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電梯一樓不同意裝,對方強行裝怎麼辦?

芳124986991


需要安裝電梯的住戶每月拿出200元補貼一層住戶願意嗎?電梯安裝後樓上業主房價會漲多少?


Renwen1957


強制安裝,我就敲,我與鄰居就這樣處理,他報警,警察來了說這問題你們找物業居委會協調,我們只管打架鬧事。最後鄰居用工人人多強行搭建,他一旦搭好,我就毀掉,他們也不敢動手,最後停工已經一年半了,無法施工!


七老爺30


對方怎麼是強裝呢?這是法律許可的,也是大勢所趨。一樓逆天行事,還說自己有理了?

事實上,這其實是一樓在耍無賴。一樓心裡不平衡,看不得別人獲利比自己多才是真正的原因。

1、裝電梯後,方便了很多,房價會有所提高,但一般是高層的房價提高較大,低層房價升幅較小,維持市場價不變也有。但絕對值下跌,是不可能 的。因為,這不會影響一樓的通風采光,也不佔用一樓的自有牆壁——否則,一樓一票就會否決,裝不成了哦。

2、高層得到了上下樓的便利性和房價的上漲值,而1樓發現原來的優勢變沒有了,所以有不平衡心態。

3、一樓又發現自己有投票權,在既得利益的作用下投反對票的可能性更大。 他們甚至還拿電梯噪音或下水道曾出現問題等這些與電梯無關的事來抗辯,以證明他們反對安裝電梯是有道理的,是底氣十足的。

4、更有甚者,加裝電梯的都是9層以下的建築,如果沒電梯,一樓的人就算是天塌下來都不會到頂樓去看一眼,現安裝了電梯,他們反而成了電梯的常客,比誰都多用電梯,有事沒事,他們就坐電梯上薩達姆樓觀光跑馬健身,晾衣服被子的事就更多了。——就算沒事,他們也會隨手把電梯所有按鈕都全按了,說是這樣就能收回本的。


皇家師爺


我是一樓業主,當初花費僅低於金三銀四樓層高房價買來的陰暗,潮溼,髒亂……一樓,能享受的僅僅只是上了年紀不用爬樓梯,出入方便。

現在你們一句高層業主上年紀需要照顧,就搞攤派安裝我本就用不到的電梯,那你們年輕的時候幹嘛去了?人都會老,都是自己作!有些人道德綁架,三分之二就通過,我想我如果串聯低層業主通過投票拆分某個或幾個業主房產也是可以的。作為我花錢買的公共場所改變用途必須整的本人同意。

下面就是假如我同意通過了,本人一樓對電梯安裝過程及以後維護維修的一切費用不予支持(不要電梯產權會寫進下面的協議),切樓上業主必須與本人簽署一份此處房產十五年內不得轉讓出售,出租後租戶必須各項費用及時交清。以防某些既得利益者電梯安裝後房屋升值立即出售,下一任房主對電梯費用不予認可,電梯產權產生扯皮等……

上面說的肯定會有反對者,那麼就來說說第二種:本人一樓同意安裝,但是要提前和樓上籤署一份完工後可與本單元二樓及以上任意一家免費互換,安裝各項費用本人都認可及立即補清,相信除了金三銀四兩層業主有意見,其餘樓層都不吃虧吧!

還有網友說買下我的一樓讓我滾出這個單元,這個小區,可以呀!只要價格合適我無所謂的,相信能涉及到後加裝電梯的都是老舊小區,髒亂差的環境就別提了,那房價如果便宜開發商早就拆了,你能開出在附近能買的起同面積新房子的價碼我一準搬,你都不帶催的!

一樓或低層不同意加裝電梯,往往不僅僅是有噪音,影響採光……前期安裝費用,後期保養維護,年限後的更換………誰來負責,費用怎麼辦?沒用統一的辦法,法規,指望著本單元幾個十幾個業主自行解決可行嗎?何況高層還都是已經必須用電梯的老弱病殘!


初級魅幼


如果1樓不同意,是不可能安裝的。已經安裝或者強行安裝,可以強拆。老舊小區改造辦法裡面明確規定了,一棟樓整個單元全部住戶同意才能夠加裝電梯,只要有一戶不同意也不行。加裝電梯對高層來講是好事,但是對1樓來講,噪音大,光照減少,安全隱患等是不可迴避的問題。 不能為了滿足高層用戶的需求,就不顧低層用戶的權益。解決的辦法只有協商。題目中所說的高層用戶強裝電梯,那麼低層用戶可以通過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門投訴,要求進行強拆。但是,要注意依法依規。


森林206081367


這要走出一個誤區。

這不應視為一樓住戶不顧大局,不願意分攤電梯使用費的自私行為。

如果是電梯樓盤,住戶都自願選擇接受了電梯服務功能,也責無旁貸繳納電梯使用費用(包括一樓住戶)。

如果在步行樓盤加裝電梯,這就是新增添樓盤有償使用功能。

是否需要?是否住戶都願意支付額外使用費用,就就需要徵求所有住戶意見,這是人的基本選擇權利。

當意見不統一時,電梯是不能安裝的。

若有人要強行安裝,可向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投訴,要求他們嚴格把關並承擔安全責任;為了去消費者協會投訴,理由是不願意接受強迫消費。

即使有人有本事把它安裝上了,反對的人則可以拒絕使用、並拒絕繳納使用費用,(尤其是一樓住戶)。

不可以“道德綁架”,逼迫反對者同意

若說因為照顧老弱病殘住戶方便進出而加裝電梯,這可以作為有說服力理由與全體住戶商量溝通,爭取圓滿達成共識。但不能以此對反對者從道德上口誅筆劃。因為人人都有幫扶老弱病殘的義務,但這並不是人人不分對象、都必須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諶人


舊樓強裝電梯合法嗎?

一,既有住宅增建電梯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而決定,也不能按樓棟的單元梯號“兩個三分之二同意”來決定。理由如下:

1,新建電梯佔地是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法定的共有物權,不是建築區域內其中一棟建築物的一個單元梯號的部分業主的共有物權。物權的排他性決定了電梯建設人,在沒有經電梯佔地的全體權利人(即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依法作出決定,並依法辦理電梯佔地的轉移手續之前,電梯建設人是沒有電梯佔地使用權的,這也不是“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決定的。

2,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是新建的建築物,不是《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六)中所述: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即可。

3,根據《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電梯佔用的建設用地屬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建築物的外牆、建築區劃內的建設用地等屬本棟全體業主共有。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區分所有建築物發揮正常功能不可或缺的設施,或者其存在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區域內全體業主的生活品質。因此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在建築物所有權持續期間,不可主張分割。據此電梯的建設不能由“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決定。

4,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釋義》中對建設工程新建、改建的定義,所謂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而所謂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而舊樓加建電梯,首先需要建設電梯井,那麼在沒有預留電梯井,而又需要在原樓之外加建的電梯井是要從基礎開始建造的,電梯井原來是不存在的,那麼要新建,必然增加了建築物的體量。因此舊樓加建電梯屬於新建建築物而非改進,故不能適用《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兩個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規定,而應適用於《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七條原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得到共同共有人同意。

5, 《中華人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總之少數人的財產權不能靠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不能用於生命權,財產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的決斷。

二,強裝電梯涉嫌違法

1,《中華人共和國建築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這一規定將加裝電梯認定為建築活動。《中華人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向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

2,《中華人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強裝電梯侵犯了低層住戶的財產權、通行權、生存權。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 【相鄰關係】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物權法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舊樓加裝電梯不能用於對不同意安裝的業戶們進行道德綁架,這樣會引發和增加人民矛盾的萬惡之源,也是不合法的!

老舊樓一、二層的住戶反對加裝電梯的幾點理由:

1、要求加裝電梯的業主現在發現沒有電梯不方便了,但為什麼在當初選購房子時不買低樓層或電梯房?而現在要犧牲和損害其他業主的利益來彌補自己的選房失誤?這是沒有契約意識(自己選擇的就要自己負責)。

2、舊樓原本設計方案和建造是沒有電梯構造的,加裝電梯純屬是改建,改建會破壞了原建築規劃和房屋設計,改變了容積率,綠化率,佔用了公共用地,是不折不扣的違章建築(違法行為)。

3、影響消防安全、建築安全、房屋的結構安全(破壞了環境美觀)。

4、給低樓層住戶帶來永久性無法彌補的損失(安全、噪音、空氣、隱私、採光,觀瞻、整潔等)。

5、加裝的電梯根本不能跟造房時就設計按裝電梯的結構相比(無論是規劃、觀瞻、光線、安全、噪音、環境等各方面肯定會造成較大的破壞)。

6、加裝電梯使高層升值低層貶值,憑什麼要低樓層住戶為高樓層住戶利益買單(高樓層住戶要裝電梯的訴求是不妥當的,更沒有理由為自己的私利道德綁架其他不同意的住戶)?

法律是保護每一個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舊樓加裝電梯之事是不能搞少數服從多數的,必須一票否決制。


娛樂八卦588


別說一樓不同意安裝電梯,我住在三層也己經快七十歲了,我也不同意安裝電梯!因為安裝了也不能直接進家門,還破壞了建築結構,將來的事還有很多!丕如把錢用在外牆的保暖節能上,夏季還可以防水隔熱!老人總是要去養老院的,但建築本身要長期考慮!這件事不能強來,應該走法律程序!!!


王連璋


如此功德無量的事,竟有人反對,反對的人臉在哪裡?

希望幾年之後,國家進一步富強時,把此事作政策法規強行執行,經費由國家統一承擔!

其實,這件事就是一種扶貧,是城市式精準扶貧!!!


西蜀ChenKe


我總覺得目前來看這確實是好事,由其是對3樓以上的老年人。可是過了3,5年以後維護保養更換零件這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到時國家還給出嗎,我懷疑現在住樓上的老年人為了現在方便信誓旦旦怎麼都行,可到時恐怕你的兒女恐怕連電費都不樂意交更何況維修獲更換電梯的一大筆費用。更何況安裝電梯確實是對一樓有一些影響。我個人觀點是後換無窮。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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