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辨釋:“戮力”“勠力”哪個對?

詞語辨釋:“戮力”“勠力”哪個對?

“戮(lù)力”和“勠(lù)力”均習見於中華經典,但到底哪個符合造字理據?哪個更規範?要弄清這個問題,還需從東漢許慎編撰的《說文解字》談起。

“戮”和“勠”在《說文解字》裡分屬不同部。《說文解字·戈部》:“戮,殺也。從戈,翏(liù)聲。”“戮”是形聲字,戈作形旁,表示其意義與戈的功用有關,翏作聲旁,表示其讀音。本義是殺戮、屠殺。《左傳·哀公二年》“若其有罪,絞縊以戮”中的“戮”用的即其本義。常用引申義有懲罰、羞辱、侮辱等。《說文解字·力部》:“勠,併力也。從力,翏聲。”“勠”亦是形聲字,力作形旁,表示其意義與力量、氣力有關,翏作聲旁,表示其讀音。本義是併力、合力。如《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勠力一心,好惡同之”,引申為勉力、盡力等義。

  作為第一部系統說解漢字形音義的字源字典,《說文解字》對儒家經典文字與社會用字具有重要的規範引領作用,迄今所見的東漢隸書碑刻中“戮”和“勠”的用法是準確的。在解釋經典文字方面有較大影響的唐代陸德明所撰《經典釋文》對二字的界定及分工也十分清晰。但唐代政府雕刻《開成石經》推廣標準漢字時,刻在石經上規範經書用字的《五經文字》和《新加九經字樣》只收“戮”,失收“勠”,在一定程度造成了“戮”和“勠”的混同。古籍中常出現以“戮”代替“勠”的現象,如《國語·齊語》:“與諸侯戮力同心。”三國韋昭注:“戮,並也。”從字義和理據上講這裡不應用“戮”,應作“勠”。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戈部》“戮”下注“勠力字亦假戮為勠。”古人認為“戮”可通“勠”,即“戮”是“勠”的通假字。因此,舊時出現了“戮力”和“勠力”兩種寫法。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其中“勠”作為“戮”的異體字。在通知中還規定從1956年2月起,除翻印古書、用作姓氏等特殊情況外,全國出版的報紙、雜誌、圖書一律禁止使用該表中的異體字。“戮”在承擔自身意義的同時,又承擔了“勠”併力、合力的意思。“戮力”就成了一定時期通用的寫法。

  2013年6月,國務院公佈了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組織制定的《通用規範漢字表》,該表將“勠”調整為規範字,義為合力、齊力,不再作為“戮”的異體字。“勠”和“戮”從此又各司其職,“勠”表示合力及其引申義,“戮”表示殺戮及其引申義。同時,國務院在通知中指出,該表公佈後,“社會一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應以《通用規範漢字表》為準,原有相關字表停止使用。”比如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這個新時代……是全體中華兒女勠力同心、奮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時代”,為我們樹立了規範用字的榜樣。“勠力”既成為符合規範、契合字理的唯一寫法,又再次彰顯了《說文解字》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恆久不衰的魅力。作為字聖故里、漢字名城的漯河,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帶頭學《說文解字》,識字理、曉規範,寫好中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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