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撞死人,家屬要價200萬,不賠會被判實刑嗎?

julie_fz71


如果司機正常行駛且沒有違章,你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跟200萬無關,也跟判刑無關,更不需要刑事諒解書。

交通肇事罪有幾個條件: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看構成罪名的條件,有一項是事故責任,如果責任在同等責任以下,那麼是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也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從我們簡單的判斷來看,正常行駛,沒有違章,一般是判定沒有責任的,對方全責,就跟我們沒啥關係了,如果需要民事賠償,也應該是交強險來賠償。

現在有一個問題是,你說的準不準,我嚴重懷疑你在說謊,否則也不可能出現200萬賠償與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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