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男子和女友吵架跳江,被救起後遭行政處罰

2020年3月4日,瀘州民警救起一跳江男子,為何被救起來後還遭到行政處罰?

當日9點許,納溪區公安分局大渡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大渡口鎮街心花園旁的長江邊有一男子跳江。

瀘州男子和女友吵架跳江,被救起後遭行政處罰

值班民警接警後立即趕往現場,聯合疫情防控志願者將男子救起,男子恢復意識後說“冷!”。民警認出該男子是謝某宇(23歲,納溪區人),便將他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

瀘州男子和女友吵架跳江,被救起後遭行政處罰

民警瞭解到,原來,謝某宇因生活瑣事和女友吵架,導致心情不好,就在家吸毒緩解心情,不料吸毒後產生幻覺跳江自殺。跳江後,謝某宇立即清醒,不想死便往岸邊游去,卻被江水沖走,就在他精疲力盡的時候,救援隊伍趕到將其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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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掌握了謝某宇吸食毒品的情況後,等他身體恢復,便將謝某宇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查,謝某宇有吸毒前科,尿樣檢測呈陽性,謝某宇對其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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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納溪區公安分局已依法對謝某宇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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