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刘新民涉恶腐败问题,开除党籍

东营导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党员涉恶腐败问题。

  新户镇南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新民涉恶腐败问题。2016年至2018年,某企业在新户镇南王村施工期间,时任新户镇南王村党支部书记刘新民的弟弟刘某某伙同他人,以恐吓威胁、暴力殴打、阻挠施工等方式,强行承揽工程。刘新民利用其党支部书记身份,多次组织、支持村民堵路阻挠企业施工方车辆通行,以协助刘某某等人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2019年9月20日,刘新民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批准逮捕。2019年12月20日,河口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作为党员本应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但是上述案例中的党员却罔顾法纪,参与涉恶犯罪,完全背离了党员标准,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线。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严惩态势,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特别是村主职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切实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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