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監管沙箱 未來可期


2020年1月14日,為落實《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0)》、《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工作方案的批覆》,北京市在央行支持指導下率先展開金融科技試點,中人民銀行營管部對6個擬納入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應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從相關文件來看,試點重點強調了“包容審慎”的監管框架,將“剛性底線”與“柔性邊界”結合,為中國金融科技行業的創新帶來新的契機。作為金融科技前12年的見證者之一,筆者期待已久的金融科技之春天,已來。


新機會,誰會受益


誠然,從央行向社會公示的創新應用項目中,可以發現監管機關盡力平衡各個業務板塊促進百花齊放的局面,國有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大型城市商業銀行、清算組織、支付機構、科技公司等均有機會,第一波創新應用的導向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API等,可總結為新技術+金融的創新融合。其目的還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同時,照顧到對金融消費者的“普惠”服務等。


我們認為,這一波金融科技的紅利,主要受益人有兩類:一是體量大但風控水平在國際上依然落後的銀行業;二是要麼有場景要麼有硬核技術的互聯網公司。


銀行業亟待新科技破局。“大而不強”一直是我國眾多行業的通病,金融業概莫能外。前幾日在北大某學院開會,席間學者業界討論金融風控問題無不憂心忡忡,甚至有Banker認為我們比身邊東南亞一些國家的風控水平都有差距。針對當下情形,要想彎道超車,必須藉助新科技才有可能實現。因此,從這一角度說,大家看到了問題,找到了路徑,監管又給了“綠燈”,我們相信會有更多銀行真正尊重IT人員的巨大引擎作用,而不是認為他們是一群修電腦的。未來,我們在為傳統銀行服務時,有意識地引導其參與申報各級監管機關、自律組織的金融科技試點項目,爭取幫助他們走在行業前列。


中國版監管沙箱 未來可期


互聯網公司或者說科技公司也將成為本輪受益者。我們首先看好“有場景”的公司,無需多言,有場景就可創造金融需求,有金融需求就有金融服務,順理成章,只不過互聯網公司要知道自己的基本盤是“場景和服務”,而不是金融機構之間的競賽和操作;其次,我們看好“有用戶”的公司,點名網貸平臺的幾家頭部企業,他們通過十年左右的服務,牢牢黏住了“中產階層”,尤其是其中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一批用戶,這群用戶年齡較輕、受教育程度高是優質的金融客戶;再次,我們看好“有技術”的優質科技公司,去年在清華校友會發現了一波海外歸來的區塊鏈技術“極客”,其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都是世界級別的,他們也投入了國內金融科技的洪流,未來可期。


從P2P行業發展汲取的經驗教訓


客觀看待網貸興起、發展和消弭,是各方逐漸成熟的重要表現。應該說最初對於舶來品P2P的態度,各方本著“讓子彈飛一會”的務實精神,本身沒有錯。然而,社會是一個複雜而關聯的系統,牽一髮動全身,“點對點”直接融資的美好構想與“剛性兌付”的現實碰撞,火星四濺,影響甚廣。


一時間,P2P成了過街老鼠;互聯網金融也少有人提,作為親歷者,颯姐當時十分擔憂是不是金融創新的步子要停下?!金融業未來還有實質科技創新的機會嗎?現實告訴我們,擔心是多餘的。據媒體報道(經濟參考報《首批金融科技“監管沙盒”試點應用出爐 “包容審慎”監管護航金融科技創新》),央行將打造涵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四道防線”,颯姐理解:


一、機構自治的實質內容是“合規經營”,合法合規地進行創新不可僭越法律;


二、社會監督的實質內容是“金融消費者反饋機制”,金融消費者通過對金融科技具體應用的真實體驗,進行評價、建議、投訴、申訴從而反饋給機構或監管機關;


三、行業自律的實質是“內行互相監督”,本行業內都是從事類似業務的專業人士(也可以稱為內行),外行看熱鬧,往往看不到事情的關鍵;內行看門道,往往知道本行業內部的潛規則和真實盈利模式等(有時候是反常識的),內行之間相互監督往往更得要領,效率高;


四、政府監管就是以“行政法為依據”監督管理市場活動,“相對確定性”是市場極為渴求的,雖然監管機關面對複雜市場必須在動態中尋找平衡,已然不易,但為了市場主體有穩定預期,維持具體監管措施的“相對確定”也許有現實意義。


增強金融技防能力


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就必須運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處置能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9-2020年)》第四節的內容,我們介紹如下:


首先,完善金融業務風險防控體系,運用技術將風險防控嵌入流程,組織建設平臺引導;提高風險識別處置的準確性、及時性;提升識別處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其次,落實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完善安全技術體系建設,加強預警感知和態勢把握;統籌協調,全面提高基礎設施安全保障能力和連續性,提升對事件的應對能力;


第三,加大信息保護力度,建立風控長效機制,防止金融信息集中洩露;加強管理、健全制度、明確責任,防止信息的洩露和濫用;


最後,加強新技術及其應用的合規審查,充分評估潛在風險,完善風險應對機制;在可控範圍內展開驗證,提升安全質量水平。


小 結


綜上所述,我們堅決支持北京市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對於北京乃至中國金融科技行業的發展而言,這是一件大好事!同時,本著把事情辦踏實的態度,我們期待細化激勵機制和法律應急措施。進入沙箱的新項目是否可以在合規上略寬鬆一點,咱是實驗性項目,“沙箱內外有別”;但,如果出現賠償等,也要設立法律上的應急措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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