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檢查點停止不前+攀關係+不配合+沉默不語,這些都不能逃避處罰!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有些酒駕司機為了逃避處罰想盡各種藉口,可謂是“花樣百出”可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近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冀南新區大隊民警在中華大街開展酒駕專項治理時,一輛銀灰色麵包車在行駛至檢測點100米處突然停止不前。後方民警發現這異常現象後立即上前進行檢查。

警示365 | 遇檢查點停止不前+攀關係+不配合+沉默不語,這些都不能逃避處罰!

駕駛人下車後一邊攀關係,一邊企圖將酒駕的事推給同車夥伴。然而民警發現駕駛人雙眼迷離,身上還帶有濃烈的酒氣,便將其帶上警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由於駕駛人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測,也拒絕向民警出示任何證件。 民警只好先把駕駛人帶到大隊,經過耐心勸說後,駕駛人才同意配合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駕駛人體內每百毫升血液當中含有63毫克酒精。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警示365 | 遇檢查點停止不前+攀關係+不配合+沉默不語,這些都不能逃避處罰!

然而,此時駕駛人仍抱有僥倖心理,企圖以沉默的方式來對抗執法,從而逃避處罰。 民警通過查詢駕駛人所駕駛機動車的車牌號,顯示該車主就是該駕駛人,該駕駛人還屬於無證駕駛。

警示365 | 遇檢查點停止不前+攀關係+不配合+沉默不語,這些都不能逃避處罰!

最終,民警按照《中華人名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先關規定,對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對其無證駕駛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來源 | 邯鄲交巡警

今日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 第1款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必考重點

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容易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從而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

河北交警交規小黑板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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