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压实“携号转网”主体责任,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针对媒体反映河南、山东两省相关电信企业“携号转网”存在的违规问题,工信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河南、山东两省携号转网服务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鲁春丛表示,针对媒体反映河南、山东电信企业“携号转网”服务的违规问题,2月28日,工信部组织河南、山东两省通信管理局开展核查处理。经核查,电信企业违规行为属实,“携号转网”是一项惠民服务,企业不能用来做为业务竞争的手段。

工信部:压实“携号转网”主体责任,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鲁春丛表示,这次国办督查室组织暗访,媒体曝光的问题是在1月10日左右,正值春节前夕,这个阶段往往是电信市场营销最激烈的时段。工信部组织的行风检查,刚离开山东、河南一个月,问题出现了反弹。“这些问题我们归结为拒绝、阻止、拖延、误导4个方面,这严重违反工信部出台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中九不准的要求,部分企业把携号转网当成竞争性的业务,根本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规定落实不力,基层企业执行不力。”鲁春丛说道。

河南、山东两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理,同时要求省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河南、山东两省电信企业经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分别对28名省、市和区县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记过、警告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对2家地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鲁春丛表示,工信部将组织电信企业回头看,严惩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对落实不力的企业将追责省公司责任人。工信部还将组织暗访检查,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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