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玩的女人更聪明

对工薪族们来说,每一个周日,都充满了幸福和诱惑。我曾经是个工作狂,工作起来似乎还会忘记休闲,所以,我特别盼周日,也特别喜欢过周日,到了周日,就像是一种断崖式的休闲,因为一周紧张有序的工作就此结束,时间成了我们的奢侈品,我们可以对手里的这点宝贵的时间指手划脚了,或跟自己的爱人,或跟家人,或亲朋好友,可以过一种有趣的慢生活了。

男人喜欢玩,他们只会疯玩,特别是玩游戏,能够玩到忘我的境界,可他们玩的再疯狂,玩出的只是一种刺激。我是很怀疑男人的这种玩法的,刺激过后,似乎又给男人们的心灵增添了一种新的伤疤,随着刺激的再一次消失,男人似乎进入更大的寂寞中去了。男人的这种玩,比起女人来,如小巫见大巫了。做为一个女人,在玩的过程中,也是在提高自己的修养,在玩乐之中,提高了自身的素质。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玩的女人多如牛毛,可多数玩的女人把时间都奉献到了牌桌上。而会玩的女人,则另辟蹊径,玩跟修养两不误,所以,会玩的女人只能这样玩。

我是那种挺宅的人,周日如果呆在家里,幸福感油然而生。我喜欢音乐,当然,周日的家里是不会缺少音乐的。我喜欢巴赫,他的是我必备的早餐,此时,一杯牛奶,一个煎蛋,一片香肠,一个馒头,耳边回荡着《勃兰登堡协奏曲》,动情之处,那片香肠会当做指挥棒,扔到地上去,随后,身边的泰迪布兰克就会毫不客气地叼到一边,在巴赫的音乐中,享受它的美味去了。

当然,并非每个周日,我们的客厅里都在回旋着马赫的音乐,而莫扎特、贝多芬、柴可夫斯基们也经常光顾到我的餐桌上,有时候,老公会说我崇洋媚外,而此时,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把《梁祝》放到我的餐桌上了,因为,我跟老公的婚礼主题曲就是这首优美的音乐。梁祝响起,那幸福的情景如昨日一般,突然感觉到,我跟老公的感情,倒像是凝固在音乐里了,我是那个祝英台,而老公则是那个梁山伯,顿时,觉得一个喜欢音乐的女人如此幸福。

听完了音乐,不能不欣赏一下流行歌曲。我特别喜欢女明星的歌曲,在流行歌曲方面,我显然有些正统,像王菲、韩红、那英、宋祖英、李娜、毛阿敏,许多唱片都换了好几次了,仍然是旧瓶装旧酒,醇香悠长。当歌声响起,我会静静地欣赏,随着歌声的递进,我会毫不犹豫地跟着唱上一段,唱着唱着,就像打上了鸡血,整整一天都非常带劲,这也算是一天的开始了。

而老公就不同了,他几乎喜欢所有的歌星,男女老少,横贯中西,在这方面,我感觉男女有本质的区别,这就像男女对待婚姻观一样,女性会对自己喜欢的异性钟情一生,而男人则胸怀宽敞,见一个爱一个,能够容忍下他喜欢的所有的女人。老公这种观点,似乎有些见异思迁,歌星换了一批又一批,永远不会有固定的宠儿,而嘴里永远都是新歌。奇怪的是,每当社会上产生了一个明星,老公马上就能欣赏起来,且喜新而不厌旧,当年,老公喜欢王菲,梦里都在喊着王菲的名字,“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成了他的口头禅;那年,李宇春出世,李宇春又成了老公的最爱“抬头晚风已微醺……”;门丽红了,老公的嘴里就成了“亲爱的,你在哪里……”;这门丽还没送走,祁隆就来了,“等你我等了那么久……”就连我最讨厌的李玉刚,老公也是喜爱有加,有一段日子里,老公一出口就是,“因为刚好遇见你……”这也真的难为他了。除了国内的歌星,老公则更欣赏外国女歌星,如白智英林允儿金泰妍等,自打韩国人引进了“萨德”,我对这些韩国明星是比较抗拒的,除非我不在家时,老公才能拿出这些韩星来欣赏一下。有一次,对于我的突然进家,迈克尔.杰克逊的尖叫声直钻进我的耳朵,当老公去关迈克尔.杰克逊时,人竟然像杰克逊一样,倒在了“舞台”上。

往往是欣赏够了那种音乐的骚动,很容易引发我跟老公的音乐控,家里有台钢琴,有一把小提琴,于是,我弹起钢琴,老公拉起他的小提琴,我们可以合作一曲,也可以独自弹奏一曲,相互欣赏。

而此时,多数时候,我跟老公合作,而《卡农》则是我们的保留节目,整套曲子,老公的小提琴一直追着我的钢琴,我们追求的就是那种此起彼伏、连绵不断的意味。

一曲终了,意犹未尽,老公会鼓励我来一曲《车尔尼钢琴曲》,这是我当年艺考时考的曲目,多少年了,一直就在弹奏这支曲子,当然,每一次弹起,都会有一点小小的进步,老公直夸我弹奏到了神魂莫测的地步,这时候,我总感到可笑,倘我真的弹奏到了神魂莫测的地步,早就不会在这个小城镇中混了,可每当老公夸奖我的时候,我像旧社会,过惯了苦日子,突然吃到了一块喜糖一样,也总感觉很受用。

我们家的音乐风,会一直持续到中午时分。此时,老公会跳他最近刚学会的鬼步舞,而我则多数情况下,去捣腾我的花花草草。

我养花是极其挑剔的,不论是花,还是草,是不许有一丝的凋零,也不许有一点的败絮,我有一株绿罗,密密麻麻地缠绕在厅堂里,远远望去,绿意可人,当年老舍先生的女儿绿也不过如此吧。由于我精心地饲养,不管是根枝,还是叶子,青翠,嫩绿,翠的要滴水的份儿,而绿的也像是透明的琉璃一般骄人,以至于外人看了,都以为这株绿罗是假的塑料花,其实,我是拿绿罗当成自己的儿女来饲养。面对这株绿罗,我会把伏在她身上的每一滴纤尘都清洗的干干净净,一株绿罗,绿透了整整一个屋子。

当然,我还是很喜欢君子兰的,比起绿罗,君子兰的绿,就成了墨绿,这株君子兰,是当年一个好友送的,那种最好的品种,叶子敦厚且宽大,浓绿中透着一种墨色,几片叶子翻向两边,而叶子的中央位置上,竖着便立起一条绿杆子,上面是突然怒放着一簇通红的花朵,那红鲜艳,富贵,夸张,夺目。

收拾花草的功夫,老公已经做好了午饭,我喜欢吃鱼,老公多数做上一道“红烧鲤鱼”这鲤鱼头尾翅起,单看一眼,食欲大增。而旁边多数是一道羊肉汤,里面星星点点洒了几片羊肉片,汤是大锅羊肉炖成的,喝一口,鲜美无比,饭前先喝汤,强似医生开药方。有羊肉汤做铺垫,像我这种人,随便吃上点食物就饱了,等吃饱喝足了,老公放上一段轻音乐,心情在极度中放松了。

这种时候,是读书最好的时刻了。躺在躺椅上,阳光照在身上,一股暖流涌及全身,从书架上取来一本心爱的书,读到精彩之处,还可以站起来朗诵,抑扬顿挫,特别有质感,情到深处,来一段《再别康桥》“轻轻的你走了,正如你轻轻地来……”或背诵高尔基的《海燕》“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直读得口齿生香。

而多数时候,老公早已给我泡好了茶,坐在茶桌旁,一杯清茶很暖心,任由阳光照耀在自己的身体上,一点点地移动,心中充满了愉悦。

一杯苦茶喝淡了,老公准备好了笔墨纸砚,此时,两张桌子,两个酷爱书法的人,他练他的狂草,我练我的行楷。这种时刻,很容易达到忘我的境界,当夕阳西下,阳光由白亮而深红,由深红而淡红,慢慢落到山下去了,我们大概也应该收心了,因为明天还要上班呢。

做为一个女人,我并不十分聪明,可我会玩,不管别人说我玩文化也好,附庸风雅也罢,我却感觉到了,我度过的每一天都如此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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