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在廠裡上班,現在廠裡突然不讓我上班了,我可不可以提出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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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吧,公司有位員工(老張)退休後,找領導說家裡困難:老婆臥床、孩子沒正式工作,退休金不到5000元,能不能在廠裡安排個工作,我身體很好,技術也熟練,保證能勝任崗位。

公司一般不再返聘老員工,因為這個口子一開,不好控制,也不好管理。公司班子研究,從人文關懷角度,給老張安排了一個比較輕鬆的工作,草簽了一個勞務合同,每月大約4000元(其中有照顧的成分)。

就是今年過了春節吧,許多老職工都紛紛託人找關係,也想回廠裡上班,要求不高,每月給個三四千就行。大家看見老張工作不累,還有人聊天,每月40張大票子,都紛紛攀比老張,誰家不困難?我們也去返聘。

領導頭疼了,安排這個,不安排那個,不能一碗水端平啊。於是,一不做二不休,再次辭退了老張。從此,一個口子也不敢開了。但是考慮老張的情緒,單獨給老張1萬元“慰問金”,專門寫了一張紙,這是慰問金,人文關懷,與補償、賠償沒有關係。

結論,題主的情況參照以上情況,不讓你上班了,單位這麼做一般沒有問題,背後原因很多,但隨時辭退你,只要你們之間沒有書面約定,這是可以的。

最後,上一點乾貨:

第一,退休人員再就業,也是很普遍的現象。

一是有些老技術人員,退休之後成了香餑餑呢。

二是有些掌握實權或者掌握資源,甚至掌握信息的人,比如一些老稅務,退休之後也是很受歡迎的,一些私人公司聘他們研究避稅對策。

三是滯後回報。有些有權的人在職幫助了某企業,等到退休後,返聘為顧問之類的,有的收入非常高,這算是長期投資回報吧。

四是沒權沒資源沒技術的老員工,估計就是去這“四大”(大門衛、大保潔、大庫管、大工人)了,每個月再賺了幾千元,給家裡補貼補貼。

五是閒著發悶的老員工。朋友不多,性格內向,在家待著無聊,也不願意聽老婆嘮叨,出來找個活計,就當打發時光了。

第二,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協議,隨時可以讓你走人。

用人單位需要聘用退休人員,就簽訂勞務合同。一般只是約定幾個簡簡單單的事情:工作地點、工作報酬、工作時間(最多給你買份意外險)。然後約定,你有病了不能工作了,或者其他情況不能上班了,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不需要理由,也不存在䃼償、賠償等事宜。

單位讓你走人,你也沒有脾氣,還提啥要求啊?有良心的單位,可能私下給你一點慰問金就算了。再說了,單位用退休人員,多少也是給你面子的,現在人家不用你了,你走人即可,一拍兩散。

當然了,除非在勞務合同里約定了其他事情除外。

第三,退休人員不籤勞動合同,不受勞動法保護。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女55,特殊工種或一線的,滿足條件後可以提前),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員工,如果被單位返聘,不籤勞動合同,只籤勞務合同(甚至啥也不籤,不籤也很正常),不受勞動法規的保護。

聘用單位,不給你上社保,也享受年休假等政策,辭退後不存在經濟補償金等問題。

除非你與聘用單位在協議中另有約定,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聘你,不需要雙方協商,不需要徵求你的同意。當然了,聘用單位一般會與你溝通,關係好、條件也好的單位,可能會以人文關懷的名義,給你一點“慰問金”,啥也不給,也沒問題。

第四,退休人員再就業,特別要注意預防崗位上生病和工作傷害。

退休人員年齡都比較大,行動不靈活,自己在崗位容易生病犯病,工作中也容易發生傷害(不能稱為工傷)。因為,聘用單位不會為你上工傷保險的,你也不享受工傷政策。聰明的單位可能為你買過意外險,幫你減輕負擔。你在工作中受到傷害,雖然沒有工傷待遇,但是住院費、醫藥費、護工費等,聘用單位還是要賠償你的。


職場火鍋


我母親也是退休人員返聘,今年3月也遇見了這樣的情況,還好我自己也懂人力資源相關的一些知識,才把這些事情處理下來,而且處理起來還很麻煩。

一、我母親也是退休人員返聘與用人單位出現糾紛

我母親也是屬於退休人員返聘到一家單位工作,因為都是在小城市裡,大家都比較熟悉就直接簽訂了2年勞動合同,並口頭約定了每個月的薪酬。

結果實際入職之後,用人單位實際給的薪酬與之前約定的差了將近三分之一。我母親就很不滿,在堅持一年之後在今年3月底提出了交了辭職信,提出離職。

結果搞笑的事情來了,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的條款約定為由,直接扣了我母親3月的工資不發,還開了處罰通知說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要再罰款1萬元,限期交納否則將請起訴。

老人家真的是差點氣出病來,都是大家雖然以前不在一個單位,但都在同一個行業都是認識、熟悉的人,居然還玩這手!

後來我知道這個事情後,立刻拉著我母親向單位提交了正式的書面要求:

1、 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

2、 3月底離職,要求退還3月應得工資

3、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要求補還1年被扣的三分之一工資。

剛開始,用人單位還在炸胡我們,說諮詢了法律顧問的合同沒有問題,如果真的走上起訴對我們很不利。

還好我知道退休人員返聘是屬於勞務關係,以此一口咬定合同是無效合同,加上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也很強大,給了很多專業意見。

最後用人單位見沒辦法,同意我母親辭職,撤銷了處罰,還退了半個月的工資。

雖然這件事沒有達到預期,也算處理了下來,但是鬧得很不愉快。

二、退休人員返聘到底是什麼關係?和勞動關係有什麼區別

退休人員返聘按照《勞動法》規定當勞動者滿60歲或者開始領取退休金之後就不再屬於勞動關係的範圍,屬於是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什麼意思?和勞動關係有什麼區別呢?

舉個例子,你要給住在城市另外一頭的親戚送去一箱水果,你讓你兒子開車跑一趟過去。因為你兒子與你有血緣關係,他必須要聽你的話,你讓他幹什麼他得聽,他在去的路上如果發生了什麼事情,你會關心他,你得負責。

這就是勞動關係!

你兒子說他沒空,於是你找了一個快遞小哥幫你發了一個同城快遞。快遞小哥與你沒有什麼關係,只是因為送快遞這件事與你有所交集。而且他在送快遞的途中出了什麼事的話,你也不必負責,你付了錢他就得把快遞給你送到。

這就是勞務關係!

三、退休人員返聘應該怎樣保證自己的權益

1、 簽訂勞務協議

一定要簽訂勞務協議,不要籤勞動協議。一字之差,法律效果完全不一樣。而且在協議中一定要把工資多少、怎麼結算、以什麼方式什麼時候結算,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定要約定清楚。

2、 預防工傷或疾病

小心在崗位上出現一些工傷類事故或者身體疾病,用人單位是不用承擔什麼責任的。所以要保護好自己,避免因公出現一些事故而面臨無法理賠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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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在廠裡上班,突然單位不讓上班了,可不可以提出什麼要求?

你所說的"要求"是想補償一些什麼嗎?不可能的事!首先你退休了不在本廠有編制,讓你繼續上班是屬於"補差"性質,現在又換個好聽的詞兒叫"反聘",你被反聘可能是車間活太忙有的年輕人還不能獨擋一面讓你繼續帶一帶,你還以為真咋地呀?

老話: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現在單位都有超員現象,為了培養新生代都有可能讓一些技術好的退休師傅帶一帶接班人。現在你完成了任務老眼昏花利用價值也不大了,應了那句老話:卸磨殺那啥啦,你也不用覺得不平衡現實就這樣,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手沒動你也沒人拍你在沙灘上,一句話把你請走了。頂多說張師傅這人不錯!行啦,也甭上火了,補差就這樣,說用你就用你,說不用你就拉倒,你也不用把自己看成是老戲骨。現在你應這樣想:此處不留爺,爺上別的地方再看看!實再沒人用了回家帶帶孩子,溜達溜達,拍個照了攝個影的都很充實。



強歌1122


樓主你好。我是退休工人,在廠裡上班,現在廠裡突然叫我不上班了,我可不可以提出什麼要求?如果遇到這種情況的話,作為退休工人來講,那麼基本上是已經跟所在的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了,即便是作為退休工人返聘的原工作單位,那麼並沒有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而只能夠簽訂一個勞務合同,所以說這種勞務合同如果要解除的話,作為企業單位來講,那麼是可以隨時解除的。

所以你應該提出不了什麼要求,因為本身作為退休返聘人員來說,那麼只是一個第2份工作,對於你來說,你的主要收入還是來源於你退休金的待遇,所以說既然企業單位不願意用你了,那麼這個時候就跟企業單位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繼續在退休以後工作,那麼只能找別的工作單位,看看別的同行的工作單位願不願意繼續返聘,你如果願意的話,那麼你還可以在別的工作單位繼續工作,如果不願意用你,那麼我個人建議你這種情況你就可以享受退休生活的,因為畢竟你有穩定的退休金,也可以保證自己的日常生活。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我是退休工人,在廠裡上班,現在廠裡突然叫我不上班了,我可不可以提出什麼要求呢?作為退休的返聘工人,那麼首先就不能夠建立正常的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所以說既然沒有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是以勞務性質返聘的,那麼既然是勞務返聘的性質,基本上廠裡不讓你上班,那麼你就只能夠不上班,因為畢竟你是享受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個人,也不受廠裡的工資性的條件的約束。

那麼這個時候你就可以正常的回到家裡享受退休的生活了,因為畢竟作為退休人員返聘到企業單位來講,本身自己的年齡也是比較偏大的,其次沒有辦法建立全日制的勞動合同,所以說作為弱勢群體來講,那麼是沒有辦法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般情況下返聘的退休工人,那麼企業單位說什麼時候解聘,那麼就只能是什麼時候解聘了。

當然自己其實退休以後年齡還是比較大的,所以說這個時候更多的就是應該為家裡人考慮,更多的就是該如何去陪伴家裡人去正常的生活,過自己的晚年退休生活了!而不應該想著怎麼樣繼續保留的企業單位工作,其實這個時候沒有必要,因為自己已經辛苦了一輩子了,這個時候該讓自己停下來歇一歇。


懂社保


作為退休工人,和工廠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勞務關係,廠裡不讓你上班了,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是得不到勞動部門的支持的,還是個人好好回家安享退休生活吧。

第一,勞動關係的成立。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這裡所說的勞動者,是指沒有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享受養老金待遇的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的約定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人員。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指出,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作為退休人員返聘到用人單位後,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已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自從享受退休待遇開始勞動合同終止。所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退休人員和工廠無法形成勞動關係。

第二,退休返聘人員和工廠形成的是勞務關係。

和工廠形成勞務關係的一般有兩類人員。一是勞務派遣人員,這部分人員其勞動關係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他們和勞務公司是屬於勞動關係,但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人單位工作,屬於勞務關係;二是工廠返聘的退休人員,由於退休人員已經享受了退休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是其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退休人員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長,繼續為工廠服務,通過勞務收入獲取一定的報酬,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是他們和工廠簽訂的勞務協議。按照勞務協議,工廠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隨時解聘,其生病住院也是按照退休醫保來解決,用人單位也是不會負責任的。

第三,退休人員被工廠解聘,沒有任何補償。

由於退休返聘人員和工廠簽訂的是勞務協議,形成的是勞務關係,因此在工廠不再需要時,或是工廠因為經營困難需要裁員時,退休返聘人員都是排在裁員名單的第一位。解聘返聘的退休人員工廠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但是對於解聘具有勞動關係的員工,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費用;另外工廠返聘退休人員,不需要為其繳納五險一金,這對工廠來說,可以節約大量的人力資源成本,解聘返聘人員時不需要支付補償金,這就是很多工廠樂意返聘退休人員的根本原因。如果因為工廠解聘退休人員,退休人員因此提起的勞動仲裁或是向法院起訴,也不會得到支持。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在工廠上班,工廠提出不再讓其繼續上班了,退休人員是無法得到任何經濟補償的,除非工廠出於人道主義來考慮,願意給予退休返聘人員一定的補助,那是無可厚非的, 如果工廠不願意,退休返聘人員自己提出的任何主張,都是不會得到支持的。


幫兄愛唱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與單位屬於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人員不受勞動法律,法規保護,也就不存在經濟補償金,年休假等。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除非在聘用合同中另有約定的。

勞務關係要隨合同法走,現在單位讓你不上班,你可以根據當時雙方簽訂的退休返聘合同對此情形是否有特殊規定,沒有則單位做法沒問題。

當時如果雙方未曾簽訂聘用合同,也是合法的。


飯後鐘


所謂退休了,就是國家政府已認為你再無創造力及勞動力了也給你應該所得的養老金。你願意再幹點事創收,某單位也願意付費再用你一點餘熱純屬清理法之外的遊戲。不受法律保護,人老了就回家吧。莫擋了年輕人的就業路!


村伕


保安保潔保姆送水送報送餐


高山流水141668841


退休都退休還上什麼班,你們這幫人搞得勞務市場都亂了,給下一代讓讓位。現在很多年輕人找不到工作。讀了幾年大學出來,想找個工作,同樣的崗位年輕人要4000元/月,你要2500元/月,這不是瞎整嗎,還美其名發揮餘熱。有心就去搞公益活動,不要給勞務市場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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