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了,但能找個伴一起過嗎?

寶哥影像記


大家好。歡迎來到小志談情感。在這裡。小志第一時間和大家一起分享關於情感那些事。首先四十八歲而言,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相當成熟的一個年齡了。這個時候還沒有結婚,我估計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對婚姻產生了恐懼感

隨著社會的發展,恐婚的人越來越多了。要不就是害怕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不穩固,要不就是害怕婚姻沒有質量。每個人都幻想著美好的婚姻生活,可是經歷了以後。或者看到身邊人不幸的婚姻,慢慢的就對自己的婚姻產生了恐懼感。


屬於離異狀態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這樣的現象和例子還是比較普遍的。好多人在中年的時候,由於婚姻不幸導致離婚。最後一直保持著單身的狀態。但是時間久了以後,精神世界也缺少關愛。也想擁有一個人可以愛護自己。關愛自己。心裡也就有了想另外找一個陪伴自己的人來過日子。

那麼為什麼選擇不結婚,但是想找一個人陪伴。原因我們來分析一下

內心沒有安全感

人到中年。本來應該愛情事業雙豐收。但是隻想在一起。不想結婚。無疑是因為害怕離婚以後牽扯很多東西。比如財產的分配等等。這樣下來自己不是很吃虧。而以這樣的方式在一起最保險。哪怕是離婚。也不會分割自己的財產。

已經過了結婚的年紀而不想

畢竟已經快五十的人了。已經對結婚沒有什麼特別的興趣了。結婚本來就是捆綁兩個人。就是一張結婚證的事情。那一張結婚證或許對好多人來說有用。到對於這種情況。本來已經快五十了。生孩子肯定不可能。不用生孩子。就少了孩子讀書上戶口這些事情。因此不需要結婚證。只是兩個人踏踏實實陪伴過日子而已。



不管怎麼樣。最重要的是兩個人在一起的狀態。畢竟日子是兩個人過的。既然決定在一起過。肯定要為彼此的將來打算。而不是湊合活著因為寂寞而隨便找一個人陪伴自己。這樣不是對自己負責,更不是為婚姻負責。


小志聊情感


這種我還真見過。不過鄰居往來也睜隻眼閉隻眼。只當空氣罷了。我做小生意那條街,有個老太婆就是你這種想法而且付諸於行動,當時她的年齡也與你相仿,而且是前夫病逝,後來給一位鰥夫老頭當保母,後來的後來,就一直同居三十來年,這老太太也沒生育,無子女,那老頭生活中完全是她在照顧。最後那老頭走了,留下她孤苦伶仃一人。那老頭的子女卻不管她,無依無靠,最後還是社區把她送養老院才完事。已經十幾年沒見到她了。不知她還在不在。

不結婚,只找伴,有點玄。不太可靠。當然萬一有個知你疼你的還是不錯的。不過,首先是這男人只對你一心一意,另外無其它女的,沒有第三者,這男人人品如何,經濟,身體健康狀況都值得深思。男女在六十歲前,身體也許還可以,但隨著年齡大了,毛病就多了。這些你想過沒有,名不正言不順,就是有證的都有時扯不清。


自在瞭然1


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但能找個伴兒一起過嗎?當然可以呀!

聽題主的口氣大概自己本身條件不錯,可是又怕再婚後麻煩過多,卻又感覺單身生活比較寂寞,因此才萌生了找一個男人作伴兒的想法。

四十八歲的單身女人,不管是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來說,都不太老,要我說,四十八歲的女人正是好時候,可千萬不要虛度年華呀!辜負了美好人生!

無論是離婚的,還是喪偶的,或者乾脆就是沒有婚配的獨身女子,我覺得都應該儘早尋找自己的另一半才是最妥當的。女人是感性的,方方面面都容易動感情,找一個堅實肩膀靠一靠,無可厚非。

但是這個年齡段的女人可不要像青春少女一樣天真浪漫。一些比較現實中問題還是早做準備為好,比如財產分割問題,彼此養老問題,雙方子女問題等,都要事前說明,不要留下隱患。

自己本身條件不錯,如果有個心儀的男人條件不如你,你怕受到連累,那就得看你們的感情是不是很到位了!量力而行,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凡事都要有個尺度,外人也不好說什麼,自己權衡利弊吧!

最後祝福每一位女人,都能幸福的活著!


市井大叔


我對此有個人一點看法,我個人認為不可取,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所有問題都會悄然來到。比如說,責任,義務,生病,財產等等一系列問題,最難聽的話“拉幫套”的,“搭夥”的,“組局兒”的,與其如此我認為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更好。省的麻煩!






CNA於濟堂


我覺得這個問題挺好玩的,不想結婚還想找個伴,這是什麼邏輯,就是同居唄?可能我的思想還處在遠古時代[捂臉],我覺得尤其是女人,喜歡了愛了,就結婚👰🏻,是給自己的尊重和體面,不愛的時候再離不就好了嘛?尤其是年紀大的,你和他一同出現在別人面前怎麼做介紹呢?有時候同學朋友在一起,開玩笑說到情人,大家的意思都想暗度陳倉的偷點腥,我逗他們說,誰也別叫我愛上你們呦,那我可是必須和你們結婚的,把他們嚇的,好像見到了外星人👽,我自認為不是保守的人,但是我想這是給我自己的一種尊重,我身邊站著的一定是我的丈夫,因為這意味著他必須對我全心全意的付出,我也必須用真心真意回應他,如果做不到這些了,可以立刻分手,那些眉來眼去的曖昧,虛情假意的溫柔,到關鍵的時候不值一毛,當然這是我一家之言,不喜勿噴[祈禱][祈禱][祈禱][祈禱][祈禱]



最圓


我認為能,同居嘛,現在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但是也不能腳踏幾條船,玩弄感情,那是很危險的。




柳中柳


四十八歲的女子不想結婚,可以找一個人過日子的。現在的社會也不會像以前一樣,不少人認為結婚也就是多了一個結婚證而已。不領證也是可以一起生活的,而且相對自由,過不下去了可以說走就走,不用為分家打的不可開交。還不用被別人說成是離婚女。看著是不是比領證的要好很多。

不去領結婚證就意味著你放棄了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你的一切利益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也不用盡夫妻的義務和責任。當然你也相對自由。

在當今社會,越來越高的離婚率使人們對婚姻也越來越失望,同時觀念的開放與轉變也對傳統的婚姻觀念產生了影響。所以領不領證都是你個人的選擇,想要怎樣的生活就要接受它所帶來的相應後果,就不要再怨天尤人!




感性的中年人


四十八歲女子不想結婚,能找個男伴一起過嗎?這是你的私事你可以自己決定。如果選擇在一起,沒人干涉你,只是這樣過,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為合情但不合法,法律只保障有履行法律手續的婚姻家庭。

在很多年前,你如果說不想結婚,只想找個人在一起,特別是女人有這個想法時,更是讓人不可思議,甚至大逆不道。當下,人們的思想觀念有了很大的變化。比如,二婚三婚,單身主義,丁克族,月光族,未婚先孕,同居,試婚,離職經商等等各種新的觀念和意識。

四十八歲,奔五了。想找個人在一起過日子,很正常,無可厚非。只是如果你們在一起,不履行法律手續,就是非法同居,而隨之產生一系列的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雖然沒有婚約的約束,可以來去自由,在家庭和社會之間,自由轉換,可你在享受自己快樂的同時也必須肩負起相應的責任。


愛的暢享


四十八歲要找也是五十多歲的了,關鍵是兩人談好了,不要把金錢看太重,只要兩人合得來,牽手一起看夕陽何樂而不為呢,男女雙方願意共同出生活費,多點少點無所謂,最主要是人好,不然就吃虧,生氣,還不歡而散。俺就碰上了個奇葩的,吃你的、喝你的,給她交養老保險,帶她到處自駕遊,每月給她二千零用錢,最後還找我要每月五千的工資。唉,差點沒吐血,現在想,如果沒碰善良溫柔的,寧願單身也別自找苦吃,是社會爛了,還是人心壞了。




四海飛狼


我認為「能」不想結婚又想找老伴,那不是扯談嗎?第一,你的子女同意你的這種背後被人戳脊梁骨,有違常綱的行為;第二,有違道德底線;第三,沒有辦理結婚證得不到法律保護和認可。你為什麼不可以結婚呢?依我個人所見過一些個案,請你參考和重新考慮你個人想法吧。我認為到這種歲數還是結婚比較好,原有幾點:1,古人云“久病床前無孝子”。是有一定的道理,我說如果,如果有一天得病了,小病是沒問題,但是大病就會出問題了。主要是兩點:一,大病太久了,子女所需要的治療、營養、親朋好戚招待,日常生活的費用開銷會很多的,有可能花光所有子女的積蓄,甚至有可向親朋借錢來開銷,他們能守你多久?後續要開銷費用的怎麼辦?還有他們的子女上學的一切費用來源怎麼辦?那唯一出路就出去賺錢,那由誰來照顧你的生活起居?如果子女多還好,可以輪流下來照顧你。獨生子女泥?二,就是生活起居上,很不方便。瑞屎瑞尿,換衣換褲什麼的,你有女兒還好,但是我認為由子女照顧生活起居上很不便,如果你結婚了,由老公照顧你的生活很方便,平常夫妻交流也很隨意,又不感覺到心裡孤單。三,沒結婚,你就會感到空虛,孤獨,和人生生理的渴望。

結婚是好事,但是,也要找到為人比較誠實和愛你的男人一起走過後半輩的幸福美滿的人生。絕不能隨意亂找好吃懶做,吃喝嫖賭的男人。

最後祝你幸福,快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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