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112亿元:给企业还是给个人?是否需要纳税?

为了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各地加力加速发放稳岗返还,大力开展“不见面”审批。截至3月5日,全国已向4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12亿元,惠及职工2426万人。

一、什么是“稳岗返还”?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比例)。

二、稳岗返还给企业还是给个人?

返还对象是“企业”。当然,企业取得这项补贴,有助于缓解资金困难,也利于及时向职工支付工资;因此,也可以说间接惠及职工

三、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或者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是否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取得稳岗返还,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没有因此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并不直接挂钩,因而并非增值税征收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

五、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一般来讲,企业能够取得“稳岗返还”相关“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也可以做到单独进行核算;若如此,则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这也与当前“减负”大形势相符。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为粉丝解答财税疑问逾三万题;原创文章上千。国家级人才库成员、国家级题库建设成员;多次国家、省级检查(组长)。关注老师微信公众号“草木财税”(Cmcs201809),直接留言咨询财税问题,权威专家免费解答。添加老师微信(TaxYu2018) ,加群交流财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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