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提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可行吗?

乡镇机构改革的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近了,从各地制定出台的方案和试点的推进情况来看,应该在今年上半年,乡镇的机构改革就要全面完成。在这轮机构改革中,最大的要求就是职能的整合和机构的撤并,要达到精简、效能、统一。因此,机构的数量应该会大大的减少,我们常说的七站八所真的会成为可能,也就是乡镇真的可能只有15个左右的站所。而之前我们所说的七站八所其实是个代名词,乡镇站所实际上远远超过15个,有的地方甚至达到40多个。

在机构数量大大减少的改革背景下,有的地方的试点和方案已经提出,乡镇站所的负责人将由乡镇班子成员兼任。这在实际的工作中行得通吗?

乡镇机构改革:提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可行吗?

首先,我们从兼任的好处来看。确实,在机构大大减少后,如果继续实行分管制度,那一个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能连两个站所都管不到,因为乡镇的班子成员一般至少有九人,而站所如果在15个左右的话,很多人可能只能管一个站所或者办公室。如果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或者至少是一些重要的站所由班子成员兼任,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安排工作可能会更加到位,更加的细致。从责任落实上看也更有利,反正责任都在自己的头上,工作没有推的,有利于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乡镇机构改革:提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可行吗?

其次,我们从兼任的坏处来看。在具有优势的同时,劣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工作更加难以协调和统一。大家都知道,在乡镇工作,每一项工作都是不是独立存在的,都需要其他站所的配合协助才能把一项工作做好。比如说一个项目建设,可能就涉及很多部门,比如监管部门、招商部门。如果都由班子成员来兼任站所负责人,那站所之间的协调工作会变得更难,其他的领导也不方便安排另外站所的工作,会形成各自为阵、各自为战的局面。

乡镇机构改革:提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可行吗?

同时,兼任制度还不利于干部的培养和成长。大家都知道,要培养干部,是需要让他独立承担责任的。站所负责人虽然说只是一个股级干部,但是也是一个小单位的一把手。经过这些股级岗位的锻炼,容易培养出独立自主决策决断的能力,否则只能培养出执行力,而不会具备有领导力。从这个方面来讲,如果由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乡镇的干部会成长非常的慢,培养不出领导的气质和能力。

乡镇机构改革:提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所负责人,可行吗?

所以,从上面的优势和劣势对比来看,大家觉得有乡镇站所负责人改革后由乡镇班子成员兼任是好事吗?现实中行得通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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