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金石碑刻——山陽徵租規條碑


淮安金石碑刻——山陽徵租規條碑

碑高190釐米,寬96釐米,厚19釐米。楷書1013字。
清代乾隆至道光年間,淮安地主與傭戶之間糾紛不斷。山陽舉人陳燨等撰立條規5條,並寫公文呈山陽縣,請求立碑讓佃戶永遠遵守。經縣、府、江蘇巡撫、兩江總督逐級呈報請示和批覆,於道光七年(1827)正式立碑。同時淮安府要求其他各縣依此辦理,分別立碑。李程儒將此案來往公文及有關文件編成《江蘇山陽收租全案》,並刻印行世。
南京博物院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