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笑噴的靈異故事(15)

咱現在是超人了,得先看看都有什麼能力。

不過以我剛才跑起來的速度,這屋裡可施展不開。

我便收拾東西下樓,直接把手機、金幣、菜刀、上吊繩都帶上,一會兒就不上來了,等天亮就去賣金幣,賣完金幣就立刻坐車回家。

書上說了,賣來路不明的金子和古董容易被人盯上黑吃黑,我得小心點。

下了樓,我便又奔了學校。

學校操場寬敞,還有各種設備,最最重要的是,操場上沒有監控攝像頭,別管咱怎麼折騰都不用怕被人發現。

來到學校,我先測試了一下速度,用手機計時,來了個百米跑。

第一次跑完,也沒太使勁兒,一看秒錶,嚇了我一跳,五秒九五!

博爾特保持的世界紀錄才九秒多,我這是要上天的節奏!

會不會是計時計差了?

突然間就成為世界短跑第一人,讓我有點懷疑人生了,於是就又來了一遍。

這回使了點勁兒,再一看,好嘛,四秒八二!

再測第三回,卯足了全力,跑完一看,我的呼吸都不由一窒!

兩秒一!

這其中還得包括我拿手機掐表啟停的時間!

也就是說,弄不好,我一秒跑了一百米!

這什麼概念,嘀嗒一聲,一百米出去了跟瞬間移動有什麼區別?

更可怕的是,我一點疲勞的感覺都沒有,覺得就這速度再跑一個小時沒問題!

我這妥妥是要成閃電俠的節奏!

不對啊,剛才追賣店西施的時候,我還沒這麼快呢,難道跟綁走菜刀鬼那兩醜壕有關係?

這把鬼送走我還能升級?

這要是弄走一個鬼,我就能升次級,送個十個八個,我就不是上天,而要逆天了。

我乾脆繞著操場跑了十圈,一圈一千米,十圈一萬米,跑下來臉不紅氣不粗汗都沒淌一滴,再一看錶,一分零四十三秒七二!

太爽了!

跑這麼快,以後我爸再要打我,我撒丫就跑,直接跑海城去避難,看他上哪兒翻我去!

測完速度,我趕緊又去測力量。

正好這學期我們學校新上了個機械測力器,對著拳靶使出全身力氣打一拳,就能測出力量值,我們學校的紀錄是高一體育老師保持的,據說他是出身武術世家,懂得出拳發力的技巧,一拳打出三百公斤的力量,據說可又跟職業散打拳擊運動員有得一拼,他這一拳成績打出去,直接震懾全校男生,從那以後,整個學校的學生,哪怕自稱校霸的高三武一強,見了他都溜溜的繞著走。

我之前也湊熱鬧試了試,一拳一百六十公斤,按老師的說法,就是正常人的平均水平,說明我很健康。

就我現在這狀態,怎麼也打出個五百公斤吧,至於上限一千公斤,那可不太敢想。

我站在測力機前,運了運氣,直接卯足全身力氣,對著拳靶就懟了一拳。

咣一聲大響。

測力機飛出去了。

它飛出去了!

我有點懵。

這玩意不是固定在地上的,而且還有大鐵塊子配重嗎?

我還沒想明白呢,測力機已經撞到了圍牆上。

轟隆一聲,把牆撞了個大窟窿。

這一下響得震天動,動靜那叫一個大啊。

我一看惹禍了,哪還敢留,立刻施展出閃電俠的步伐,噌噌就逃出學校,一口氣兒狂奔順劉鐵家。

以我這速度,估計攝像頭也拍不下我。

冷靜了一下,又歇了一會兒,總算把作壞事兒的心虛壓下去,看看窗外天已經矇矇亮了,我這便再次下樓。

先在小區外面的早點攤子上吃了煎餅果子,然後才溜溜達達的奔向目標古董店。

我們這個小縣城面積不大,無論去哪裡都不遠,至多四十分鐘就能走到。

最妙的是古董金店都在一條街上,也省得我再往別處跑了。

到了地頭的時候,時間也還早,街上都看不到幾個人,不過店鋪都已經開門了,可以看到店員正在擦門窗拖地打掃衛生。

我不急著進門,先沿街溜達了一圈,最後選了一家門面看起來最大最漂亮的名叫三寶閣的古董文玩店走了進去。

店裡面兩個女店員正在櫃檯裡面坐著聊天,見我進來先從頭到腳看一遍,然後眼皮一挑,兩人又繼續聊天,沒答理我。

我只好湊到櫃檯前說:“大姐,我想賣個東西。”

其中一個燙著大波浪卷的女店員掃了我一眼,說:“小夥子,我們這是古董文玩店,你想賣給我們什麼啊,難道你有古董?”

“應該算是古董吧。”我心裡挺沒底的,“是個金幣。”

“金幣?拿出來我看看。”大波浪卷似乎不怎麼相信。

我就掏出一枚金幣放到櫃檯上。。

金幣落到玻璃上,發出一聲脆響。

兩個女店員就是一怔,齊齊聚過來細看,看了幾眼之後,大波浪卷就搖頭說:“看起來倒像是金的,不過這麼新,不會是古幣,你想當古董賣大大概是賣不出價,就這品相也不值得讓大掌櫃掌眼。小夥子,可不是隨便什麼東西就能叫古董的,你看看你這金幣哪點有古舊的感覺?這花紋倒是挺精緻的,嘖,這老虎活靈活現的,眼睛好像還會動呢……”

大波浪卷說著拿起那枚金幣。

“挺沉的呢,看起來份量挺足的,手感真好,又滑又涼的……”

她說著把金幣翻過來調過去地看了又看,然後看了看我,又看了另一個女店員一眼,說:“這東西賣古董是賣不上了,不過我挺喜歡的,你賣給我吧,我按市面上的金價算給你,現在的金價是278一克,你這個我估計也就十克多一點,我按十一克算,給你3058塊,這樣,湊個整,給你3100塊,怎麼樣?”

三千一百塊啊,倒是挺多的,我原先還以為只能賣一千多塊錢呢。

不過,我覺得她這麼算的不太合理,以前我陪我爸媽來買過首飾,除了金價還算什麼手工費呢,再說了,我要按金子賣,那我幹嘛不去金店,在這裡賣給她個人呢?多走幾家,貨比三家我還是懂的。

“我不賣,你還給我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