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省考申論應用文寫作指導:公報

從2020國考申論考試可以看出考試更加註重考查解決問題的能力,注重對考生實際工作能力的檢驗,更貼近機關日常工作的實際,應用文考查的比重加大,這對於備考2020省考的考生具有一定指向性,考生要重點培養應用文寫作能力,為了讓考生對各類應用文寫作有全面、深入瞭解,中公教育專家特對各類應用文寫作進行詳細說明,本文講的是:公報。

一、公報的涵義和特點

【涵義】

適用於公佈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特點】

公報具有權威性、指導性和新聞性。

二、公報的基本類型

1)會議公報。是用以報道重要會議或會談的決定和情報的公報。這種公報一般用於黨中央召開的會議。比如《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

2)事項公報。黨的高級領導機關用以發佈重大情況、重要事件的文件。高層行政機關、部門向人民群眾公佈重大決策、重要事項或重大措施時有時也沿用此類公報。比如《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3)聯合公報。這是一種特殊用途的公報,用以發佈國家之間、政黨之間、團體之間經過會議達成的某種協議,如《中俄聯合公報》。

三、公報的寫法

公報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

包括標題和成文時間。

公報的標題常見的有三種形式。一種是直寫文種《新聞公報》;第二種是由會議名稱和文種構成;第三種是聯合公報,由發表公報的雙方或多方國家的簡稱、事由、文種構成。

成文時間用括號在標題之下正中位置註明公報發佈的年、月、日期。

2.正文

包括開頭、主體兩部分。

開頭。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報要求用最鮮明,最精煉的語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內容,即何時、何地、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會議性公報要求概述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等;聯合公報要求概述公報的來由,即在何時、何地、誰與誰舉行了什麼會談或誰對誰進行了什麼性質的訪問等。

主體。是公報的核心內容,要求把公報的內容完整、系統、有序地表達清楚。常見的有三種寫作:一種是分段式,即每段說明一層意思或一項決定;第二種是序號式,多用於內容複雜、問題問緒較多的公報;第三種是條款式,多用於聯合公報。

3.尾部

事件性公報和會議性公報一般沒有尾部;聯合公報要在正文之後寫明雙方簽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並寫明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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