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有的婚姻看似死了,

其實還活著;

而有的婚姻看似活著,

卻早已奄奄一息!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一段婚姻的滅亡,遠不止“扯離婚證”這麼簡單。

朋友蔡勇是一名律師,他曾經也有一個溫柔體貼的妻子。

六年前,自打孩子出生以後,蔡勇負責賺錢養家,妻子小裴則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全職太太。

日子本也過得和樂,然而,丈夫在事業上步步高昇,自信心逐步膨脹。他開始嫌棄老婆:你看你成天圍著孩子轉,哪像一個大狀的夫人,還是出去找點事做吧!

小裴憤怒了:你以為在家裡帶娃輕鬆,我是為了這個家犧牲了自己的青春和事業!

蔡勇不屑:那有本事你就去上班啊,看你這些年也沒充電,肩不能挑,手不能寫,能幹個啥?

好帶刺的話。小裴開始懷疑,這還是她最初認識的那個暖男嗎?

她沉默了,癱軟在地上,心裡一陣刺痛。她決定改變自己,去讀研,去考律師,去成為被人注目的人。

小裴每天一邊帶孩子,一邊耕讀課本到深夜,果然考上了985高校的法學碩士,在讀期間還一次性通過了司法考試,碩士一畢業她就搖身一變成為律師了。

憑著自己的好學和熱心,她處理案件的能力逐步提升。不到兩年,她已經能獨擋一面了。慢慢地,收入也在趕超丈夫。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此時的小裴不僅有了自己的事業,更有了對抗歲月和婚姻的自信。她漂亮,幹練,時尚又有魅力,引來身邊很多異性的欣賞和愛慕。

原以為與丈夫平起平坐,可以對等交流了。但不知不覺中,她發現自己反而瞧不上並沒有什麼起色的丈夫了。

她有了她稱之為“靈魂伴侶”的男性友人。畢竟她不想當萬夫所指的出軌女,於是直截了當跟蔡勇提出離婚,表示兩個人已經越來越遠了,不可能回到從前了。

沒想到蔡勇馬上同意了,但提出了一個離譜的要求:

離婚可以,但我們倆還是照常住在一起,因為不能讓孩子知道,孩子還小,不能缺失父愛和母愛。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最讓人不解的是,由於房子只有兩室一廳,老人帶小孩住一間,他們倆住一間,這意味著他們還得同睡一張床,你不理我,我不碰你。

我忍不住試探性地問蔡勇:這樣有意義嗎?瞞得了一時瞞得了一世嗎?再說她的新男友能接受嗎?

蔡勇一臉倦容,皺著眉頭解釋著:

我也沒辦法啊,能瞞多久是多久吧!孩子很敏感,總擔心自己像班上同學那樣,沒了爸爸或是沒了媽媽。其實我每天都失眠,想著身邊睡著的女人,已經屬於別人了,心裡就難受…

我只想說,不難受才怪!

虧他還是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難道他不知道即便離婚,夫妻雙方還是可以共同撫養小孩的嗎?

一個“最懂婚姻”的人,連自己都陷入婚姻的泥槽裡,沒了方寸,失了自我。

真的挺諷刺,真的夠可笑。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這世界向來紛爭不止。

有人在死了的婚姻裡,苟延殘喘;

也有人在殘存的婚姻裡,垂死掙扎。

只是,為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不斷地消耗自己的青春和年華,真的值當嗎?

只是,一份離婚不離家的畸形夫妻關係,夾雜著背叛與煎熬,真的有必要嗎?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婚姻有萬千種模樣。但一定不是掩耳盜鈴,拖泥帶水。

也許,有的婚姻起初是美好的,但走著走著,兩人的能力,地位,精神層面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不知不覺間兩人的距離也漸行漸遠,甚至產生厭惡和鄙視情結。

兩人感性上想分開,但理性上會以孩子為重,於是會做出“離家不離婚”的決定。

比如故事中的小裴和蔡勇。

他們手持一紙離婚協議,卻依然面對面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這不是自欺欺人,又是什麼?

婚姻看似死了,死得那麼安靜。

實際上卻又像是還活著,活得那麼沒有尊嚴。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我想說的是,離婚不離家,其實是一種畸形而荒謬的婚戀關係。

在婚姻存或亡的“廝殺”中,孩子無辜地成為了“擋箭牌”,他們總是理直氣壯地把“一切為了孩子”當成自己妥協或敗陣的藉口。

可為什麼成年人的關係,要強加給一個不懂事的孩子來決斷?

你知不知道,倘若孩子自小就成長在一個烏雲籠罩,毫無溫度的家庭裡,那才是孩子最大的成長之痛。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請你明白一個婚姻常識:

兩個人分開了,不代表孩子就失去了父親或母親,只要你們心中都有孩子,他照樣可以享有同等的父愛和母愛。

與其讓他在破碎的“完整”裡被矇騙,不如讓他在完整的“破碎”裡被疼愛。

婚姻不是兒戲,感情無需死撐。

所以,如果愛,請深愛;

如果不愛,請狠狠離開。

“我們離婚了,但依然同床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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