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中院:我在農村戰疫吃“閉門羹”

湖南法院網訊 1月31日,根據隆回縣駐村辦通知,我帶領扶貧工作隊到隆回縣石門村協助村開展疫情防控、宣傳督導和服務保障工作,沒想到第一天,就吃了“閉門羹”。

當日,接到石門派出所通報,石門村羅某某為武漢務工返鄉人員,要求緊急核查。我與村幹部急忙趕到羅某某家,誰料我們一進院子,原本開著的房門,“啪”的一聲就關上了。我們敲了半天門,也不見任何動靜,於是向屋裡喊道:“羅哥,剛才我們看到您了,請把門打開一下,我們有事找您!”“我現在沒空,你們不用找我。”一句話就把我們回絕了。

我們接著解釋道:“根據上面要求,我們就是來給你測一下體溫,瞭解一點情況,請您開門”。“你們不用騙我了,我知道你們是來抓我去隔離的,你們不用找我,我不開門。”羅某某情緒激動。

人都見不到,怎麼核查?“他有什麼親戚在村裡嗎?”我向村幹部瞭解情況。得知羅某某的弟弟在本地做泥工,因為疫情一直閒在家裡。於是,我們一行找到其弟羅小德,開門見山,向他講清新冠肺炎的傳染性高、潛伏期長、隱蔽性強的特點,沒有特效藥,早發現早治療是關鍵,如果沒有及時發現並隔離治療,不僅會延誤自身病情,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還會對家人對村民對社會造成潛在風險。其弟的工作很快做通。於是羅小德主動找哥哥談開了,最後羅某某答應配合村支兩委和扶貧工作隊工作。

通過調查瞭解,羅某某於12月底返回村裡,至今已有1個月時間,因為在電視新聞和網上看到很多關於新冠肺炎疫情的報道,所以回來以後,一直呆在家裡,不敢出門。通過檢測,目前體溫測量正常。但根據有關要求,還是要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於是我們在其家院子設置了警戒線,完善了居家隔離有關手續,安排村衛生室每天上門例行測量體溫,每兩天上門送生活必需品,直至隔離解除。

接下來,又碰到一件棘手的事情,一位村民的父親在外地病故,村民想把遺體拉回村裡按當地風俗安葬。我們急忙上門做工作,想讓村民把其父親遺體就地火化。沒想到,剛說明來意,就被村民及其家人“請了出去”。經反覆合計,我們找到該村民的親屬,向他們反覆說明利害,解釋政策規定。經大家合力做工作,該村民最終答應將其父遺體就地火化,成功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發生。

自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以來,我帶著扶貧工作隊和村支兩委還在村裡的交通主幹道設卡量體溫,檢查外來人員車輛;監督紅白理事會控制紅白喜事人數和時間,並上門發放口罩,做好防範;對滿隔離期限的,送達解除隔離通知書,為外出務工人員開據身體健康證明,保證返工復工順利;繼續教育村民不鬆懈不解禁,引導村民不聚餐,不串門,少外出,及時通過村村響傳達上級關於疫情防控的各種通知指示等。通過扶貧工作隊和村支兩委的合力抗疫,石門村至今沒有出現新冠肺炎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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