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在中國封建社會,無論是城鎮還是鄉村,到處都是旌表烈女節婦的石頭牌坊,歷代官修正史與地方誌裡,都記載了大批烈女節婦的事蹟。為什麼女子的貞節如此被看重?今天我們就來聊聊中國古代的貞節觀。

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宋代前的貞節觀

我們先來了解什麼是“貞節”,這很容易理解。所謂“貞節”,是指女子忠於丈夫,從一而終,丈夫死後,不再改嫁。如果遇到強暴欺凌,要能夠以死相拒。如果丈夫死後,她跟著自盡殉身,那就更好了,會受到更大的表彰,譽為“烈”。

在男子為尊的封建社會里,女子沒什麼地位可言,只是作為男子的附屬物,這附屬物只歸自己所有,當然需要保持絕對忠誠,那麼就會越來越重視女子的貞節。《公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春秋時,魯君的其中一個女兒嫁到了宋國,稱為宋伯姬。有一天晚上,宋國失火,伯姬說:“婦人是不能獨自晚上出去的,為了避嫌。如果非得出去,身邊一定要有年紀較大的侍從”,因為侍從沒在身邊,所以她不肯離去,活活被火燒死,宋伯姬卻因此被表彰了。從這段記載中,我們可以知道女子的“貞節”已被看重,甚至成為了一種美德。

秦始皇統一了全國,很重視用禮法風俗維繫人心。他巡視各地的時候,幾次刻石都提出女子要守貞節的要求,比如:有子而嫁,背棄死去的丈夫,是不貞;要防止男女之間的來往等等。

到了漢代,崇尚貞節的觀念有了發展。劉向編撰的(烈女傳》中,專門列有貞順、節義兩篇,把這兩方面表現突出的婦女列入傳內,以示獎勵,作為廣大婦女效法的楷模。除了著書表彰外,皇帝還下令從物質和精神上獎勵貞節,賜予貞婦帛或谷,給她們樹立牌坊,加以表揚。

不過,儘管統治階級不斷倡導貞節,但總的來說,直到南宋,對婦女的限制並不是太嚴格。唐代公主中再嫁、三嫁的,多達20多人。宋代宰相王安石和范仲淹對貞節觀念也並不看得很重,范仲淹自己就曾跟著母親改嫁到朱家,後來還把守寡的兒媳嫁給了位喪偶的門生。王安石也因兒子有病,與媳婦不和,親自做主,為兒媳擇夫改嫁。

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宋代的貞節觀

宋代的理學以儒家思想為核心,與道佛理論相滲透,成為更加適應封建統治需要的唯心主義思想體系。理學家程頤和朱熹都把封建倫理道德提到無以復加的高度,特別是涉及婚姻問題。

宋以前社會上對婦女再嫁是沒有什麼非議的。而程頤就堅決反對再嫁,並教導男子不娶寡婦,他認為男人娶了失節的女人,就等於自己失節。有人就問他,如果寡婦窮得活不下去那可不可以再嫁呢,他是這麼回答的:“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這話被後人不斷引用和提倡,社會上逐漸產生了強調貞節的風氣。

任何一種思想要讓人接受都得有一個緩慢的過程,程頤生活在北宋晚期,朱熹生活在南宋時期,他們的思想從建立到傳播需要一定的時間,可以說,北宋社會貞節的限制還不算嚴格,前文也舉例提到王安石和范仲淹的貞潔觀念不是很重。真正把貞節觀念發展到慘無人道地步的是在南宋理學昌盛之後。社會風氣發生了很大變化。寡婦再嫁成為一種奇恥大辱, 備受世人的唾罵。社會上更是流行起了迷信的說法,寡婦再嫁後,將來到了陰間,兩個男人會拿鋸來把她分割為兩半。現在聽起來簡直是荒唐無比。

除了寡婦再嫁飽受批判外,還有其他的荒唐現象。比如男子不幸在結婚前死了,他的未婚妻也要終身不再嫁,在新房披麻戴孝地守寡。更有進一步的,公婆和父母會要求這個女子披麻戴孝,哭哭啼啼跑到男方家靈位前磕頭,還要抱著木偶成婚,和木偶行與平常男女同樣的結婚儀式。以後這位女子就留在夫家做兒媳。再更進一步,就是要女子以身殉未婚的、不認識的所謂丈夫。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得到一塊“貞節可風”或“丹史流芳”的匾額,成為全家族的榮耀。相反,如果出現寡婦與人私通的事情,則被視為有辱門楣,家族要予以嚴厲懲罰。族長有權在祠堂召集全族,當眾宣佈將這個女子處死。從此,封建社會婦女貞節觀念越來越嚴重。

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明清的貞節觀

明清的統治者都極力強化封建專制制度,大力倡導、表彰婦女貞節,所以在全社會形成了貞節風氣,幾乎把貞節看作婦德的首要條件,第一標準。

明朝是獎勵、表彰貞節最積極的時代。朱元璋在當上皇帝之後,就把表彰婦女貞節當做維護封建專制制度的大事來抓,在洪武元年就下詔: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不久,又“著為規條,巡方督學,歲上其事,大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巡方督學每年都將地方上的節烈婦女上報朝廷,朝廷便按照貞節的程度給予封賞,有的賜給祠祀,有的樹立坊表。

由於朝廷的大力表彰,寡婦守節,不僅自己榮耀,而且給家族帶來光榮,又給全家帶來"除免差役”的經濟利益。於是,人們紛紛效尤,寡婦“自覺”守節。由於經濟利益的推動,即使寡婦自己不願守節,族人也會逼迫她守節。有些人甚至弄虛作假,虛報寡婦年齡,騙取旌表。

明代統治者在大力表彰節烈的同時,還懲處那些所謂不守貞節的人。明天順年間,山西提刑按察司僉事劉翀,因娶再婚婦女為妻,竟被人告到京城。明英宗直接過問此案,下令將劉翀削官為民。明朝統治者對於婦女貞節表彰與鎮壓並施;同時又大造社會輿論,把婦女貞烈與宗教迷信等聯繫起來,製造許多守節感天、因果報應之類的話來毒害婦女,使得寡婦不敢再嫁。

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清朝統治者人主中原以後,強化民族壓迫和封建專制,大搞文字獄。他們繼承漢族地主階級的統治思想,推崇“理學”,鼓吹禮教,表彰婦女貞節。

清制禮部掌旌格孝婦、孝女、烈婦、烈女,守節、殉節、未婚守節,歲會而上,都數千人;軍興死寇難役輒十百萬,則別牘上請;捍強暴而死愛書定亦別牘上請,皆謹書於實錄。其徵之也廣,其襮之也顯,流風餘韻綿綢延延。

清朝由禮部掌管旌表節婦烈女的事宜,年年表彰,共表彰了數千人之多。對貞女、節婦旌表門閭,設立貞節牌坊,並記載於《列女傳》、《實錄》和各地地方誌中加以弘揚。清代同治以後,推崇貞節達到極點。各地紛紛議立“全節堂”、“崇節堂”、“貞節堂”、“清節堂”、“保節堂”等名目不一的機構,收容安置貞女、節婦,這些機構的章程,一般都規定凡女子年在三十歲以上,有守貞決心的方準人堂。

節婦、貞女人堂後,不能無故出堂。每春秋二季,由堂籌集京錢一千文以作紙錁,僱覓代步之用,派年老僕婦隨赴備墓前掃墓。

這些入貞節堂的婦女失去了行動自由,除春秋二季在僕婦德陪同下回鄉掃墓外,不能無故離開貞節堂。

淺談中國古代貞節觀

為什麼會如此強化貞節觀念呢,特別在封建末期,也就是明清更是達到頂峰?

原因大概有二。第一,封建專制主義政權在本質上既是階級統治、階級壓迫的工具,同時也是性別壓抑,男性統治女性的工具。因此,強化專制制度,強化政治集權,也就必然強化壓抑女性的禮教

第二,儒家認為,女子的貞節是維繫社會風化的重要手段。因而,強化禮教,提倡貞節可使家庭穩定,進而達到社會安定,鞏固封建統治。因而,統治者往往在加強政治集權的同時大力提倡禮教,使兩者相輔相成,達到鞏固封建統治的目的。封建制度到明清逐漸走向沒落,封建統治者就越是感到危機,他們便越要強化禮教,鼓吹貞節。這大概就是封建社會大肆鼓吹婦女貞節,大倡禮救的原因所在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