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连《婚姻法》都放不过你

婚外情被称之为婚姻的头号“杀手”,不知道有多人的婚姻是被婚外情给破坏。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要限制这种行为,保护合法的婚姻。所以婚姻法,甚至是刑法对婚外情否有惩戒措施。下面笔者就婚外情的不同程度为大家分析。为什么说婚外情连婚姻法都放不过它?


婚外情,连《婚姻法》都放不过你


我们说的婚外情其实就是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情其实也是分等级的,不同的情形造成的后果不同,那么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笔者根据情节的轻重分为三类:与他人偶尔发生性行为、与他人同居、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

一、与他人偶尔发生性关系,后果如何?

我们所说的“一夜情”其实就是第一类,与他人偶尔发生性关系。此种行为其实大部分是道德去调整的,婚姻法没有明确说明。那么可以认为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离婚就是对“婚外情”者的最大惩罚。

其次,夫妻因此离婚的,一方作为无过错过,法律在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会对婚外情的无过错方多分,有婚外情的一方少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一定就可以绝对的多分和少分,还需要看情节。

二、与他人同居,后果如何?

这种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与他人同居给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如果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同时还可以向对方提起损害赔偿责任。

三、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后果又如何让?

很大程度上,这种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属于重婚罪了。这种“婚外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重婚罪是指的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明显的破坏合法的婚姻关系,法律是不能容忍的,因此才会入刑罚。

总结:“婚外情”不是谁都可以触碰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强制保护的,任何以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都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戒,虽然婚姻关系大多时候是由道德调整的,但是谁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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