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快車道120邁車速開著,這時後車頻閃大燈要求超車,你讓不讓?為什麼?

碧波深處


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的最高限速是不得超過120公里每小時,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你的車輛行駛在最左側的車道上,以最高限速的時速行駛,後方車輛示意我們必須讓行,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按照我們常規的認知,當我們自己的車輛以最高限定時速行駛時,要是後方想要超車,那麼意味著他的車輛時速肯定就超了,既然超過了高速公路的限定行駛速度,候車等於住超速行駛了,已經違反了相應的交通法規,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出於保障我們自身的行車安全的情況下,是沒有必要讓行,也沒有任何理由讓行,只要我們確保自己沒有超速,也不要出現惡意擠佔後方車輛的行車空間就可以了。

但是實事求是的說,我們在確保自己時刻遵守交通法規的同時,也沒有辦法阻止他人違反交通法規,畢竟我們不是交警,除了在道德層面上對他作出譴責之外無能為力,那麼在為了保障我們能夠安全有序的到達我們的目的地之外,儘可能的就將車道讓出來給他就好了,因為我們無法確定後方車輛是否會從中間車道去超車,也就是我們自己車輛的右側超車,這樣的操作方式。很有可能會給我們的安全行車帶來一定的風險。

另外我們也沒有辦法確保後方開車的人脾氣如何,這些年我們時不時都能從很多渠道瞭解到一些關於在公路上開鬥氣車而導致交通事故的新聞誰能想象得到後方的人脾氣大不大萬一遇到了脾氣暴躁的車主,覺得你一直佔用最左側車道,又不讓出行車位置,他是否會跟你開鬥氣車呢?要是這樣最後會產生的結果,誰都無法預料,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是誰都不想看到呢,所以出於自身的安全著想,在不影響自己變到安全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把最左側車道讓出來。

所以說個人的建議是,只要保障自己不違反交通法規,能夠以更安全的行車姿態來確保自己的行駛安全,就沒有必要跟他人計較,也不用管別人是否超速,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該讓出自己的車道就讓出來,上路行駛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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