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被沖垮老人痛哭續:有人還了5頭,律師建議起訴拒還豬者

豬場被沖垮老人痛哭續:有人還了5頭,律師建議起訴拒還豬者

養豬場被洪水沖垮

因自家養豬場被洪水沖垮,圈養的約2000頭豬四處飄散,有的被淹死,有的被下游村民順手撈走不願歸還,只剩不到四分之一,安徽鳳陽縣西泉鎮宮集村養豬場老人楊躍喜站在橋上放聲痛哭。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7月8日題為《安徽老人目睹養豬場被沖垮痛哭:部分豬被人撈走不願歸還》的報道持續引發網友熱議。

7月9日,楊躍喜的兒子楊虎告訴澎湃新聞,其父親因為讀書少、年齡大,早前沒有購買保險,這次損失已很難挽回。目前楊家已經從村民手裡買回了15頭豬,之後暫只能等待當地政府研究處理結果。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對此表示,撈走豬拒不退還的村民已涉嫌侵佔罪,建議養豬人向法院提起自訴。

沒買保險又借高利貸

楊虎告訴澎湃新聞,家裡的年輕人平時外出打工,養殖場主要由父母管理。1965年出生的父親讀書少、年齡大,和村裡其他養豬的散戶一樣,基本沒有買保險的意識。即使有想買保險的,也不懂保險流程。此外,買保險成本高,一頭豬保險費就要幾百元,農村人嫌貴不願意買。因此,這次損失的約200萬元,基本打了水漂,無法挽回。

澎湃新聞向楊躍喜瞭解到,其養豬場地是租用他人的,沒有抵押財產,所以無法向銀行借錢辦廠,只好借高利貸,這種情況在當地農村比較普遍。楊躍喜說,去年豬場遭瘟疫,治療費花去大部分積蓄。一個月前,他向人借了利息為1.5分共3萬元的高利貸,加上飼料費,共計10萬元的借款。

據楊虎回憶,父親以前也借過錢,用於週轉資金,且一兩個月就能還掉。這次洪災,楊家損失合200萬元,借債恐怕短時間內很難還上了。“好在養豬場出事後,借錢給我們的人還沒有催賬。”他說。

花錢買回15頭豬,有人主動歸還5頭

楊躍喜告訴澎湃新聞,對有人撈走豬不還的情況,他感到心寒,覺得對不起那些借錢給自己的人。從6月28日起,他以每頭豬800元至1000元的價格買回了15頭豬。此外,截至目前,有一家人主動向他歸還了5頭豬。

澎湃新聞7月9日向楊躍喜的兒子楊虎瞭解到,洪水退去後,他家救下來的約300頭活豬,一部分銷往蚌埠、淮南及合肥等市場,“原本6塊多的價錢降到了5塊2”;一部分因泡水過久又遭到暴曬,還是沒能逃過死亡這一劫。現在,欄裡只存下10餘頭個頭較小的豬了。

楊虎提到,之前發現的死豬都集中在養殖場附近的沼氣池進行掩埋,後來又發現了水面出現大量死豬,因窪地積水無法排出,死豬打撈不上,大部分在積水中腐爛了。

針對“豬場飄向下游的豬被人撈走、拒絕退還”一事,西泉鎮派出所民警表示,接到報警後趕往現場進行了查看。西泉鎮黨委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由於洪水衝擊,養豬場的豬確實有部分被衝向下游地區,有的被淹死,有的被人撈上來趕走。目前,鎮裡已經批准了楊躍喜申請重建豬舍的新地,此外將協助養殖戶對拒絕歸還豬的村民做思想工作。

律師建議起訴拒還豬者

針對楊躍喜豬場受災情況,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7月9日向澎湃新聞表示,由於該養豬戶沒有購買保險,一般情況下,損失只能由其自己承擔。

張新年介紹稱,豬被大水沖走後,豬的所有權仍歸養豬人,如果有人拒不歸還,養豬人可以不當得利主張返還。並且,對於強拿硬要、佔用他人財物的行為,公安機關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拘留、罰款。”

此外,張新年還提到,如果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甚至觸犯《刑法》,撈走豬的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具體而言,如果是直接擄走,則涉嫌盜竊罪或聚眾哄搶罪,公安機關應當介入;如果是代為領養後拒不退還,則涉嫌侵佔罪。”張新年說,由於侵佔罪是自訴案件,故需由養豬人向法院提起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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