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17例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行动路线。

病例17:

患者王某,女,28岁,居住地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其1月25日、26日、28日、31日和2月1日、3日、4日、6日、7日、8日上班,每日6时30分许由家属自驾车送至单位;每日15时35分许乘坐地铁2号线由人民广场站至西安路站,换乘地铁1号线到达河口站,换乘地铁12号线至黄泥川站,其家属自驾车接其回家。1月28日、1月31日、2月6日16时30分许至家附近惠享超市。2月4日16时30分许至小平岛新隆嘉超市。2月8日16时40分许至龙王塘每家果品生鲜超市。工作期间和外出时间全程戴口罩。

患者于2月8日出现打喷嚏等症状,不发热。2月10日其家属自驾车将其送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治疗。2月11日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月13日再次检测结果为阳性。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病情稳定,已转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正在全力排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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