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3月6日,省妇联李雁副主席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医疗监督室颁发“巾帼文明岗”牌匾,并送来三八妇女节的节日问候和慰问品。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中心李文波副主任简要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巾帼文明岗的工作情况,并对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荣誉表示感谢。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疗监督室成员共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女同志6名,平均年龄40岁。室主任朱悦;副主任陈琪慧、李皖宁;科员郝荣、党艳秋、秦丽静。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和妇幼健康监督工作,对基层开展督导考核及业务指导;对全省相关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全室同志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出色地完成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得到领导及同志们广泛认可,获得多项荣誉表彰。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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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室主任朱悦,同时任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第三党支部书记,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廉洁自律,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创新发展,展现辽宁省示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引领全室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力投入抗击新冠肺炎的人民战争。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面对突发蔓延的新冠肺炎疫情,医疗监督室同志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无论身在何处,接到命令马上归队,第一时间回到岗位坚守,并且迅速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去。科室党员与支部其他党员共同递交《阻击新冠肺炎疫情决心书》,表达坚决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定决心。在疫情不断发展中,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主动拓宽防控领域,到月子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进行调研指导,找出关键控制点,提出防控建议,护佑老人、妇幼的生命健康安全。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作用的共同防控阶段,她们又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实地抽查,对预检分诊、发热患者排查跟踪,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基层在确诊病例逐渐减少时出现麻痹懈怠情况,强调返岗复工,境外人员入境等防控工作重要性,强化“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监管严峻性。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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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监督室是一个平均年龄40岁的年轻集体,在家中她们也是身为儿女、妻子、父母,都是家中顶梁柱。朱悦的母亲罹患胰腺癌,几次病情恶化都没有影响工作,大年初一返岗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连续一个多月未能休息。陈琪慧计划在春节假期商议筹办婚礼事宜,接到疫情防控工作号令放下家事即刻返岗。李婉宁、郝荣、党艳秋、秦丽静,在工作中从无牢骚、怨言,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随叫随到,展现了在岗位上勇于担当的工作风采。她们是平凡的卫生监督员,在医疗卫生监督岗位上做着平凡的工作,坚守的是一份初心,用自身的努力为东北经济振兴,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并努力着。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省妇联授予我中心医疗监督室“巾帼文明岗”称号

李雁副主席对医疗监督室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巾帼不让须眉的工作状态,坚守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做好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彰显新时代辽宁巾帼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撑起新时代辽宁发展的“半边天”。

医疗监督室朱悦主任代表科室同志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殷切期望,立足本职,不忘初心,继续努力,践行“卫健为民、忠诚担当”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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