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這些禁忌不能犯

日常生活的“禁忌”,人們通常管它叫“媽媽經”,往昔媽媽們大半目不識丁,胸無點墨,然而她們卻自有一套口耳相傳,奉行唯謹的典則,所以也叫“媽媽例兒”、“媽媽大全”。

此一部分“媽媽大全”雖未載入竹帛,卻是包羅萬象,無所不有,大而婚喪嫁娶,小兒吃喝穿戴;若細加研究,則不難看出大半無啥道理,幾乎全是迷信。

日常生活中這些禁忌不能犯

圖片來源互聯網


人類都是由野蠻進為文明,由迷信進為科學的,今天人們當然不再信這些“媽媽經”,但是這些“媽媽經”不是一個時代的產物,推原溯始,有的甚至是兩三千年前留下的遺產,比如俗忌人不可指點雨後天邊彩虹,若是沒有忘掉讀過的詩經,就會明白這不就是“蝃蝀在東,莫之敢指”嗎?只是古人沒有講,指點彩虹會爛手指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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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知道民間流行的許多俗忌,實在是傳統迷信的累積,雖然是自古相傳的迷信,仍是很有價值的資料。日月流轉,四時代序,每個月都有許多不可以做的事。俗忌新年之始破壞損傷,所以自除夕到元旦大家必須小心,不可打破碗盤器物也不可口角咒罵,否則一年不利。初六開市以前,人們也儘可能不用錢,意思是要存財,否則就是今年破財之兆,有俗話說:“正不娶,臘不訂”,正月是單月,正月結婚可能不會白頭偕老,臘月為什麼不可訂婚,那就不知道了。正月裡如有親友家的訃告進門,必須先將訃告撕破一角,以除晦氣。

日常生活中這些禁忌不能犯


新正初六以前,北京婦女都不外出,初六才能出門,既或出門,新婚少婦亦不得在外留宿,因新正忌空房。

二月二日龍抬頭,閨中忌針,恐怕刺傷龍目,正可惜藉此小休。唐宋人“社日”停針線,後代對“社日”已經漸漸遺忘,可是停針習俗卻保留下來。

日常生活中這些禁忌不能犯


“燈下不講鬼,燈下不談賊”理由是說鬼招鬼,說邪招邪,可是人們偏偏好聽鬼故事,於是人們又發明了辟邪之方說鬼時把“皇曆時憲書”放在桌上,就可以放言無忌了。至於燈下說賊也有禳除之術,說的時候把茶杯倒扣放在桌上,也可以使樑上君子不會光臨,就連《紅樓夢》裡也講“小人兒不可多照鏡子”燈下尤其不要照鏡子,燈下照鏡子易招邪祟,若是鏡中出現雙影那就惹邪上身了。民間傳說一家娶新娘,花轎簾打開,竟有兩位新娘同時自轎中出來,因此新娘上轎習俗身上要佩戴一面小銅鏡來辟邪,由此可知鏡子之物在前人的心中亦為法物之一,即可辟邪亦可招魂,看似矛盾,實則場合不同,傳說亦多,故有此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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