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上思縣交管大隊依法註銷吸毒人員駕駛證12本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上思縣交管大隊依法註銷吸毒人員駕駛證12本

排查過往車輛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上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做好2020年禁毒工作。1月份,交管大隊為了遏制“毒駕”危險駕駛行為,積極配合縣禁毒辦,經過篩選比對,其中符合公安部關於註銷吸毒人員駕照規定的駕駛人有12名,現已被全部依法註銷駕駛證。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上思縣交管大隊依法註銷吸毒人員駕駛證12本

排查過往車輛

疫情防控工作中,交管大隊領導高度重視,嚴格落實專人專管責任,將需核查人員按戶籍地和暫住地分區域劃分清理,對在規定期限內未主動完成註銷業務的,依據相關規定,堅決予以收回並註銷其駕駛證,並公告出具吸毒人員註銷駕駛證書面告知單。同時,交管大隊依託縣“三幫一”活動,疫情防控期間,與鄉鎮禁毒部門深入到吸毒人員家中,瞭解其戒毒情況。於此同時,交管大隊加大縣禁毒辦、派出所的密切協作,定期對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建立常態機制,將“毒駕”管理納入車管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毒駕”的社會危害。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上思縣交管大隊依法註銷吸毒人員駕駛證12本

排查管控

今後工作中,交管大隊按照相關部門職能分工進行立案程序,吸毒人員移交禁毒部分強制戒毒,駕駛證將依法註銷。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39號令)》第七十七條第六款規定,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駕駛人應依法註銷其駕駛證。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上思縣交管大隊依法註銷吸毒人員駕駛證12本

擬稿人:馮曉祥 審核人: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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