守所,也年年管不住貪汙的手。


預告一下,接下來幾天,如果我有時間,就寫曾經參觀過看守所的某電商高管貪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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