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大法官是終身制?為何他們被普通美國人奉若聖賢?


為什麼美國大法官是終身制?為何他們被普通美國人奉若聖賢?


美國人對其政治生活中最為重要的幾個政府職位都沒有非常特別的尊稱,比如總統這個詞,雖然第一任副總統傑斐遜要求稱呼總統為陛下或者殿下,但是眾議院並沒有採納這個稱呼,隨後參議院也與眾議院保持了一致,對總統的尊稱僅僅只是“總統先生”而已。對參議員和眾議員也都沒有任何約定俗稱的尊稱,但是對法官,無論是州法院的法官,還是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美國人都在稱呼上對其表示了極高的尊敬,他們以法官大人(Your Honor)來稱呼。


為什麼美國大法官是終身制?為何他們被普通美國人奉若聖賢?


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連同最高法院本身,被認為是超乎於政治之上的機構。當初美國國父們在制定憲法的時候,為了保持最高法院這一機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將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職位設定為終身制,憲法中規定大法官們若行為端莊,則可以繼續任職,這樣,大法官們就不必擔心他們會被撤職,從而不會向總統和國會低頭;為了使大法官們衣食無憂,並且使他們免於被金錢所控制,憲法規定大法官在任職期間的工資不得被以任何理由減少。


儘管川普在提名卡瓦諾擔任大法官時,美國朝野對卡瓦諾法官在參議院作證時顯示出的激動神情感到擔憂,擔心他情緒不穩,不適合擔任大法官,但是最終共和黨佔多數的參議院還是批准了對他的提名,然而參議院同意提名的投票卻嚴格以黨派陣營劃分,並沒有獲得兩黨的廣泛認同。


那麼,為什麼美國人會擔心卡瓦諾情緒不穩定呢(當時,也有人指責卡瓦諾涉嫌性侵,但是沒有證據)?這看起來並不是什麼重大的事情,畢竟大法官不像總統,總統情緒不穩可能會對國家造成重大傷害,但是大法官又會造成什麼傷害呢?


這還是得回到最高法院這一機構的特點上來,如前所述,最高法院被認為是一個超越政治的機構。共和黨總統,後來擔任大法官的塔夫脫就將最高法院稱為“聖地”,只要法官們穿上黑色的法袍,他們就變得神聖起來了,就如同穿著紅衣的主教。


1929年,當大蕭條發生後,美國人對美國聯邦政府的失望達到了頂峰,他們不信任總統和國會了,但是最高法院卻仍然是被奉若神明,因為他們只為憲法而服務。《紐約時報》在當時發文稱:或許有一天,大教堂將會變得與普通建築無異,但是在最高法院,人們仍然將會感受到法律的威嚴。


美國人不約而同地將大法官們視為擁有極高智慧的聖賢,這些人不需要思考和感知,因為他們不是普通人。當然,現在,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想,尤其是在美國國內政治分歧愈發明顯的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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