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因《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而走紅,從鄉野村婦變成了聚光燈下的女人。
寫出這樣熱烈情愛詩的女人,卻一直困在不幸的婚姻裡。
愛與自由,即使是殘疾人,也沒理由不去追求。
-01-
跪不下去的身體
1976年,餘秀華出生於湖北省的一個農村家庭,出生時因倒產、缺氧而造成腦癱。
從此她口齒不清,行動不便,走路搖搖晃晃。
高二退學時,她也曾試過外出打工,但因為身體殘疾,連從事正常的體力勞動都很困難。
餘秀華19歲,父母便把她嫁給了一個流浪到村裡的四川人。
尹世平比餘秀華大12歲,做了餘家的上門女婿。
父母選擇他的理由很簡單,他身體好,可以出門打工,可以在家幹農活。
兩個人結婚,生子,完成了一個女人的使命。
大部分時間,尹世平外出打工,餘秀華窩在家裡寫詩、收拾莊稼,兩個人沒有交集地和平相處。
“家,對他來講只是個逢年過節的避難所。”
但只要尹世平回家,兩個人一定分房睡,而且爭吵不斷。
“我老公看見我寫詩他覺得煩,我看見他坐在那裡我也覺得煩。互相看著都很不順眼。”
討厭一個人最大的理由,就是“看著煩”,這種厭惡是發自兩個不同世界的靈魂。
“父母會老,丈夫靠不住,兒子會有自己的家。如果還想活下去,遲早會有(討飯)這一天。”
餘秀華很早就對婚姻和家庭不抱希望,想著自謀生路。
作為一個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她能想到的謀生方式,就是做一個天橋上的乞討者。
她試著拿一個破碗,照著別人的樣子去做,但沒有做成,因為跪不下去。
-02-
寧願死也不要的婚姻
身為弱勢群體的她,曾經只能聽從別人的安排。
成名後,她逐漸有了掌控人生的能力。最想做的,就是從不自由的狀態中解脫出來。
她向全家人宣佈自己要離婚的消息,電話裡把丈夫從北京的工地上叫回來。
丈夫和一群工友聊天,幾乎都在指責餘秀華成名後把丈夫甩了。
而她是個殘疾人,曾經有人願意娶她就應該感恩戴德。
而餘秀華則不以為意,即使被罵成“蕩婦”,忘恩負義的女人,她也不要這段婚姻。
餘秀華的母親周女士,一直覺得女兒的殘疾是她造成的,因為內疚所以想盡力安排好她的人生。
在離婚這件事上,周女士強烈反對。
她不明白女兒為什麼不喜歡這個女婿,不知道她會寫詩有什麼了不起的。
她想到的是女兒離婚會被別人說閒話,孫子會因此娶不上媳婦。
餘秀華說,母親只是為了維持一個好人的形象,活著給別人看。這是假慈悲,自己是不會成全她的。
“我覺得前途再渺茫,也比在婚姻裡好。”
-03-
一個人的自由之爭
餘秀華原本想訴訟離婚,但丈夫擔心花費不必要的錢就妥協了。
最後,兩個人協議離婚,丈夫尹世平得到了金錢補償,餘秀華得到了想要的自由。
拿到離婚證後,他們坐車回家,感慨兩個人是相互擺脫了。
兩個人還商量著一起分擔兒子上大學的費用,餘秀華走路不便,尹世平還會主動去扶她。
在這之前的下雨天餘秀華滑到,丈夫只會遠遠地走開,並且嘲笑她。
一個人擺脫了不幸的婚姻,就能立刻獲得滿足嗎?並不是。
有一次,餘秀華出席一個頒獎頒獎典禮。
在回來的路上,她說:
“真正從一個人的生命和生活來看,能夠真正讓你長時間感到快樂和愉悅的事情,肯定不是頒獎。婚姻才是影響你最大最深的。”
她感到如釋重負的同時,卻也倍感淒涼。
別人離婚後,會明顯感覺從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人,因為他們朝夕相處。
而她從始至終都是一個人,真正離婚了還在懷疑是否真實,這才是婚姻最可悲的地方。
-04-
詩歌是人生的一根柺杖
“寧要鮮桃一口,也不要爛杏一筐”,有人用來形容對愛情或理想的追求。
餘秀華同時過著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一邊是她出生長大的農村,知音難覓,習慣用最粗俗的語言吵架;
另一邊,是對她有著接納和崇拜的大城市,有一群高知在為她鼓掌。
大城市是她的鮮桃,她的精神在那裡;農村是她的爛杏,她的身體在這裡。
理想和慾望在遠方的人,靈魂在現實中難免遭受飢餓。
她的精神比很多人都高貴,但也為非正常的身體感到自卑。
她的世界被分為鮮桃和爛杏的兩極,自我世界也因此一分為二。
而恰恰是這種心理上的分裂,成為了所有藝術創作的源泉。
當想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時候,她選擇了詩歌,因為所有的文體裡,詩歌是字數最少的一個。
即便如此,她也需要用力保持身體平衡,才能扭扭曲曲地把字寫出來。
對於她來說,詩歌就是她搖搖晃晃行走時的一根柺杖。
“詩歌對我來說就是理解到活著很重要,因為它支撐著我一直往下走。如果沒有詩歌,人生真的很空洞。”
在一場關於餘秀華詩歌的研討會上,一群人分析餘秀華詩歌的標題、語言或意境,誇她是中國的艾米麗·迪肯森。
餘秀華坐在臺下,聽著這場關於她但實際上又與她無關的討論。
她說:“我的研討會值得開嗎?任何一個人被模仿成另外一個人那都是失敗的,我餘秀華也是獨一無二的。”
寫詩並不能完全改變她的生活,比如身體的殘疾,她人生的底色可能還是孤獨於鄉野的爛杏。
但詩歌的存在,讓她熱愛自己,並有能力度過以後一個個孤單而漫長的日子。
熱愛本身,就是對自己最好的饋贈。
-05-
“我曾怨恨自己的不完美”
在北大,有學生問她是如何接受自己的?
她回答說:“我到現在也沒有完全地接受自己”,她想讓自己的表情自然一點,但發現根本做不到。
待在婚姻裡20年,愛情卻與她無關。
記錄片《搖搖晃晃的人間》的導演說:她永遠也得不到愛情,因為她喜歡的那種人,很難喜歡上她。
她說:“如果一個女人得不到愛情,一輩子是很失敗的,我一直很失敗啊。愛情離我很遠,所以我才不甘心。”
因為不甘心才痛苦,才有了詩歌,如果一生順遂,不染塵埃,詩歌就不會存在了。
但人生不幸詩家幸,“賦到滄桑句便工”。
在愛情面前抱怨自己不完美的她,並未失去自我。
“只要按照自己的心願活著,努力地活著,人活著就是勝利。”
江楓,心理諮詢師,知乎專欄作者,每個人都應該被看見。
TA說:
《我愛你》
巴巴地活著,每天打水,煮飯,按時吃藥
陽光好的時候就把自己放進去,像一塊陳皮
茶葉輪換著喝:菊花,茉莉,玫瑰,檸檬
這些美好的事物彷彿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帶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內心的雪
它們過於潔白,過於接近春天
在乾淨的院子裡讀你的詩歌
這人間情事,恍惚如突然飛過的麻雀兒
而光陰皎潔,我不適宜肝腸寸斷
如果給你寄一本書,我不會寄給你詩歌
我要給你一本關於植物,關於莊稼的
告訴你稻子和稗子的區別
告訴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膽的春天
立風把我這首憂傷的詩歌唱得歡騰,還有口哨聲夾在裡面,我忍不住笑。
想起寫這首詩歌的時候,我喜歡的那個人正在劈腿,我不過正在撤退。
——餘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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