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一村民獵捕白腹錦雞獲刑兩年

近日,丘北縣自然資源(森林)公安局辦理的馬某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經縣人民法院審理,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丘北一村民猎捕白腹锦鸡获刑两年

2017年的一天,丘北縣雙龍營鎮文告村民委馬某某到文告村民委茶葉箐附近的宜必大山上獵捕了1只箐雞到家中飼養。2018年的一天,馬某某用前那箐雞作引誘,再次到宜必大山上獵捕了另外1只箐雞到家中飼養。2019年5月22日被丘北縣自然資源(森林)公安局民警查獲,經鑑定,馬某某獵捕的2只箐雞為白腹錦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價值共計10000元人民幣。2019年11月19日馬某某被丘北縣自然資源(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審。

丘北一村民猎捕白腹锦鸡获刑两年

丘北縣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院根據馬某某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對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第三款、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之規定,判決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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