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結婚,婆婆讓我把陪嫁的房借給他,我媽的話讓婆婆傻住

我和老公結婚已經三年了,因為老公的家是農村的,家庭條件不好,所以我們結婚時婆婆只給了我兩萬塊錢彩禮,我也沒有計較這些,因為我和老公的感情很好,也不想因為娶我而給他帶來負擔。父母怕我過得不好,所以就給我陪嫁了一套房子,好在那個時候房子還沒有現在這麼貴。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我把陪嫁的房借給他,我媽的話讓婆婆傻住

​老公家裡是兄弟兩個,他還有個弟弟,現在已經27了,但是整天不務正業,不去工作,公婆也為他的婚事操心,畢竟都27歲了還找不到對象,是挺讓人著急的。後來總算有個女人肯嫁給他,但是這個女人結過一次婚,而且還要求小叔子必須在縣城裡買套房子。

但是現在房子那麼貴,小叔子根本就沒錢買,沒想到婆婆竟來找我,讓我和老公先搬出去住,把我們的房子借給小叔子結婚用,等小叔子結了婚,再讓他們搬出去。

小叔子結婚,婆婆讓我把陪嫁的房借給他,我媽的話讓婆婆傻住

聽完婆婆的話,我氣得不行,一口回絕了她。婆婆見我態度堅決,就去找老公幫忙,讓老公跟我商量,但是我也沒有同意。現在說的好聽,到時候他們不肯搬走,我和老公睡大街嗎?我聽過太多像這樣的故事的了。為了不給他們機會,我把我的父母搬來和我們一起住。

小叔子認定我們會幫他,所以他跟女方說在縣城有房子,還帶著女方來我家看房子。當時是我媽開的門,沒想到小叔子竟對女方說我媽是這房子的租客,馬上就會讓她搬走。我媽聽他這麼說,脾氣一下就上來了,直接說:“這房子是我給我閨女買的,你們想結婚自己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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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聽我媽這麼說,也大概明白了是什麼意思,當即就和小叔子吵了起來,說小叔子欺騙他的感情。這時我爸拿著掃笤就要趕走他們,對他們說到別的地方吵,別影響我們休息。

婆婆聽說了這件事,氣的來和我媽理論,她說我們小氣,小叔子只是暫住,結完婚就搬走。我媽也不甘示弱,說這房子是她給我買的,婆婆沒有權利讓小叔子住。

婆婆繼續糾纏:“這房子是你買的,可現在咱們是一家人,這房子就應該有我們的份,不行就讓他們兩家一起住。”聽到這我氣得牙癢癢,婆婆怎麼能這麼不講道理,我就對婆婆說:“你要是這麼說,現在就去離婚。”沒想到婆婆竟說:“離就離吧,你離婚這房子還有我們一半呢!”

我媽冷笑道:你沒病吧,親家母,我給孩子們買的房子,啥時成了你們家的。遇到你這麼不講理的人真少見,兩個孩子過日子沒問題,讓你給攪黃了,就讓你兩個兒子都打光棍,看你想啥美事。

我媽說完就掏出了房產證,房子上面寫的是我爸媽的名字。婆婆一下就傻了眼,質問我老公說:“這房子不是你們的嗎?為什麼不寫你的名字?”結果老公來了個神助攻:“這房子是人家爸媽買的,寫誰的名字跟我沒有關係,能讓我住就不錯了,你還真當是咱家啊!”婆婆聽完氣的摔門就走了,走時還對我說:一家人你都不幫襯,到時你生孩子也別叫我伺候你。

唉,我怎麼遇到這樣的婆婆,這個仇是結下了。大家說:我的做法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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