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關於暫停全市部分經營場所經營活動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全面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等一系列重大決策,結合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3日零時起,全市範圍內除農貿市場、生活超市、藥店、小區(村屯)雜貨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應服務經營場所之外的其他經營場所全部暫停經營活動,恢復經營時間另行通知,各正常經營場所要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在全市範圍內實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引導居民減少外出、自覺居家,以便更大範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共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貴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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