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漢:“8.30”重大殺人案兩名窩藏犯一審獲刑

正義網達州3月11日電(通訊員宋建華 陳彥君)兩男子明知他人已犯下命案,卻為其提供幫助,助其逃匿,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日前,經四川省宣漢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唐某、王某犯窩藏罪分別被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八個月。

  2019年8月30日下午17時20分左右,宣漢縣雙河鎮大田村7社,發生一起三死一傷的惡性刑事案件,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李某逃匿。在李某逃匿過程中被告人唐某、王某先後為其提供食物、香菸等,幫助其繼續逃匿,並對公安機關隱瞞李某行蹤,直至2019年9月15日李某被抓獲歸案。案發後,相關信息迅速在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媒體傳播,給社會帶來恐慌。被告人唐某、王某的行為給公安機關追捕李某的過程造成了困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唐某、王某明知李某是已經實施犯罪行為且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的人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助其逃匿逃避法律制裁,其行為侵犯了司法機關懲治犯罪的正常活動,構成窩藏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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