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梅事件”反思:誰將美女校長捧上神壇,誰就應該打回原形

在全國抗擊新冠病毒期間,教育界的深水裡,被投進一顆炸彈。這顆炸彈,是幾個教育界人士關於書籍或文章被抄襲之後的網絡舉報。

一時之間,網上評論如潮,三水三心的一篇文章,閱讀量達20萬,評論近2000條。其中,大部分評論,都將矛頭指向了胡紅梅。 ?

“胡紅梅事件”反思:誰將美女校長捧上神壇,誰就應該打回原形

事實上,我們對任何一件事的分析,都應該按照“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這個三段論的基本思維方式來進行。

某種程度上,單純的指責,很簡單,很容易,也很解氣。對某一件事情的界定,也並不困難,因為,絕大多數事情,都是可以找到法律法規等依據。比如,胡紅梅事件,就是一起非常簡單的抄襲事件,在法律上叫做“侵犯著作權”,在學術上叫做“學術不端”,在教師職業道德上叫做“品行不良”。

但客觀地說,這種“是什麼”很重要,但價值不大。而分析原因,找到解決途徑,才是關鍵。這就像醫生看病一樣,找到病因,然後針對病因來對症施治。

關於原因,在哲學上,有內因和外因兩類。我們下面,以此來做一些分析。

走終南捷徑,成名成家,名利雙收,是“胡紅梅事件”的內在原因。

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裡的一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其實,任何人心理,都有一顆名利心——或許有人真的很超脫,但歷史證明,真的沒有!如果你認為有,青桔出一個例子,然後和我在評論區辯論!

所以,追求名和利,本身毋庸諱言,也不要去道德綁架。

教師的出路在哪裡?三水三心曾在和青年教師交流的時候,告訴他們,有兩條路:一是注重專業發展,成為優秀教師,成為不可或缺的優秀教師(只是,對於“優秀”,似乎沒有一個界定的標準,所以,評優,最後都是採用劃分名額的方式,實在是荒唐,但又沒有其他辦法);二是做教育管理者,走上教育管理的道路——這條路並不好走,但對於哪些有各種想法(包括教育理想和信念,有面子或實現權力慾等等),確實是教師發展的路徑。

如果不能走上這兩條路,那麼,就嘗試著做一名默默無聞的老師(難道,默默無聞的老師就不優秀?),或者,另謀他就!

所以,按照“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放任邏輯,我們可以輕易推出“而不想成為名師的教師不是好教師”。

或許,胡紅梅老師的內心世界,就是要成為名師,成為眾人眼前的焦點——這沒有什麼不對!

“胡紅梅事件”反思:誰將美女校長捧上神壇,誰就應該打回原形

很多時候,那些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評判,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話來說,就是“人這種卑鄙的東西,什麼都會習慣的。”(《罪與罰》)。

追名逐利,又被很多道貌岸然的人所鄙視(其實,他們比誰都在乎名利),他們總是營造出一種“視錢財如糞土”“視富貴如浮雲”的隱士高人的模樣。於是,就留下一個著名的成語,叫做“終南捷徑”——盧藏用想入朝作官,隱居在京城長安附近的終南山,藉此得到很大的名聲,終於達到了作官的目的。我們熟悉的李白,也曾想走這一條路,並獲得成功,但“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加之貴妃磨墨,力士脫靴等,很快,就黯然退場。

追名逐利,先要成名成家。但腳踏實地,一步步教書、育人、寫作、出版,但辛苦,太漫長,關鍵是,太需要底蘊。盧延讓在《苦吟》詩云:“吟安一個字,拈斷數莖須。”而曹雪芹寫《紅樓夢》“批閱十載,增刪五次”,說實話,那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就以鍾南山院士為例,80高齡,猶自四處奔波,“國士無雙”的稱號,那是當之無愧啊!

如果有一條路,可以不那麼辛苦,甚至輕鬆自如,就可以成名成家,名利雙收,豈不是更好?

所以,就誕生了一個特殊的行業“文抄公”——夏傳壽就諷刺道“才不在高,抄抄就行;學不在深,改改則靈。斯雖陋術,唯君獨精”。其實,“文抄公”在歷史上並不鮮見。最極端的,就是宋之問,為了將《代悲白頭翁》中的“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據為己有,竟然將年僅30歲、才華橫溢的劉希夷殺死!

無疑,胡紅梅,就是“文抄公”(按照性別,似乎叫“文抄婆”更妥),其內在原因,就是要成名成家,名利雙收。但可能是耐不住做學問的寂寞。或經受不住枯燥的考驗,也缺乏基本的學術素養和知識積累,走上了“抄襲”之路,結果,黃粱一場美夢,人生幾度淒涼。薩克雷的名言,就異常具有警醒意義:

唉,浮名浮利,一切虛空!我們這些人裡面誰是真正快活的?誰是稱心如意的?就算當時遂了心願,過後還不是照樣不滿意?來吧,孩子們,收拾起戲臺,藏起木偶人,咱們的戲已經演完了。——《名利場》

“打造”名師,提升地方教育知名度,與教育宗旨相悖的名師考評和激勵機制,是“胡紅梅事件”的外在原因。​

前文論述到,追名逐利,可以,只要方式正確,正大光明的追求,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抄襲可以到興起到,文抄公最後“過五關斬六將”,獲得各級名師稱號,被人們冠以專家,可以四處講學,傳播理念,那麼,必定還有外界的因素,在推波助瀾。

1.學校,為何可以讓這類名不符實的名師大行其道?

名師,首先是學校的名師。這類名師在學校大行其道,跟學校的制度設計,有很大關係。某學校的名師,經常外出講學,名利雙收。他(她)一出去,其他老師就要代課。教學質量出了問題,責任都在代課老師身上。時間長了,老師們頗有微詞,學校的意見“傳播品牌,傳遞經驗”。

如果有第三方去做獨立調研,我敢說,大多數普通老師,對於自己學校的名師,是不以為然的!

2.某些部門,為何可以讓這類名不符實的名師通過審核?

名師評選,是要遞交大量資料的。其中,學術論文和學術著作、教材教輔,就是最有分量的材料。而這些材料,理論上都需要自主承諾——材料遞交人寫一個誠信承諾書,學術鑑定——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對這些材料的價值和創新性進行鑑定。

那麼,這些抄襲的著作,為何沒有鑑定出來?不外乎兩個因素:能力不足,不知道其他著作;受某些因素影響,知而不言。

但板子,應該打在誰身上,是一目瞭然的。

3.某些明知其抄襲而不聲不響的人,是不是在助長不端之風?

沉默,有時候是無聲的反抗,但有些時候,就是變相的助紂為虐。其實,個人認為,胡紅梅抄襲他人作品,在圈子裡,早就是不公開的秘密。

那麼,這些人,為什麼要保持沉默?

殊不知,你的沉默,不僅僅是讓某一個人在犯錯乃至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更關鍵的是,會讓整個行業蒙羞!

不是已經有人指斥“教育界的水太深”了嗎?

如果你選擇沉默,那你就保持沉默吧。畢竟,沉默,是你的權力——知情不報例外,最然人不可思議的,是有人竟然為自己的沉默,找出了若干的理由!(請原諒,我沒有全文讀過那篇文章,一看標題,就不舒服)

實在是可笑至極!

(這一段文字,可能有些激憤,但願不要引發不必要的事端)

“胡紅梅事件”反思:誰將美女校長捧上神壇,誰就應該打回原形

原因分析清楚了,如何避免此類事故,其實就很簡單了。

我不想在這裡說什麼提高個人的道德修養、宣傳著作權保護等等,這些,有沒有用,有!

但客觀上來說,用處不大。最根本的,其實就是法——用法律來規範,用法律後果來震懾,用制度的設計來預防。

法律是規範社會成員關係的規則,每個人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立法,就是制定規範。在“胡紅梅事件”上,我們的規範,其實是早已有之的,只是,很多人並不用罷了。

接下來的,就是要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了。舉個例子,我和某人有仇,想殺了他(這種心裡,好多人都有)。但“殺人償命”,算了,絕大多數人放棄了——這就是法律的威懾作用。

用到“胡紅梅事件”上,其實一樣。我想要成名成家,名利雙收。但過程太艱苦,我也想抄別人的,但如果抄,就可能傾家蕩產,身敗名裂。算了,還是老實一點好!

而制度設計預防,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曾經說,教育和管理最大的區別,就是教育把所有的人都當作好人,講究“人之初,性本善”,至少,你要相信,孩子,是一張白紙嘛——否則,你先入為主,認為他是一個壞人,就與就失敗了一大半。而管理,要把所有的人都當做壞人,然後通過制度設計,來預防。每個單位都有出勤管理,裡面都有遲到早退曠工的條款。有很多單位一輩子都不會用到,為什麼還要有呢?

在“胡紅梅事件”上,最大的問題,就是名師優師的選拔制度設計或者制度執行環節,是存在問題至少是瑕疵的。否則,我敢說,胡紅梅絕對不會被捧得這麼高——當然,也不會甩得這麼慘!

最後,我想說說個人,從哲學的角度,內因才是根本因素。作為一個社會人,特別是一個具有一定知識層次的人,還是多一些對知識、法律的敬畏為好,否則,法律的鍘刀一旦落下,必將是身敗名裂甚至是香消玉殞——這是來後悔,何必來著?何苦來著?何用來著?

“胡紅梅事件”反思:誰將美女校長捧上神壇,誰就應該打回原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