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开始兑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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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兑现政策扶持开始啦!

市科技局:负责企业自主研发扶持和产业化奖励;

市经信局:负责企业省外集中采购、技术改造;

市质监局:负责国际化认证项目。

具体如何申请,一起来了解下吧。

市科技局:自主研发扶持和产业化奖励

扶持政策

根据厦府[2015]87号文件,对自主研发及在本市转移转化的生物制品药物和1-6类中药、1-4类化学药品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大项目,按申报临床前研究阶段、临床试验阶段、产业化生产阶段,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临床前研究阶段的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对进入临床I、II、III期研究的新药项目,分别给予

50万元补足100万元补足200万元经费扶持;对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和中药1类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和中药2类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3、4类,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中药3-6类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市科技局官网在线申报网站

(http://www.xminfo.net.cn/wsbs/zxsb/ggfw/),进入“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若干措施兑现”:

(1)申请“临床研究经费扶持”,请进入“资助资金申请”环节,填写《临床研究经费扶持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申请“产业化项目奖励”,请进入“奖励资金申请”,填写《产业化项目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申请表和上传清晰的佐证材料,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正式上报后,不能再修改。佐证材料不清晰看不清楚,将视为无效材料。

联系部门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24时截止,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向联系人反馈申请兑现政策扶持、奖励的单位名称,以便提前进行信用查询。

联系人及方式:何少贵,2020312/18030081300。

市经信局:省外集中采购、技术改造

扶持政策

根据厦府[2015]87号文件,对生物与新医药工业企业参加省外集中采购,单个品种在同一省份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以上年度该品种同一省份销售额为基数,按实际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加大

技术改造力度。对实施国内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或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GMP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等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包括技术、软件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联系部门

厦门市经信局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2896772、2896775

市质监局:国际化认证

扶持政策

根据厦府[2015]87号文件,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企业走国际化认证道路。鼓励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申请美国FDA认证、欧盟cGMP和CE认证、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及其他国际市场准入论证,开展生物产品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或申请国外注册,按认证实际所需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鼓励生物与新医药企业申请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

,对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认证实际所需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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