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了兩千多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爭論了兩千多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我的在教學中專門設計了語文素養課。

有一次,我專門帶著學生鑑賞《詩經》中的名篇《邶風·擊鼓》。

這首詩最有名的莫過於“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當時,我問學生:”大家一定聽過其中傳唱千古的四句。不過,大家認為這是描寫什麼情的呢?“

A學生:“這還用說嘛?當然是愛情啊!我哥哥結婚,我寫的就是這個祝福語呢!”

B學生:“老師,他說錯了。這是戰友情!我看過《中華詩詞大會》,裡面的蒙曼、康震兩位教授專門給我們科普了。我們現代人理解錯了,這是戰友情!”

C和D學生也附和說他們也看了那一期節目,說的就是“戰友情”。

我當時心中一震:“這不科學啊!?央視這麼權威的平臺,兩位如此知名的教授為何會下如此有失專業水準的論斷?該不會是學生們沒有聽全吧?”

那一次課,我臨時更改課程安排,帶學生鑑賞另一首詩。我決定先去看看節目中到底是怎麼講這四句詩的。

爭論了兩千多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我確定,我的學生沒有記錯,蒙、康兩位教授的確在言之鑿鑿地“科普”知識,告訴世人我們把“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理解成愛情是錯誤的。

央視是全國性權威平臺,其知識傳播具有巨大影響力,在知識的準確度上理應嚴謹、負責。而蒙曼和康震兩位教授身為專業學者,也應傳達準確的論點,而非如此武斷誤導廣大觀眾。

我對此感到十分遺憾。

為了以正視聽,我在此分享我備課的內容。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我先下結論:

如果細究詩句本義,那就是“有爭論”,如果論及現代普遍接受的觀點,那就是“愛情”。

分析: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詩經》中的“明星句子“。

然而,這句詩到底指夫妻之間的愛情還是戰士之間的友情,已經爭論了2000多年,可以說是一樁學術公案

首先,我們看看完整的原詩《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
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我們先把這首詩翻譯成人話:

擊鼓的聲音震響(耳旁),兵將奮勇操練。
人們留在國內築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隨孫子仲,平定陳、宋(兩國)。
不允許我回家,(使我)憂心忡忡。
於是人在哪裡?於是馬跑失在哪裡?
到哪裡去尋找它?在山間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經對你說(過)。
拉著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
唉,太久。讓我無法(與你)相會。
唉,太遙遠,讓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摘自古詩文網

最後兩章則是爭論的關鍵所在,其核心在於“執子之手”中的“子”到底是誰。

我們可以明確的是這是一首戰爭詩,寫的是一名戰士對戰爭的牴觸。

我們現在看到的《詩經》,由師從儒家大佬荀子的毛亨

(出生於戰國末年,主要生活在西漢時期)傳下來的,屬於古文經。

因此,首先看毛亨的《毛詩古訓傳》:

《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 契闊,勤苦也。說,數也。偕,俱也。

毛亨並未明確指出這句話到底是愛情還是戰友情,而是指出該詩主旨和詞語的具體意思。


到了東漢,經學大師鄭玄在《毛詩箋》中說:

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其手,與之約,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

他明確指出,這句詩寫的是戰友情。不過,與毛亨不同,他把“說”訓成“悅”,指的是戰友之間“成相悅愛之恩”(畫外音:

嗯,幾個大老爺們,確實有點太美)。

他之所認為這是戰友情,在於他認為這是戰爭中同軍士兵之間的盟誓,類似於“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由於鄭玄遍覽群經,造詣甚高,因此他的這一說法被奉為圭臬。


曹魏時期的經學大師王肅是有史記載的第一位質疑大佬鄭玄“戰友說”,並提出“愛情說”的人。

王肅與鄭玄一樣,遍覽群經,在當時的經學界影響力非常大。

很可惜的是,他寫的《毛詩注》《毛詩問難》已經失傳,但唐朝官修的《毛詩正義》引用了他的解釋:

言國人世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可見,王肅認為這句詩表達的是“男女扶持到老”的誓言。他的這一說法在魏晉時期影響很大。可惜的是,他最終沒有PK贏鄭玄,唐朝孔穎達受朝廷所託,在毛亨和鄭玄的基礎上編纂成《毛詩正義》,對王肅上述論點 進行了無情的鞭撻。

由於《毛詩正義》是官方修訂的教材,是唐朝到北宋初期的指定用書,其地位大致相當於現在的人教版語文教材指導用書,因此“戰友情”一說成為不容置疑的解釋。


爭論了兩千多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到了宋朝,一股潮流風靡當時的學界——疑古之風。在此基礎上,經學界出現了重要的歷史轉折期——中國出現了與”漢學“分庭抗禮的”宋學“

這一時期的”宋學“對儒家經典做出了自己的詮釋。

當時的文壇盟主歐陽修力挺王肅(前面講到的那位倒黴的大佬),在《詩本義》中指出:

《擊鼓》五章,自“爰處”而下三章,王肅以為衛人從軍者與其室家訣別之辭,而毛氏無說,鄭氏以為軍中士伍相約誓之言。今以義考之,當時王肅之說為是,則鄭於此詩,一篇之失太半矣。

歐陽修盟主明確指出這句詩講的是”男女之情“。


後來,又一位大佬朱熹出現了。

南宋朱熹在修訂教科書《詩集傳》中明確指出這一句詩寫的是“室家男女之情”。

由於朱熹編訂的教科書是元明清三代科舉的唯一指定用書,因而“愛情說”從此成為主流。


近代以降,錢鍾書先生在其名著《管錐編》中指出:

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正義》:王肅雲:“言國人室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按《箋》甚迂謬,王說是也,而於“契闊”解亦未確。蓋徵人別室婦之詞,恐戰死而不能歸,故次章曰:“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時,同室同穴,盟言在耳。然而生離死別,道遠年深,行者不保歸其,居者未必安於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鏤空畫水。故末章曰:“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簡單地說,錢鍾書先生力挺”愛情說“。


現代著名學者聞一多先生也指出這句詩寫的是愛情:

猶言生則同居,死則同穴,永不分離也。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本義到底是“愛情”還是“戰友情”,聚訟不已。相比於糾結對錯,更重要的是我們從中感受到”真善美“,選擇哪一種理解是每個人的自由。

我們想想,李商隱在寫《無題》時: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

儘管學界對這句詩到底在表達什麼有爭論,但能確定的是這一定不是對教師的讚美。可現代賦予了其新內涵,成為頌揚教師群體的金句,我們能說我們理解錯了這句詩麼?


儒家大佬亞聖孟子說: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孟子的意思是:我們不能根據《詩經》的個別字眼曲解詞句;也不能用詞句的表面意義,曲解詩的真實含義;這樣才能得到正確的理解。

而漢代大儒董仲舒針對《詩經》曾經說過:

詩無達詁

“達詁”即確切的解釋,這句話表達的意思是:對《詩經》沒有通達的或一成不變的解釋,因時因人而有歧異。

當我讀到南唐後主李煜為其妻大周后寫的悼詞《昭惠周後誄》

俯仰同心,綢繆是道。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今也如何,不終往告?嗚呼哀哉,志心既違,孝愛克全。

我更願意相信這句詩表達的是愛情的誓約,這種理解也符合社會的普遍認知。

同時,如果有人認為這句詩表達戰友情,我充分尊重和理解,因為這並沒有定論。

但是,我反對自作聰明和自以為是:

我曾經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人糾正他人,說這句詩講的是“戰友情”,才不是“愛情”。那種傲慢的態度似乎在說:你們都是文盲,都不懂,我才掌握著真理!

殊不知,“戰友說”2000多年前就已經提出來了,並無新意。

我們學習,終究是為了“知道自己的無知”,而不是為了“嘲笑他人的無知”,從而更加謙虛;也終究是為了理解和包容他人,學會做到“和而不同”。

回到央視的《中華詩詞大會》。誠然,這一欄目為詩詞文化的傳播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正因為欄目的權威性,專家學者在上面的論斷務必嚴謹、負責,決不能出現類似誤導公眾的論斷。專家學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觀點,但不能直接把自己的觀點說成定論,枉顧“爭論兩千多年”的事實。

事實上,無論大家理解成“愛情說”抑或“戰友說”,在沒有定論之前,都沒有問題。


當然啦,我看到有人為了調和二者,認為“戰友”就是“戀人”,“戀人”就是“戰友”,提出了“基友情“的說法,這個嘛……

爭論了兩千多年,“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到底談的是什麼“情”?

轉自知乎答者 難得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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