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車位管理費又多出個物業維管費?西安卡布奇諾國際社區業主稱不交費無法使用車位

我是卡布奇諾國際社區的一名業主,購買車位一個,科為物業。車位每月150元管理費(開科為物業印章,有發票),同時物業又讓交30元的維管費(開不認識公司的印章,無發票)。如果不交這30元,業主無法使用車位。

我想問一下,維管費屬於哪個費種?業主應該交嗎?還有,小區至少有2000多個車位,只這30元,每年有七八十萬的收入,也沒有發票,是否逃稅?這麼大收入,是否侵犯了全體業主的權益?

望盼名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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