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款買了房,現租客不搬走,我可以告租客和中介嗎?

飛宏偉


這個無法告租客的。房屋的租賃合同是你的上家籤的,可以讓他合同與租客解約,除了退還租客房租和押金外,在賠償租客一個月房租。如果租客實在不願意搬走,這個要你的上家再去協商。一般這些事情都是放在房子買賣簽約之前的,首先要確認好租客放棄優先購買權,其次房子賣掉怎麼解決退租或者續租的問題。

房屋交易中是有“買賣不破租賃”這一說法,雙方的解約都是建立在彼此同意的條件下。你既然全款買房了,你可以讓和租客續約,續簽合同,接下來收取租客的房租,直到合同結束。不想續租最好還是讓前房東去溝通,你是沒辦法起訴租客的。說白了,租客不願意搬出來,還是房東在買房之前沒有和租客溝通好我上述的兩個問題。就算起訴有“買賣不破租賃的條款”在,你也討不了好處,除非有租客放棄優先購買權協議以及書面解約協議,不然很難解決這個問題。

建議還是讓你的上家來解決,他沒有按時交房給你,他是有違約責任的,你可以通過這裡入手,讓中介幫忙與上家協商,他涉及的未能按時交房違約是要賠付違約金的,如果他不願解決,你可以起訴他。


星空下靜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誰伴我闖蕩


不可以告,最好還是找到原業主協商,原業主多收的租金應該轉給你,時間節點按你交房時間算,交房之前的租金歸原業主,交房之後的租金歸你。

正確的操作是你簽訂合同付款之前就要了解房屋目前的狀態,合同里約定好交房時間,交房後租金歸屬問題,還有水電物業是否繳清,這些問題都很重要。

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就讓中介去協調解決,現在辦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那個辦法更快更划算,依照你的實際情況自己決定吧!


小綠3537


不建議告,打官司太麻煩,隨便請個律師也不少花錢,得花兩三個月租金了,起訴也需要時間,又增加了成本,一般都是拖不起。

還是找到原業主協商,原業主多收的租金應該轉給你,時間節點按你交房時間算,交房之前的租金歸原業主,交房之後的租金歸你。

如果房客兩邊都不交租金,合同沒到期就不是藉口,賴著不搬就不對,可以打110解決。

你的情況一般是原業主多收了租金,你們好好溝通,核算清楚。

正確的操作是你簽訂合同付款之前就要了解房屋目前的狀態,合同里約定好交房時間,交房後租金歸屬問題,還有水電物業是否繳清,這些問題都很重要。

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就讓中介去協調解決,現在辦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那個辦法更快更划算,依照你的實際情況自己決定吧!


九月


鄭州小乖專注房產抵押、房產交易知識解答


這個答案很簡單,就是你有沒有證據表明,在交易之前你不知道該房產有租戶並且合同未到期!!

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那麼你起訴不了。


買賣不破租賃

房屋之間的產權交易並不能改變房屋的租賃性質,如果租戶已經交易之前就把房租已經付了,那麼你即使在交易後成為了新房東,你也收不到房租,而且房子不能使用。

法律規定,並不是你買了房產,房子的使用權就歸你了。

所以,如果你在交易之前對租賃知情,那麼你沒有辦法起訴。


你是否有證據表明賣家和中介隱瞞了租賃

如果你是被騙了,你在交易之前,並不知情房子有租賃,那麼你有權起訴房東和中介隱瞞了事實,屬於詐騙。

因為房東和中介在隱瞞了事實的情況下,造成了你的使用權收到侵害,那麼你是有權起訴的。


無法直接起訴租戶

房屋的交易跟租戶沒有直接關係,租戶跟原房東的租賃關係真實有效,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未到期的情況下無法起訴租戶。


當然,最好的建議是跟租戶協商。

直接起訴的效果並不是很好。


鄭州小乖


你好,你這個涉及到原房東租賃問題!

給你幾個建議:

當下你要做的事情,首先把租賃合同拿到手,現在房子的收益算你的了。

2.仔細看合同: 租賃多久到期,如果特別長那麼你遇到惡意租憑了!這種情況是沒有辦法的,租客是收法律保護的。

3.如果租賃期不長,你又著急住進去!上面違約賠付問題!一般1-3個月租金。跟租客商量。 如果租客不不同意你也沒有辦法,或者直接強制解除合同,趕租客走。賠付租客違約金。


至尊堡


很高興回答你的提問

首先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賣家和中介有沒有如實告知該房屋租賃情況,你是否同意。法律有規定買賣不破租約。

若沒有如實告知你可以起訴中介和賣家,至於租客是由賣家和他簽訂的租賃協議由賣家去進行處理。

總結:1.賣家未能和租戶協商好賣家違約,由賣家承擔和租戶之間的違約責任。

2.賣家未能與你按期交房賣家承擔未能按時交房的違約責任。

希望能幫到你


樓市達觀


這個要看具體和前房東是怎麼溝通哦,租客租賃到期時間是否有約定,沒到期讓總房價給你直到租客租賃到期,還是以前房東退還租金和押金給租客留時間給租客從新租房,原則上租客是有房產第一購買人的權力的哦。所以合同事宜和中介落實清楚,在看怎麼來處理租客的事情



房產太偉說


讓上一個房主處理完這些情況再給錢啊,當時看房時候要了解清楚,現在只能你去起訴之前的房主了,因為房子是他租出去的,他是獲益人。你已經購買,他租出去的房子,等於是他未按合同交房給你,你就起訴上一個房主,其他事都是他解決。你就等著收房,按合同交易的日期收費,幾天未收到房就收多少租金,一般法院都會把當事人安排調節。那個房東肯定要賠人家租戶損失,還要給你賠償。這裡面你和租戶都沒問題,都是自己合法權益,問題就是上一個房主,你和現在租戶可以同時起訴他的,讓他出面解決!


深度憂鬱


這個問題你首先要搞清楚,在簽訂合同之前,中介和原房東是否如實告知了你房子存在未到期的租賃合同和現在租戶的態度,如已如實告知並寫在你和中介原房東的三方合同中,你就應該主張讓租戶把自約定交房日期之後房租交付給你,待到租賃合同到期之後,將租戶清退,如果租戶拒不向你交納租金,並且賴著不走,你就應該起訴租戶,讓其搬離。

如果在簽訂合同之前,中介和原房東未如實告知房屋存在未到期的租賃合同,你就應該起訴中介和原房東,由他們來承擔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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