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逐步恢復車駕管和違法處理業務現場辦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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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群眾辦理車駕管業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根據公安部交管局《關於做好有序恢復交管窗口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決定自2020年3月2日(星期一)起,恢復車駕管和違法處理大廳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逐步恢復車駕管和違法處理業務現場辦理的公告


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除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業務外,其他駕駛人業務及機動車業務恢復正常辦理。

二、駕駛人考試業務,將根據全省駕考工作總體安排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情況逐步恢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為防止人員聚集,降低疫情風險,對業務實行分流,支隊車管所主所(屯裡大廳)僅辦理機動車補換牌證、抵押、解押、轉出及重點機動車、駕駛人業務;國產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等業務可在各縣(市、區)交警大隊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就近辦理。

四、違法處理業務仍到支隊及各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或窗口辦理。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逐步恢復車駕管和違法處理業務現場辦理的公告


注意事項 :

(一)在進入業務辦理區域時,請您一定配合工作人員,做到自覺測量體溫、登記信息並佩戴口罩。排隊等候必須保持間隔1.5米以上,防止交叉感染。

(二)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或抽菸,咳嗽和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掩住口鼻,包好扔進垃圾桶;如果沒有紙巾,請彎曲手肘掩蓋口鼻,防止飛沫傳播。

(三)現場辦理業務群眾,請確認近14天內沒有到過疫情高發地區,沒有與疫情高發地區的人員接觸;確認近14天內沒有出現發熱、乾咳等新冠肺炎症狀。如有謊報、瞞報情形,一旦出現問題,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如有疑問,請撥打當地諮詢電話。

特別提示:疫情期間建議儘量通過“一網通一次辦”及互聯網“12123”交管平臺進行網上申請辦理。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3月2日

臨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逐步恢復車駕管和違法處理業務現場辦理的公告


附:支隊、各縣(市、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信息

支隊、各縣(市、區)交警大隊車管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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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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