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为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博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十五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摸清底数,服务前移

1.建立“个转企”培育库

统计规整全区“个转企”信息底数,将具备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符合中小型企业划行标准、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数据库范围,分类型分地域整理汇总,为“个转企”升级服务提供数据保障。

2.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对有转型升级意向的个体工商户,安排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开展主动服务。将相关转型升级政策提供专业化分析、指导,分行业、分类别制作“个转企”服务指南,制作简单明了的办事明白纸,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容缺受理制度,全方位指导业户办理转型升级。

优化政策,便捷注册

3.支持企业名称冠名类型自主选择

转型升级企业名称除正常选择冠市名以外,对规模较大、综合实力强的转型企业,支持其申请冠省名;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免冠行政区划名称。

4.支持企业保留原字号的使用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允许继续使用原登记字号;转型升级企业行业分类选择时,协助企业分析实际,支持其按照行业大类进行重新选择注册。

5.支持企业升级类型自主选择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可自主选择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提倡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场所证明可免提交

对转型升级后经营场所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个转企”业务办理时不再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后实行容缺办理。

7.支持转型企业引入其他投资者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可以在原经营者外引入其他股东投资,凡具备法定投资资格的自然人、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具备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均可作为出资人。

8.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承诺办理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应同时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如因税务等原因不能同时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由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先行办理企业开业登记。

9.统一业务办理地点

为方便个体工商户转型业务办理,企业申请转型升级时,支持其企业登记业务和个体注销业务在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办理,中心提供“一窗受理”,实现“一站办结”。

10.出具企业转型升级证明

转型升级手续办理完毕后,为企业出具转型升级证明,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专利权、商标权等产权转移手续,确保不影响转型企业的延续性。

11.支持企业证、照“一链办理”

申请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转型升级的同时,涉及到的相关许可证同步并联审批,实现“个转企一链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范围或内容不变的,同步为其办理许可证件变更手续、换发新证或签署延续使用等意见,确保企业市场准入准营同步进行。

12.免费赠送升级企业“一套公章”

凡是符合转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后,直接赠送一套办公用章,含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章,让个体工商户“无负担”转型升级。

保障服务,扶持发展

13.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

专门为转型升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快捷高效服务。“个转企”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后,2小时内办结企业开办所需的营业执照、公章、税务等手续。

14.开展“帮办代办”全程服务

根据申请人确定的企业类型,由工作人员提供“一户一策指导、一户一人帮办”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充分分析转型后各方面内容,为每一户提供专业性指导,为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管家式”指导服务。

15.配备“政务秘书”跟踪服务

支持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协助指导企业向“高、新、轻、绿”方向发展,发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秘书”团队作用,为“企升规”企业配备专门的政务秘书,协助企业办理日常审批手续,为企业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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