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連《婚姻法》都放不過你

婚外情被稱之為婚姻的頭號“殺手”,不知道有多人的婚姻是被婚外情給破壞。因此無論如何我們都要限制這種行為,保護合法的婚姻。所以婚姻法,甚至是刑法對婚外情否有懲戒措施。下面筆者就婚外情的不同程度為大家分析。為什麼說婚外情連婚姻法都放不過它?


婚外情,連《婚姻法》都放不過你


我們說的婚外情其實就是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情其實也是分等級的,不同的情形造成的後果不同,那麼法律責任也是不同的。筆者根據情節的輕重分為三類:與他人偶爾發生性行為、與他人同居、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

一、與他人偶爾發生性關係,後果如何?

我們所說的“一夜情”其實就是第一類,與他人偶爾發生性關係。此種行為其實大部分是道德去調整的,婚姻法沒有明確說明。那麼可以認為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離婚就是對“婚外情”者的最大懲罰。

其次,夫妻因此離婚的,一方作為無過錯過,法律在審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時候,一般會對婚外情的無過錯方多分,有婚外情的一方少分。值得注意的是,並不一定就可以絕對的多分和少分,還需要看情節。

二、與他人同居,後果如何?

這種就屬於情節比較嚴重的,與他人同居給家庭造成嚴重的傷害,而且如果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不但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少分財產,同時還可以向對方提起損害賠償責任。

三、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後果又如何讓?

很大程度上,這種情況已經非常嚴重,屬於重婚罪了。這種“婚外情”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重婚罪是指的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有配偶又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明顯的破壞合法的婚姻關係,法律是不能容忍的,因此才會入刑罰。

總結:“婚外情”不是誰都可以觸碰的,合法的婚姻關係是受到法律強制保護的,任何以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都要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懲戒,雖然婚姻關係大多時候是由道德調整的,但是誰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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