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潛江、公安縣、石首市、竹溪縣四地發出復工和出行通告


湖北潛江、公安縣、石首市、竹溪縣四地發出復工和出行通告

潛江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通告(28號)

為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根據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繼續實施嚴格的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滯留在潛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

二、離潛人員在省內流動,憑健康碼“綠碼”或健康監測證明,可與省內流入地採取“點對點”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由勞動就業部門負責集中組織,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精準輸送務工人員安全返崗,幫助外地滯留在潛人員安全有序返鄉(北京市除外)。

四、做好滯留在外人員安全有序返潛服務保障工作,返潛人員憑社區(村)接受證明,持健康碼“綠碼”或健康監測證明返回。返潛人員一律納入社區(村)疫情防控管理。

五、屬地政府負責外出人員信息收集分類、核實健康證明,外出務工人員報勞動就業部門,其他外出人員報交通運輸部門,由交通運輸部門形成運輸方案,適時向社會公佈。

勞動就業服務熱線:0728-6237447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

潛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2日

公安縣關於做好當前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鞏固全縣疫情防控成果,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繼續實行嚴格的離鄂進京通道管控措施,全縣省域、縣域邊界(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升級管控措施,堅決做到內防輸出、外防輸入。

二、維持縣中心城區現有管理模式不變,人員出入值守卡口必須出具有效證件(證明)。除特殊人群確有需要外,取消小區物資代購配送,允許每戶每天一人出入小區採購生活物資。

三、在落實嚴格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許經審批的超市賣場、農貿市場和糧油食品、蔬菜水果、配送制餐飲、副食、藥店、母嬰用品、快遞物流、週轉倉儲、電商、加油站、金融保險等行業開門營業。

2020年3月12日

石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通告(第32號)

根據湖北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最新通告,經市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按照防疫置頂和分級分類施策的原則,現對有關人員出行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內人員出行

市內非“四類人員”憑健康綠碼出入小區和各類公共場所, 必須做好個人健康安全防護。自3月13日7時起開通三義寺、小河口汽渡,作為江南江北主要出行通道,除應急、消防和特種車輛等指揮部規定車輛外,確需從石首長江公路大橋通行的,報市指揮部從嚴審批。

二、省內人員出行

(一)省內離石人員:憑健康綠碼、目的地村(社區)接收證明,在落實防控措施、簽訂誠信承諾書的前提下,一次性直接通行離境。 (二)省內來石人員:憑健康綠碼、目的地村(社區)接收證明通行,並限時到達。抵石後第一時間到目的地村(社區)報到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省內高風險地區來石人員抵石後,必須居家隔離14天或進行排除新冠肺炎的醫學檢測後方可出行。

三、省外人員出行

(一)省外來石人員:出行人向目的地村(社區)登記申請接收證明(照片即可),持出發地村(社區)健康證明和目的地接收證明來石。工業企業復工人員由市經濟開發區開具接收證明。人員抵石後必須居家隔離14天或進行排除新冠肺炎的醫學檢測後方可出行。

(二)離鄂人員:按照上級要求,嚴格加強離鄂通道管控。對持健康綠碼的離鄂務工人員,在落實防控措施,簽訂誠信承諾書,報經市指揮部批准後,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務工人員安全返崗,幫助外地滯留在鄂人員安全有序返鄉。

四、對不便申領健康碼的群眾和需要出具村(社區)健康證明的人員,村(社區)不得拒絕出具相關證明。

本通告自 2020 年3月12日0時起執行。

石首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2020年3月11日

竹溪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27號)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指揮部有關規定,現就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人員安全流動等事項通告如下:

一、分類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一)實施差異化防控,企業分類分時有條件復工復產,具體行業企業實行靈活動態管理。實行限制清單管理,不在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可有序復工復產或繼續生產。

(二)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主要包括人員聚集度高、場所相對密閉的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訓機構、聚集類餐飲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復工復產。

(三)企業復工復產前,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防控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環境消殺、安全生產到位。

(四)在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行業主管部門職能職責,按照“最少、必須”原則具體受理相關企業、項目復工復產申請。科技經信局負責協調服務除園區之外的工業、商貿企業復工復產;工業園區負責協調服務園區企業(項目)復工復產;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服務農業產業及農產品加工企業(項目)復工復產;扶貧辦負責協調服務易遷後扶、扶貧車間等復工復產;文化旅遊局負責協調服務文化旅遊企業(項目)復工復產;其他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協調服務本部門主管企業、牽頭項目的復工復產。

二、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一)繼續實施嚴格的離溪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滯留在溪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

(二)持有健康碼“綠碼”人員,可安全有序流動。

(三)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務工人員安全返崗,幫助外地滯留在溪人員安全有序返鄉。

(四)做好滯留在外人員安全有序返溪服務保障工作,將返溪人員納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五)在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客運汽車和公交。

三、繼續延遲學校開學

縣內中小學、職業技術學校、幼兒園等繼續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嚴格執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

四、嚴格落實各方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持續用力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精準有序紮實推動復工復產,做好群眾生活和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項服務保障,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復工復產企業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嚴防疫情發生,維護員工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安全有序。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繼續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眾志成城,合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力爭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軌道。

竹溪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3月11日

來源:荊楚網、潛江日報、十堰晚報、今日石首、荊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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