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態度,有溫度,我想這樣度過一生

1

還是去年年底,他精心為我製作一個人魚的圖標,又給了流程圖,讓我可以方便地用於其他地方。看著那幾張流程圖,想起腦子裡一直構想的一幅畫面——人魚在盛滿了湛藍海水的玻璃缸裡遊弋——那是一幅充滿悲劇意味的畫面,在我腦海裡久久不散。一直想做出這效果,但找不到玻璃缸的圖片,一直也未動手,但其實,也無需動手,那幅畫面卻早已是存在的了,無論是在現實還是在想象中,鮮明而生動。

是的,我一直都非常清楚,我是生活在玻璃缸裡的人魚。自由是我的想望,但是玻璃缸是我的規則,我不可能活在規則之外,我必須謹遵每一條規則,在規則之中擁有自由。

生活在這有限的一泓海水中,明明也知,缸外的世界是一種美麗的誘惑,卻不想出軌也沒有能力出軌。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小心翼翼地不敢犯錯,知道任一個錯誤都必須付出代價,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該付的代價一定會付。很多的時候狂亂的悲哀,卻終究被收束在一如平常的外表下,慢慢地化解,不敢也不願藉著外在的瘋狂形式去消除。而在多年之後,感激這種小心,感激規則,感激著沒有犯錯的青春,不致造成很多的憾悔。也曾經想突破規則的。倦了,怠了,想要行走在規則之外,或者,尋找另外的規則,藉此打破原有的規則。在規則之外的規則,也許,是更廣闊的天空。

網絡如海。

乍進網絡,怯意去後,有一種前所未有的自由感覺。想,這是我自己的天空,我可以做我想做的,說我想說的,可以無所顧忌。

而我錯了,規則一直在,不以時空為轉移。網絡,也只是一個更大點的玻璃缸罷了。即算在這樣一個地方,我仍然是一個謹遵著自己規則的人。

但我不感到可悲,卻因為規則的存在,使我感覺自身的真實,網絡的真實。也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我都不能把網絡與現實分開,不去揣想朋友在生活中的面目,我固執地相信,他們在網絡中的樣子,也就是生活中的樣子。我們用主觀的眼光去看世界,看生活,看網絡,即算騙局存在,只要一切不被戳穿,人,還會是我們眼中的人,事,也還是我們眼中的事。但也因此,會被受騙的感覺鋒銳地刺傷。

但即使被刺傷,我仍然執著地相信,相信真心,相信真情,相信希望,相信夢想。當一個時代結束,我總還盼望,另有一個時代出現,而且,同樣的光華燦爛。我不問我是誰,因為我清楚地知道。我只不能解釋一切的遇合裡冥冥未知的因素,為什麼是你?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我們?

然而,又何必問呢?我知道我感動著別人也被別人感動,我知道我付出了真心也收穫了真心,我知道只要我們願意並且努力,我們可以擁有想要的世界。

我知道不管明天會如何,今天的相聚都會是生命裡璀璨的記憶,即算如同流星掠過,那光華,也已鏤刻心中,可以記取一生一世。

2

上面的這篇文章,是我寫於1999年的《活在規則之內》。

21年過去了,有些事情變了,和他結婚、離婚,天涯分隔不再相問。

有些事情沒有,我仍是“感動著別人也被別人感動,付出了真心也收穫了真心”,而且,經過28年的努力,我擁有了想要的世界,這個世界裡,我很幸福。那些記憶,我也都記著,但不是牽絆。

不讓情冷。

不給心哭。

網絡不再是當初的那個相對純淨的網絡,但是,我是我,更好的我。

有态度,有温度,我想这样度过一生

3

我在《女神節,給女性的9條建議》中說,人不能不愛自己,也不能不愛人,要在這二者之間做好平衡。

我一直都會愛別人,但卻花了很多年的時間,才學會愛自己。

我小時候,聽媽媽講過很多關於奉獻的故事,天真的我,相信,而且那樣去做。

直到後來,我才明白,人首先要擁有自我,否則,只是一個空殼。奉獻和犧牲,並不能說全無意義,但是,要先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有更大的力量去關愛別人,因為,要想過好自己生活的生活,實則也是有和世界爭奪對自我的話語權,需要很強的能力才行,擁有了這個能力之後,也就順便可以解鎖幫助別人的技能。

有很多人,在長大或者變得強大以後,會不願意再想起以前的事情,也會真的忘記。當年他們所反對的,等自己長大後,會實施到別人身上。

而我沒有。

我記得自己青春期的多愁善感,記得曾經早戀,所以我仍懂得年輕孩子們的心思,不會視同洪水猛獸。今日的我,終於到達悠遊自在的境地,但看到女孩子們苦於相親,我是真的感同身受,所以我會發起春節臺灣行的活動,和她們一起去到一個安全的港灣。

有态度,有温度,我想这样度过一生

4

我近來的幾篇文章態度都比較鮮明,有人說這種主題不敢寫,怕惹事;有人說根本不關心這些,和自己沒關係。

我是一個講求多元化的人,喜好廣泛,興趣眾多,但是同時,愛憎分明。

有人講究凡事包容,那是他們的信條,可以用來要求自己(其實他們也往往做不到),我不能接受,惡也要包容嗎?

人要活得大度,對很多無關原則的事不計較,但不要活得沒有原則,好像什麼都行,怎麼都好。

有些人的大度,多體現在自身利益不受威脅的時候。

比如孫楊事件中,如果受到“善意的提醒”有可能丟掉工作的是自己呢?被孫楊團隊要求上級單位處罰的是自己呢?

比如混在飯圈裡的,是自己家的孩子呢?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拼死拼活地賺錢,希望給孩子好的教育環境和生活環境,而這些錢,卻被孩子拿去買偶像代言的東西、參與大粉召集的各種應援。

記得有次我寫一篇影評,因為提到某位偶像演技不行,被其粉絲罵得狗血淋頭。有人私信我說,覺得我說的其實有道理,但是不敢公開表示支持,她是那人的粉絲,在群裡看到有人發起號召一起來罵我。她說自己有個名牌包包,是以前買的,但因為不是在偶像代言那個品牌後買的,所以粉頭還是不滿意,說新買的才算數。她很困惑,但也不敢退出,因為有人退出的時候被罵得很慘。

我不認為追星不對,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會有喜歡的人事物,明星有時候代表著自己夢想中想要成為的樣子,寄託著某些渴望,但是如果失去理智,就會非常可怕。

熱愛容易讓人變得失智,落入“幫親不幫理”的層次。我的熱愛內容很豐富,所以也一直注意在熱愛和理智之間找好平衡。假如世界被熱愛而扭曲,那也就失去了熱愛的本來意義。熱愛,是為了豐富生命,不是讓人陷入偏執、癲狂,更不應成為違法亂紀、破壞規則的藉口。

很多話知道說了也白說,但還是要發聲。

因為這是寫作者的社會責任。

每一個成年人,都應該擔負起責任,從自我責任,到對家庭的責任,再到對社會的責任。

一個人可以非常自我,這沒關係,前提是“不妨礙他人”。

人與人之間,最好的關係是共生、共贏,惡劣的關係是彼此仇恨、爭得你死我活。

資源有限,競爭不可避免,但良性競爭會讓彼此都不斷改進,也讓全社會得以受益,而惡性競爭則會不斷拉低道德底線,而社會則會倒退。

今天看到孫楊或被剝奪杭州亞運形象大使的消息,孫楊有今天,的確令人惋惜,但是,成年人的世界就是這樣,人需要為自己的言語、行為擔當起相應的責任。假如一個人特別是公眾人物犯錯而得不到懲罰,將會起到不好的示範作用。假如人人都無視規則,那麼文明世界將會返回到原始社會。

即使是未成年人犯錯,監護人也應擔責。

如果人人都明確自己的責任和應有的擔當,網上的各種惡言惡語也會少很多。現在很多人之所以敢肆無忌憚地發言,就是因為他們認為沒辦法追責,假如實名制實施起來,那些罵人的知道有可能會被追責甚至判刑,也就不會敢胡言亂語了。

不管是現實還是網絡,都不是法外之地。

5

我失婚、無孩、無車、資產有限,對於很多人來說,會被定義成“不完整的女人”、“失敗者”,對這些看法,我都不在意,因為,我的這種狀態,並沒妨礙他人。

但有些看法,我會在意,基於個人品牌,基於形象問題。

我在伊斯坦布爾通過airbnb訂房,房東給我好評:

有态度,有温度,我想这样度过一生

出了國,我雖然是個微不足道的個體,也代表著中國人形象。

而我也並不是只在國外才表現好,在任何地方都一樣。

我始終都很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誰,在做什麼。我奉行《天幕紅塵》中的那句話:“我做我想做的,就受我該受的。”這也是一種擔當。

我知道自己寫的東西不受某些人喜歡,但我不能因為要討他們的喜歡,就各種和稀泥,我也不能為了高閱讀量,就譁眾取寵、標題黨、扭曲事實。有人因為害怕掉粉而刻意避過某些話題,但我不怕,反倒覺得這是一個淨化的過程。

我不是憤青,沒有成日家懟天懟地。

我自己的生活愜意放鬆,不平和悲傷,絕大部分都為他人。

關心世界,也享受生活。

有态度,有温度,我想这样度过一生

享受生活並不會讓我內疚,反而會讓我抱有更大的同情心,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們生活於安寧和幸福,所以我會研究那些安穩渡過疫情的人,為什麼可以做到;也會分享自己是如何做的、為什麼可以做到這樣。

我也不是聖母,沒有普渡眾生的心思,因為總有些人固執於自己的見地,那是我所無能為力的事。

人總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施加好的影響,人也要懂得自己的力量能及範圍,不必勉強自己,也不要為難他人。

我很喜歡李清晨在《你我皆凡人,大家都有病》一文裡寫的:

科學只是告訴你生命世界的運行規律,它不能決定你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當我們為享樂而做出生活選擇時,我們願意為自己的選擇承擔相應的風險或付出應有的代價。

人生苦短,生命的全部意義都緣於它短暫而有期限,在這個短暫的期限裡,你應該多多地去體驗生命歷程中美好的東西,所以,我們不要把有限的生命浪費到無限的怕死當中去。對待生命,你不妨大膽一點,因為我們終究要失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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