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082197
靠譜回答。
尋釁滋事致兩人以上輕微傷,這便是涉嫌尋釁滋事罪。
什麼是尋釁滋事罪?
法律規定是這樣的:
什麼時間內致兩人以上輕微傷,才算?
一般實踐中都是在同一起案件中,說個案例解答,方便理解。
例如,張三酒後胡亂在街上罵人,遇人便打,他遇到一對夫妻,上去便是一拳打中男人的鼻部,造成流血受傷,女子當時便上前揪扯張三,張三又一拳打到女子的眼上,造成女子眼部淤血,隨後派出所到場控制了張三。
此案中,張三一次性打了夫妻兩人,均構成輕微傷,那麼張三涉嫌尋釁滋事罪。
再例如,上述案件中,張三先是打了一個男的,這男的跑掉了,一個小時之後,張三又打了一個男的,隨後民警到達,二男的最後都是輕微傷。
此案中,張三的毆打行為持續,雖是分別打了二人,也構成同時致二人輕微傷,涉嫌尋釁滋事罪。
再例如,張三打了一個人之後,回家睡覺,第二天,張三又是如此,酒醉又打了一個人,此時則可能是二個一般違法行為,日常中實際情況更復雜,得分情況對待。
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二年內,同樣違法行為三次,便可立案偵查。多次可能涉惡,所以別輕舉妄動。
月球賊亮
問題應該是筆誤,尋釁滋事“致”(非至)二人以上輕微傷,是否有時間限制?之所以有這個問題,是因為尋釁滋事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涉嫌尋釁滋事犯罪!依法應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說可能坐五年牢房,“刑法很嚴厲,後果很嚴重!”
首先,打人涉嫌尋釁滋事犯罪依法需要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並非隨意出入人罪。何謂“情節惡劣?”國家司法解釋明確規定: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即為“情節惡劣”。這個“二人”,依法還不能有一人是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如是,則致一人輕微傷就是“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另外,持兇器隨意毆打致一人輕微傷也構成“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其次,致二人以上輕微傷,這個致傷二人之間,是否有時間限制?國家司法解釋規定:致二人以上輕微傷,是指隨意毆打他人,“一次”致二人以上輕微傷。如果不是一次,有時間間隔,“三次”以上包括“三次”隨意毆打他人,即使一次致一人輕微傷,也構成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屬於“情節惡劣”的隨意毆打他人,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由此可見,隨意毆打他人,“一次”致二人以上包括二人輕微傷,依法就屬於“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隨意一次打人,致二人輕微傷,尋釁滋事犯罪,如打特殊人士,一次即是犯罪,手持兇器打人,同樣刑罰處置,理性平和處事,遠離違法犯罪!
5A精神家園
三人打一個人輕傷,還有輕微傷,故意傷害,該負什麼刑事,該判幾年
用戶7397844123921yan
按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隨意毆打他人至二人輕微傷的構成尋釁滋事罪,量刑在五年以下,追訴期五年,也就是案發後五年內沒有追究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如果這期間司法部門已經通緝或期間又連續犯罪的,還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捲雲舒134731
一般來說,輕微傷不夠成刑事訴訟,是一般行政案件,追訴期為兩年,兩年過後失效
天行大道劍指八方
看來你之前惹事了!現在怕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